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907-2010
道路照明用LED灯 性能要求
LED lamps for road lighting-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 次
1范围.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分类与命名5技术要求 6试验方法7检验规则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附录A(资料性附录)矩形光斑型灯的光强分布要求附录B(资料性附录)灯的耐久性及试验方法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杭科光电有限公司、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中环华祥电子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江苏省民用及工矿灯具产品质量监公司、东莞市科锐德数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灯具有限公司、山西光宇电源有限公司、浙江 督检验中心、桐乡市生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华艺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德森科技股份有限求是信息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中安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邦贝尔电子有限公司、西安立明电子科技责任有限公司、浙江古越龙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科慧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宇之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远方光电信息有限公司、大连九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鹤山银雨照明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哲良、严钱军、李旭亮、王平、邵康、严华峰、杨宇华、沈锦祥、彭照富、周鸣、马帅、般金兴、许福贵、许志华、林清洪、何琳、参一经、丁申冬、胡冰、雷宗平、潘建根、杨静华、祝炳忠、刘长乐、蒋增钦、陶玖祥.
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照明用LED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集LED器件及其控制驱动电路和灯具于一体、采用交流220V/50Hz电源供电的道路照明用LED灯(以下简称"灯”).
符合本标准的灯,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以及一30℃~45℃范围内,应能正常启动和燃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 12003 ISO) 2859-1:1999 IDT)
GB/T10682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2003 IEC 61000-3-2 ;2001 IDT) 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人电流≤16A)(GB17625.1
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743-2007.CISPR15:2005A1;2006 IDT)
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T18595-2001,idtIEC61547:1995)
3术语和定义
GB/T2482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道路照明用 LED灯LED lamp for road lighting
满足道路照明要求的组合式LED照明装置,除了发光二极管(LED)作为光源发光外,还包括其他部件,例如光学、机械、电气和电子部件等,并将这些部件组合成一个整体.
4分类与命名
4.1分类
4.1.1按灯的额定功率,可分为:20W、30W、45W、60 W、75W、90 W、120W、160W、180 W、200W、250 W和300 W等.
GB/T 24907-2010
4.1.2按不同配光类型的灯在路面上形成的光形,可分为矩形光斑型LED灯(代号为J)、圆形或椭圆形光斑型LED灯(代号为Y)
4.1.3按灯的调光类型,可分为调光型LED灯(代号为T)和非调光型LED灯(代号为F).
4.1.4按采用LED器件的功率,可分为由小于0.5W的小功率LED器件组合的LED灯(代号为X)和功率大于或等于0.5W的功率型LED器件组合的LED灯(代号为G).
4.2型号编写规则
灯的型号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表示灯的代号(BDZ代表道路照明用LED灯),第二部分表示灯的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第三部分表示灯的色调代号,第四部分表示灯的配光类型,第五部分为补充部分,如灯的调光类型、采用的LED器件功率类型和/或其他信息.
型号示例
如:“BDZ220/120-RRJT"表示额定电压为220V、额定功率为120W、色调为日光色(RR)的矩形光斑型、调光型 道路照明用LED灯.
5技术要求
5.1安全要求
灯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24819的要求. 灯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65.
5.2外形尺寸
灯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5.3灯功率
灯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应不大于10%.
5.4功率因数
5.5电磁兼容
5.5.1灯的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17743的要求.5.5.2灯的输人电流谐波应符合GB17625.1的要求. 5.5.3灯的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T18595的要求.
5.6光度分布
灯的光度分布应符合CJ45规定的道路照明标准值的要求,制造商应标称灯的截光性能、光分布
类型和光强表.
注:对于推荐采用矩形光斑型灯的光强分布要求见附录A
5.7初始光效和光通量
灯的初始光效按表1分为三个等级,实测值应不低于表1的3级规定值.灯的初始光通量可由制造商或销售商标称,但其实测值应不低于标称值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