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5914-2010
信息技术传统蒙古文名义字符、 变形显现字符和控制字符使用规则
Information technology-Traditional Mongolian nominal characters.presentation characters and use rules of controlling character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 1范3术语和定义5字特及其缩码位置 4总体结构 26传统蒙古文名义字符及其名称 2 37传统蒙古文单个变形显现字符集及其名称 8传统蒙古文强制性合体字及其名称 69传统蒙古文控制字将使用规则 12 810传统蒙古文使用的标点符号.. 15附录A(规范性附录)传统古文白由变体选择符使用规则 附录B(规范性附录)传统蒙古文单个变形显现字符及其使用规则 23 17附录C(资料性附录)传统蒙古文非强制性合体字及其名称 36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倍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内蒙古大学、内蒙吉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潍坊北大青岛华光照排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内蒙古蒙科立软 件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明安图互联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确糖扎布、何正安、达胡白乙控、额尔教朝鲁、贺喜格都仁、唐英敏、日建春、吴健、代红、白双成、王伊拉勒图、阿荣塔据.
变形显现字符和控制字符使用规则 信息技术传统蒙古文名义字符、
1苑围
式的图形以及控制字符的使用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传统蒙古文的变形显现字符的最小集合、传统业古文的每个名义字符的变形是现形
本标准适用于传统家古文信息处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最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就助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3000-2010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ISO/IEC10646:2003,IDT)
3术语和定文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字符character 供组织、控或表示数据用的元素集合中的一个元家.
3.2编码字符codedcharacter字符及其编码表示.
3.3编码宇符集codedcharacter set
3.4代码表codetable示出一种代码中分配给各八位的诸字符的表,
3.5拉制功能controlfunction影响数据的记录、处差、传输或解释的一种动作,其编码表示由一个或多个八位组成.
3.6图形字符graphic character不同于控制功能的字符,通常具有书写、打印或显示的可视表示,
3.7i 图图形字符或复合序列的可视表示.
3. 8 组合字符biningcharacter用于与其前导的非组合用图形字符相组合,或者与一个以非组合字符为前导的组合字符序列相
组合.
3.9
复合序列pasite sequence
由一个非组合字符后随一个或多个组合字符所组成的图形字符的序列.
3. 10
显现presentation
书写、打印或显示一个图形符号的过程,
3.11
名义形式nominal form
蒙古文字母的主要形式,它适用于蒙古语的书面形式以及附加符号的表示、传输、交换、处理、存储、输人及显现,
注:名文形式也称作名义守符.
3. 12
资形现形式preentation form
一个字母的各个显现形式为该字母的名义形式或其他图形字符区的字符序列在特定上下文中的使用提供可选形式,这种形式依赖于该字符相对于其他字符的位置.通常,显现形式不用于替换本编码字符集规定图形字符的名义形式.
性:变形基现形式也称作变体基字游.
3. 13
强制性合体字mandateryligature
强制性合体字是蒙古文的“圆头"辅音和元音字母拼写时由于连写的需要,改交相接的辅音字母和元音字母的原来字形融合成的一个合体字符、
4总体结构
本编码字符集内的每一个字符由一个双八位序列表示.一个八位的各位由b8、b7、b6、b5、b4、b3、b2、bl标识,其中b8为最高位,b1为最低位,分配给每一位的权如表1所示,
表1八位中每一位的权
b8 b7 b6权值 位 128 64 32 b5 16 b4 8 b3 4 b2 2 b1 1
5字特及其编码位置
蒙古文特有的标点符号、数字以及控制字符,并给出了这些字符在GB13000-2010中的编码位置,同 本标准采用的编码体系结构与GB13000一2010所规定的编码体系结构一致,本标准规定了传统时规定了传统蒙古文的变形显现字符和控制字符的使用规则,
本标准未规定传统蒙古文单个变形显现字符、强制性合体字和非强制性合体字(参见附录C)的编码位置.
6传统古文名文字符及其名称
变形显现的名义字符.表3中是传统蒙古文名义字符的名称,传统蒙古文名义字符也用于是现,具体 表2给出了特统蒙古文使用的名义字符,其中1849、184B和185E字符是在传统蒙古文里只用于使用规则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