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5900-2010
信息技术信息处理用维吾尔文、 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型 白体、黑体
Information technology-Uyghur,Kazak,Kirgiz font for information process-Tuz lean &Tuz bold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4图形字符5字型构成6字型命名及字序附录B(资料性附录)基本笔画和结构符号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正文白体和正文黑体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根据GB21669一2008《信息技术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编码字符集》所规定的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变形显现字符和共用符号,以我国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语言文字地区普遍使用的正文白体和正文黑体为基础,设计和规定了信息系统用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基本字型.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归口.
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产业厅、新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买买提艾力、终加庆夫、高林、亚森伊明、代红、熊涛、高峡、加米拉沙塔尔、吕建春、吐尔逊.
引言
有关字型数据的授权转让使用事宜,字型标准数据的维护、更新及修订工作,统一由归口单位负责.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北京市1101信箱)邮编:100007传真: 电话:、84029173E-mail daihong@cesi. ac cn
信息技术信息处理用维吾尔文、 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型 白体、黑体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GB21669一2008中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变形显现字符和共用符号的白体和黑体基本字型(见附录A).
设备,也可用于其他相关设备.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信息处理系统中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出版印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1669一2008信息技术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编码字符集GB13000-2010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ISO/IEC10646:2003,IDT)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字形glyph一种可辨认的抽象的图形符号,它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设计.
3.2字型font 具有同一基本设计的字形图像的集合,如:正文白体.
3.3字符character表示语音的单个符号,
3.4 字序characterorder图形字符在集合中按一定规则排列的次序.
4图形字符
本标准根据GB21669-2008的规定,提供了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图形字符190个,其中: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名义字符42个;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变形显现字符143个;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共用数字、标点符号、特殊符号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