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697.3-2008
Risk assessment for the temperatures of hot surfacesof electrical equipments to be touched-Part 3:Protective measures against burn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1范围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防护措施4.1概述 4.2可接触表面防护措施4.3相邻表面防护措施4.4其他防护措施5防护措施的再评估附录A(资料性附录)防护措施示例
前言
GB/T22697《电气设备热表面灼伤风险评估》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灼伤阀值;
第3部分:防护措施.
本部分是GB/T22697的第3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邦协、曾雁鸿、包革、李峰、季慧玉、何才夫、张亮、张萍.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电气设备热表面灼伤风险评估 第3部分:防护措施
1范围
本部分针对电气设备热表面对接触人体可能产生的灼伤风险,提出了采取防护措施的原则和防护措施的再评估,并列举了防护措施的示例.
本部分也可为技术委员会、管理机构或工程设计人员确定具体的灼伤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具体保护措施的规定不在本部分考虑的范围之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269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22697.1电气设备热表面灼伤风险评估第1部分:总则
GB/T22697.2-2008电气设备热表面灼伤风险评估第2部分:灼伤国值
3术语和定义
GB/T22697.1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22697的本部分.
4防护措施
4.1概述
如果风险评估显示发生灼伤风险的可能,则应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防护措施,如必要,应确定采取哪种防护措施.为了降低或消除任何可能发生的灼伤风险,采取的防护措施应适用于产品,并在产品标准中予以规定.
及采取何种适用的防护措施,将取决于产品的使用.具体防护措施的规定不在本部分讨论的范围之内. 一般情况下,可在工程、管理或人员防护三方面采取防护措施.至于是否有必要全部采取防护措施制造商可将与产品专门用途相适应的防护措施或保护方式信息随设备一起提供给用户.
4.2可接触表面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之一是将设备表面温度限制在灼伤阅值以下,即表面温度的极限值应确定在产品标准规定的灼伤阅值之内或以下.对此,制造商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使产品满足已确定的温度极限值的 要求,
表面温度的限制措施以及表面湿度极限值的确立仅适用于产品中的一些部件,这些部件是产品运行的主要部件,需要加热的产品不在考虑之列.
4.3相邻表面防护措施
相邻表面接触的可能性,通过采取与功能性表面隔离或绝缘措施降低温度传导. 适用的防护措施包括:将产品的外形尺寸限制到最小面积,使用替代性的材料或表面结构来限制与
因素.
注:由于设备相邻表面的温度有可能超过可接触表面的灼伤阀值,所以应考虑采取保护措施以便最大程度地降低可接触表面的灼伤风险.
4.4其他防护措施
针对电气设备热表面潜在的灼伤风险,应考虑以下防护措施的应用.灼伤防护措施在实际应用时,还应考虑产品的使用环境.
制造商可将与产品专门用途相适应的保护措施或保护方式信息随设备一起提供给用户.
下列措施可单独应用或结合应用.应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并按以下排序依次考虑.
4.4.1工程技术措施
降低表面温度:-参照GB/T22697.2-2008选择灼伤闺值高的表面材料和构造;一选择采用隔热措施(如木质材料、软木材料、纤维保护层); 采用防护装置(隔板或挡板):一表面构造处理(比如粗加工、使用散热肋板或散热片):增加接触到的产品或产品部件相邻热表面之间的距离.
4.4.2管理措施
按相关的安全标准安装警示标识: 激活报警信号(视觉和声音报警信号):组织用户开展教育和培训;针对产品的使用情况制定技术文件、使用说明等:一将表面湿度极限值设定在标准和规程规定范围内.
4.4.3个人防护措施
使用个人保护措施(比如衣物、手套等).
5防护措施的再评估
到可接受的水平. 按4.2和4.3的规定,考虑应采用的防护措施,再重复进行风险评估程序,直到发生风险的程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