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121-2015代替GB/T19121-2003
Tri-wheel vehicles and low-speed goods vehicles-Steering system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变化如下: 本标准代替GB/T19121-2003(农用运输车转向系》.本标准与GB/T19121-2003相比主要
一标准名称由“农用运输车转向系”修改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转向系”;
一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调整和重新确认:
一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转向系统在任何操作位置上,不允许与其他部件有干涉现象"要求:
一修改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惯量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农用运输车发展研究中心.
运输车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树盛、关朋、陈戈、闽海涛、沈亚茹、王侠民、丁吉康、林连华、陈昆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9121-2003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转向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转向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以下统称低速汽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320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安全技术要求 GB/T23917低速货车试验方法GB/T23931三轮汽车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转向系steering system
改变低速汽车行驶方向的机构由转向控制机构、转向传动装置、转向车轮和专用机构组成.
转向控制机构steeringcontrol device
直接由驾驶员操作用以控制低速汽车行驶方向的机构.
转向传动装置driving device for steering
转向控制机构和转向车轮之间的机构(专用机构除外).可为机械式、液压式、气动式或它们的任一组合.
3.4
转向车轮steeringwheel
通过改变其方向从面改变低速汽车行驶方向的车轮.
3.5
专用机构special purpose device
液压或它们的任一组合(例如,借助于油系、气系)构成. 也是转向系的组成部分,可以产生辅助的或独立的动力,单独或辅助地实现低速汽车转向,由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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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动作时间motion time
从驾驶员开始操作转向控制机构的瞬间起直到达到开始测量的耶个位置止的时间间隔.
转向力steeringforce
为改变低速汽车行驶方向,驾驶员作用于转向控制机构的力.
4技术要求
4.1三轮汽车的转向盘(方向把)不应设置于右侧,低速货车的转向盘应设置于左侧.置.转向系统在任何操作位置上,不允许与其他部件有干涉现象.4.3低速汽车转向系应有足够的刚度且坚固耐用,转向节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4.4三轮汽车的前减振器、上下联板和方向把不得有变形和裂损. 并且球销不得松旷,横、直拉杆不得拼焊.4.5低速汽车转向系零部件的设计、结构和安装,应保证驾驶员正常操作时不钩挂驾驶员的衣服和饰物;不应有撞车时会加重驾驶员伤害的粗糙表面或锐棱角:维修保养时应容易接近.4.6低速汽车转向时转向车轮的偏转应是渐进的.4.7低速汽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水泥或沥青路面上行驶不得跑偏,其转向盘(或方向把)不得 有摆振、路感不灵或其他异常现象.4.8低速汽车转向系中的液压、气压或电气部件部分或全部失效后,转向系应有控制低速汽车行驶方向的能力.如果使用压缩空气,贮气筒上应设有单向阀.4.9低速汽车转向系应保证驾驶员在正常驾驶操作位置上能方硬、准确地操作,转向盘(或方向把)中 心应位于驾驶员座椅(位)纵向中心面上,任何情况下的偏置量均不应大于50mm,转向盘(或方向把)与相邻部件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80mm.4.10低速货车的转向车轮转向后应能自动回正.低速货车应有适度的不足转向特性.4.11低速货车的车轮定位应符合该车有关技术条件,车轮定位值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中标明.4.12对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低速货车,其转向轮的横向侧滑量,用侧滑台检验时侧滑量值应在 ±5 m/km之间.4.13三轮汽车的转向车轮向左或向右转角不应大于45”.4.14转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三轮汽车不得大于35°;低速货车不得大于25°.4.15三轮汽车空载以25km/h±0.5km/h的速度保持直线行驶时.作用于转向装置的力矩:方向把式4.16三轮汽车空载以10km/h士0.5km/h的速度前轮沿直径9m圆周调头转弯180°行驶,施加于转 不大于8Nm转向盘式不应大于4Nm.向装置的力矩:方向把式不应大于60Nm,转向盘式不应大于40Nm.4.17低速汽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水泥或沥青道路上行驶,以10km/h的速度在5s之内沿螺旋线从直线行驶过渡到半径为12m的圆周行驶,施加于转向盘外缘的最大切向力不得大于245N. 机动动作时间正常情况下不得大于5s,左、右两个方向都要试验.4.18低速汽车前行向左或向右转弯时,转向盘(或方向把)向左向右的回转角和转向力不得有显著差异.4.19低速货车的最小转向圆直径不应大于15m:三轮汽车的最小转向圆直径不应大于9m.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低速汽车的转向系统试验用试验道路、被试低速汽车技术状况和试验用仅器设备、试验环境等的要求应分别符合GB/T23917和GB/T23931的规定.
5.2操作方法
5.2.1操作驾驶低速汽车,采用目测,感觉并观察是否符合4.1~4.7的规定. 5.2.2对4.8~4.13,按GB18320的规定进行试验.5.2.3对4.14~4.19 按 GB/T 23917 和 GB/T 23931的规定进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