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117-2008代替GB/T 171171997 GB/T 171181997
双目望远镜
Binocular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整合修订并代替GB/T17117-1997(棱镜式双目望远镜》、GB/T17118-1997《伽利略式双目望远镜》
本标准与GB/T17117-1997GB/T17118-1997版本的主要差异为:
一将两个标准合二为一,对相同内容进行合并.标准名称改为《双目望远镜》.光学性能和结构性能指标的试验方法按GB/T18312-2001《双目望远镜检验规则》中规定的 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理工大学、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卫佳、胡钰、麦绿波.
双自望远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双目望远镜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双目望远镜的制造和验收,其他类型的望远镜也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85光学零件表面病(GB/T1185-2006,ISO10110-7:1996,NEQ)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 1-2003 1SO 2859-1; 1999 IDT)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18312-2001双目望远镜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出射光束平行度parallelism of beams emergent from the eyepieces
平行光束通过左右支光学系统后,出射的两束光线的平行程度,分为水平方向(会聚或发散)和垂直方向,用角度表示.
3. 2
左右目镜高度差difference between ocular height inleft andright
将左右目镜视度归零时,左右目镜眼罩上端面的高度差.
相对像倾斜difference between image angles in left and right
左右支光学系统像倾斜之代数差的绝对值.用角度表示.
4分类
双目望远镜(以下简称望远镜)分为棱镜式双目望远镜和伽利略式双目望远镜.其中棱镜式双目望远镜按性能要求分为I类、Ⅱ类、Ⅲ类.I类属较高精度,Ⅱ类次之,Ⅲ类为基本要求.
5要求
5.1光学性能
望远镜的光学性能指标允差按表1的规定.
表1望远镜的光学性能指标
允 差序号 项目名称 被境式双目望远镜 利略式I类 Ⅱ类 Ⅲ类 双目望远镜1 放大率 ±5% -5% ±8%2 视场 左、右支光学系统放大率差 1.5% ±5% 5% 2% ±10% 2%3 出直径 ±5% 10% 15%5 视度零位 士1屈光度 士2届光度 士2屈光度6 像领斜 ≤1° <1°30′ K27 相对像顿斜 <30′ 40°垂直方向 20 ≤30′8 出射光束平行度 水平发散 60 ≤10 <120 12水平会聚 20 《40° <509 视场中心分辨力上偏差不限,bD表示人睡直径. 5.2结构性能 5.2.1 望远镜的结构性能指标允差按表2的规定. 表2望远镜的结构性能指标 允 差序号 项目名称 I类 棱镜式双目望远境 Ⅱ类 Ⅲ类 双目望远镜 利略式不少于 不少于 不少于 不少于1 中轴视度调节范围 届光度 5~10 4~- 6 -4~2 3~3目幢视度调节范围2 (有中轴视度调节机构) 3~3 不少于 -2~2 不少于 -2~2 不少于届光度左右目镜视度调节范围 不少于 不少于 不少于(无中轴视度调节机构) 屈光度 5~5 4~4 -4~44 目距调节范围/mm 56~74 58~70 60~70 52~705 左右目镜高废差/mm 心 <1.5 5.2.2 望远镜各运动部位应平滑、无松动和卡滞现象,转动部位应能自如地停留在行程的任意位置上.5.2.3 望远镜活动部位按6.12规定进行耐久性试验后应满足表1中出射光束平行度和5.2.2的要求. 5.2.4 具有密封性能要求的望远镜按6.13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后压力下降值不大于5kPa. 5.3环境适应性 5.3.1望远镜按6.14规定进行振动试验,试验后应满足以下要求: a)各运动部位应符合5.2.2的规定,螺钉、螺母等紧固件应无松动、歪斜: b)像倾斜、相对像倾斜、出射光束平行度和视场中心分辨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c)镜筒内的清洁度应符合5.4.3的规定. a)在高温状态下,各运动部位应符合5.2.2的规定;b)恢复到常温下,不应出现脱胶现象; c)恢复到常温下,光学零件表面无润滑油流痕.注:本要求不适用于伽利略式双目望远镜. 5.3.3望远镜按6.16规定进行低温试验,试验后应满足以下要求: a)在低温状态下,各运动部位应能转动:b)恢复到常温下,不应出现脱胶现象; c)具有密封性能的望远镜恢复到常温下,内部光学零件表面应无水痕.注:本要求不适用于伽利略式双目望远境. 5.4清洁度和光学零件表面质量 5.4.1望远镜光学零件不应有明显的脱膜和脱胶现象. 5.4.2光学零件倒边部位局部破边的大小应符合GB/T1185的规定.从望远镜目镜和物镜方向观察时,不应发现因破边面引起的反光现象.5.4.3从望远镜目镜和物镜方向观察,光学零件不允许有明显的麻点、破点、气泡、擦痕及附着物:镜筒内不应有漆粒、金属局、堆积的润滑脂和硅橡胶等. 5.5.1对同一具望远镜左、右镜筒相应光学零件的膜层颜色应基本一致.5.5.2零件表面不得有毛刺和飞边.5.5.3零件表面精饰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外表面的漆层、氧化层和镀层应牢固,各相同部位的颜色和光泽应基本一致.5.5.4螺钉、螺母等紧固件应无松动、歪斜、锈蚀:螺钉头部的起子槽和扳手孔不得有明显的损伤. 5.5.5镜身、镜筒外表面的包皮应粘贴平整、牢固.连接处不允许有明显的缝隙.同一具望远镜左、右镜身的包皮花纹及色调应基本一致.5.5.6望远镜外表面不得有多余的油脂溢出;胶粘部位不得有残留胶层:精饰部位不得有明显的划痕、5.5.7望远镜上标志的字迹与图案应清晰、完整、牢固. 擦伤和损伤. 5.6.1当要求望远镜目镜眼罩外翻时,外翻后不得自行回弹.5.6.2摇动望远镜时,内部不应有响声.5.6.3标有广角标志"WA”或”W”的广角望远镜,其视场角公称值与放大率公称值的乘积不得小 于65° 6试验方法 6.1放大率及左、右支光学系统放大率差 6.1.1试验工具 倍率计(或测量显微镜)、标准口径框或望远镜综合校正仪.要求按GB/T18312-2001中3.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