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 关于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若干措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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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苏建科[2024]23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自然资源厅印发 关于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此件不对外公开)

关于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规划建设安全耐久、功能完善、性能优良、绿色宜居的改善型住宅,提出以下措施.

一、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

(一)支持各地通过总体城市设计或专项规划加强对住宅品质改善提升的分区分类引导.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详细规划,塑造高品质城市空间形态,细化居住区建筑外立面、集中绿化空间、屋顶绿化等规划要求,提升环境品质,优化居住环境.

(二)支持在详细规划中优化居住用地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停车配建以及公共服务、市政交通设施配建、风貌引导等规划要求.在城市郊区不具备公共交通条件但景观、区位等条件较好的区域,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历史城区等,停止执行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标准.

(三)鼓励以共建共用共享为导向,科学规划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充分利用社区综合配套资源,新增适老适幼服务、充电桩、智能快递柜、垃圾分类收集点等配套设施.

二、合理优化规划实施要求

(四)允许提升住宅结构层高,超过3.6米的部分各地应明确容积率折算规则;在充分考虑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等前提下,

新建小区内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机动车库出入口顶棚、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电房、水泵房、门卫室、智能快递柜等公共配套设施可不计入容积率,在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予以标注.根据详细规划核提规划条件时,有条件的地区,新建居住区停车配建指标可超过2.0个/100m²,适当提高停车泊位标准.

(五)支持提高居住区绿地率,在满足技术规定底限前提下,新增部分可因地制宜探索通过实施立体绿化、公共入户花园、公共空中花园、公共屋顶绿化等立体绿色景观方式纳入绿地率核算,在明确具体折算标准后实施.

(六)鼓励探索优化门厅、架空层、阳台、阁楼、地下室、半地下室等的容积率计算规则.在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探索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优化规划许可办理流程.在符合规划条件前提下,可将无隔断住宅产品设计纳入工程设计方案,并依法进行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

三、精准实施土地资产配置

(七)允许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采用“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型保函”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供地时可采用“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模式,约定由竞得人按照相关标准和时序要求投资建设相邻地块上社区中心、幼儿园、中小学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成竣工验收后移交:建设相应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相邻地块,在住宅地块竞买成交后依法依规办理供地手续,符合

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或直接办理协议出让.

(八)支持采用用地预申请方式,就拟出具的规划条件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依法出具规划条件.按照公开择优原则,建立竞争性准入机制,探索依法实施综合评价出让.符合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城市设计引导要求可一并纳入供地条件,落实对重点控制区的建筑形态和风貌规划引导要求.

(九)鼓励开展不动产登记全程帮办服务,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实行住宅用地“拿地即发证”.探索为住宅开发企业在土地带押状态下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房地首次登记.推行新建改善型住宅现房首次转移登记“带押过卢”,为业主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

四、有效促进存量用地开发

(十)允许已出让未建设住宅用地,按照当地改善型住宅规划建设标准,经市、县人民政府认定为规划建设改善型住宅用地的,在符合详细规划和出让合同约定前提下,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并依法依规办理规划许可变更等相关手续;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人可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认定并依法批准后,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

(十一)允许在符合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高度分区且对周边地区及居民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因提高住宅建筑层高确需突破详细规划建筑高度上限10%以内的,可纳入详细规划技术修正

情形,按照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并审定工程设计方案.

(十二)鼓励土地使用权人与优质房地产企业通过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的方式设计建设改善型住宅.除依法应予以无偿收回的闲置土地外,可通过政府协商收回、收购或转让等方式盘活利用,转让涉及抵押的,允许“带押过户”.

五、优化提升建筑设计品质

(十三)推动住宅设计水平提升,在《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等技术文件指导下,优化住宅空间布局,强化建筑、结构、机电、装修、景观等全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提高消防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住宅性能和住区空间品质的协同提升,以高品质设计引领住宅品质改善.

(十四)结合“好小区”和完整社区建设,顺应家庭人口结构变化,鼓励设置开放交流空间,探索灵活性、适变性的住宅套型设计,合理提高空间尺度和住宅层高,优化设施设备配套,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增强居住体验感、舒适感和安全感.

(十五)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设计、施工、交付、运维阶段的贯通应用.支持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等模式推动住宅品质改善提升.

六、全面强化建设流程管理

(十六)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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