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
船舶压载水管理检验发证指南 (2022)
2024年第1次变更通告
目录
第1章通则..1.4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及压载水记录薄要求 1.1目的和依据..第2章船舶检验.2.1一般要求..附件1《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格式附件2《国际压载水管理符合证明》格式
第1章通则
1.1目的和依据
1.1.2本指南主要依据下列IMO文件编制.在使用本指南时,还应注意这些文件的后续修订:
(1)《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及其修正案:(2)2016年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导则(G8)(MEPC.279(70)):(3)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规则(BWMS规则)(MEPC.300(72)):(4)压载水取样导则(G2)(MEPC.173(58)):(5)2021年检验发证协调系统下检验导则(A.1156(32):(6)2020年压载水管理系统调试试验指南(BWM.2/Circ.70/Rev.1):(7)压载水公约对挖泥船漏斗区域的适用性(BWM.2/Circ.32):(8)压载水公约统一解释(BWM.2/Circ.66/Rev.35):(9)根据压载水公约和G2导则的压载水取样和分析试用指南(BWM.2/Circ.42/Rev.2):(10)对压载水公约第A-1.5条定义的“重大改建"的澄清(BWM.2/Circ.45):(11)压载水公约对海上移动平台(MOUs)的应用(BWM.2/Circ.46):(12)船舶进入或再次进入单一缔约国管辖水域操作指南(BWM.2/Circ.52/Rev.1):(13)压载水公约应急措施指南(BWM.2/Circ.62).(14)关于执行压载水管理系统调试试验的建议案(IACSRecNO.180Rev.1).
1.4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及压载水记录薄要求
1.4.1每艘压载水公约适用的船舶,自压载水公约生效之日(即2017年9月8日)起,应根据压载水公约B-1条规定,在船上备有并实施经主管机关或授权的认可组织(RO)批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该计划应基于IMO制定的压载水管理导则(G4)(MEPC.127(53),并经MEPC.306(73)和MEPC.370(80)修订)或CCS《船舶压载水管理
计划编制指南》编制.
1.5.3(3)就上述(1)和(2)中的“安装”一词,系指压载水管理系统交付船舶的合同日期.若无此合同日期,则指压载水管理系统交付船舶的实际日期”.
第2章船舶检验
2.1一般要求
2.1.1船舶压载水管理的检验包括初次检验、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换证检验和附加检验:
(1)初次检验:指船舶投入营运前或首次签发《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IBWMC)或《国际压载水管理符合证明》(SOC)时的检验,此项检验是对船舶的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以及任何相关的结构、设备、系统、附件、布置和材料或程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试验,验证其满足压载水管理公约的要求.在初次检验中应确认已开展了调试试验(参照IMO制定的导则和IACS制定的建议案),以验证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安装确保其机械、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均运行正常.
(5)附加检验:为满足压载水公约要求所需的结构、设备、系统、附件、布置和材料进行了改变、替换或重大修理后,应进行附加检验.该检验视具体情况进行总体或局部的检验,应确保任何上述的改变、替换或重大维修都行之有效,从而使船舶满足压载水公约的要求.当船舶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而进行附加检验时,应确认已开展了调试试验(参照IMO制定的导则和IACS制定的建议案),以验证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安装确保其机械、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均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