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579-2025代替SN/T2579-2010
出口蜂产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量的 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Determination of nitroimidazoles residues in bee products for export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质谱/质谱法》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以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标准名称:
适用范围增加了蜂蜜和蜂花粉,检测药物增加了苔硝唑、奥硝唑、塞克硝唑和特硝唑(见第1章,
2010年版的第1章).
请注意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泰皇岛海关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以正式出版文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0年首次发布为SN/T2579201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出口蜂产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量的 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1范围
唑、奥硝唑,苯硝咪唑、氯甲硝咪唑、塞克硝唑、特硝唑、羟基甲硝唑羟基二甲硝咪唑和羟基异丙硝唑残留 本文件描述了蜂蜜、蜂王浆和蜂花粉中甲硝唑、二甲硝咪唑、洛硝哒唑、苔硝唑、异丙硝唑、2-甲硝咪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蜂蜜、蜂王浆和蜂花粉中甲硝唑、二甲硝味唑、洛硝哒唑、替硝唑、异丙硝唑、2-甲硝咪唑、奥硝唑,苯硝咪唑、氯甲硝咪唑、塞克硝唑、特硝唑、羟基甲硝唑,羟基二甲硝咪唑和羟基异丙硝唑残留量的定量测定和确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方法提要
测定,甲硝唑、二甲硝咪唑、洛硝哒唑、替硝唑、异丙硝唑、羟基甲硝唑、羟基二甲硝咪唑和羟基异丙硝唑采用内标法定量,2-甲硝咪唑、奥硝唑、苯硝咪唑、氯甲硝咪唑、塞克硝唑和特硝唑采用外标法定量.
5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5.1试剂
5.1.1甲醇(CHOH):色谱纯.5.1.2甲酸(HCOOH):色谱纯.5.1.3乙酸乙酯(CHCOOCHCH):色谱纯.5.1.4氯化钠(NaC1). 5.1.5氢氧化钠(NaOH).5.1.6二水合磷酸二氢钠(NaHPO,2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