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pdf

播种,树种,检验,种苗,造林,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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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6000-1999

主要造林种苗木质量分级

Treeseedlingqualitygradingofmajor speciesfor afforestation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为适应我国苗木生产技术的发展,对GB6000一198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进行修订的,修订后的标准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符合我国苗木生产和造林用苗的内容,并对原标准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以下修改:

的等级;

一增添了影响苗木质量的其他重要形态和生理指标作为综合控制条件:

一去掉了苗木单产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6000一1985.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林木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林业大学、黑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南京林业大学、广西林业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三北局、国家林业局场画总站.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林业局种苗站、辽宁省林业厅种苗站、山东省林业厅种苗站、山西省林业厅种苗站、甘肃省林业厅种苗站、内蒙古林业厅种苗站、湖南省林业厅种苗站、福建省林业厅种苗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种苗站、云南省林木种苗站、浙江省林业厅种苗站、大兴安岭林业公司营林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延茂、刘勇、金铁山、余远锯、缪美琴、冯德宾、王秀琴、李长发、周景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代费GB6000-1985

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ing ofmajor species for afforestation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苗木种类stocktype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插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苗龄stockage

苗龄单位. 苗木的年龄.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1z-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插根或嫁接移植苗.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源地(床、基)根的年龄.

2.3一批苗木a lotof seedlings

届一树种在同一苗圆,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菌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2.4地径caliper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2.5苗高seedling height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2.6根系长度和根幅root length andwidth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系长度和根幅.2.71级侧根first degree lateralroot2.8苗木新根生长数量totalnumberofnewroots 直接从主根长出的倒根,将苗木栽植在其适宜生长的环境中经过一定时期后,所统计的新根生长点的数量,简称TNR.

3分级要求

3.1苗本等级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3.2合格苗木以综合控制条件、根系、地径和苗高确定,3.3综合控制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苗木,达到要求者以根系、地径和苗高三项指标分级.

3.4综合控制条件为:无检疫对象病虫害,苗干通直,色泽正常,萌芽力弱的针叶树种顶芽发育饱满、健壮,充分木质化,无机械损伤,对长期贮藏的针叶树苗木,应在出圈前10~15天开始测定苗木TNR, TNR值应达到附录A中对相应树种的要求.

级或1级,如根系只达I级菌的要求,该苗木最高也只为1级,在根系达到要求后按地径和苗高指标分级,如根系达不到要求则为不合格苗.

3.6合格苗分1、1两个等级,由地径和苗高两项指标确定,在苗高、地径不属同一等级时,以地径所属级别为准.

3.7苗木分级必须在庇荫背风处,分级后要做好等级标志.

4检测方法

4.1抽样

4.1.1起苗后苗木质量检测要在一个苗批内进行,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按表1规则抽样:

表1苗木检测抽样数量

菌木株数 检测株数500~1 000 5010 001~50 000 1 001~10 000 100 25050 001~100 000 350100 001 ~500 000 500 750500 001以上

4.1.2成捆苗本先抽样捆,再在每个样捆内各抽10株;不成捆苗木直接抽取样株.

4.2检测

4.2.1地径用游标卡尺测量,如测量的部位出现膨大或干形不圆,则测量其上部苗干起始正靠处,读数精确到0.05cm.

4.2.2苗高用铜卷尺或直尺测量,自地径沿苗干量至顶芽基部,读数精确到1cm,

4.2.3根系长度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从地径处量至根端,读数精确到1cm.

4.2.4根辐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以地径为中心量取其侧根的幅度,如两个方向根幅相差较大,应垂直交叉测量两次,取其平均值,读数精确到1cm,

4.2.5大于5cm长1级侧根数是统计直接从主根上长出的长度在5cm以上的侧根条数,

4.2.63.4的内容除TNR外用感官检测.

4.2.7TNR的测量:将随机抽取的30株苗木用河沙进行盆栽,置于最适生长环境(白天湿度25C土2

3℃,光照12~15h,夜间温度16℃±3℃,黑暗9~12h,空气相对湿度60%~80%)下培养,2~4天浇一次水,依树种经过一定天数后将苗木小心取出,洗净根系的泥沙,统计新根生长点(颜色发白)数量.

4.2.8苗木检测工作应在背荫避风处进行,注意防止根系失水风干,

5检验规则

5.1苗木成批检验.5.4检验结果不符合5.3规定,应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5.5检验结束后,填写苗木检验证书(表2).凡出画的苗木,均应附苗木检验证书,向外县调运的苗木要经过检疫并附检疫证书.

5.2检验工作限在原苗属进行.

5.3苗本检验允许范围,同一批苗木中低于该等级的苗木数量不得超过5%.

表2苗木检验证书

编号树种 前本种类 苗龄起苗日期 批号 包装日期 其中!级 发留日期 1级苗木检疫种子(条、根、穗)来源苗图土壤 作业方式发苗单位检验人: 负费人:检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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