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指南
2015
目录
第1章通则 8-1第1节一般规定 .8-1第2章船员舱室设备 .8-2第1节卧室第2节餐厅第3节休息处所与办公处所,第4节卫生设备..第5节照明设备,第6节取暖、通风与噪声第7节舱室、通道和出入口的布置与结构第8节饮用水、洗涤水及其他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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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通则
第1节一般规定
1.1.1适用范围
1.1.1.1除另有规定外,本篇适用于总吨大于1000且航行时间大于12h的自航船舶.1.1.1.2在合理和可行时,本篇也可适用于拖(推)船.
1.1.2定义
1.1.2.1船员舱室-系指供船员用的卧室、餐厅、卫生间和休息室等.1.1.22高级船员-系指船上的大副、二副、三副、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报务员(如实船中有报务员编制时)等.1.1.2.3普通船员-系指除船长、轮机长和高级船员以外的其他船员.
第2章船员舱室设备
第1节卧室
2.1.1卧室的布置
2.1.1.1船员卧室应位于设计水线以上防撞舱壁以后的处所.对客船,在照明和通风满意的情况下,卧室可布置在设计水线以下,但卧室两舷应合理设置防撞边舱.2.1.1.2油船船员卧室的布置尚应符合本指南第5篇第3章的有关规定.
2.1.2船员舱室的定额
2.1.2.1普通船员卧室的最高定员,客船为6人1间,客船以外的其他船舶一般为4人1间.2.1.2.2船长和轮机长卧室为1人1间,高级船员卧室一般为2人1间.
2.1.3居住面积
2.1.3.2丈量船员卧室居住甲板面积时,应计入床、衣柜、带抽屉的橱和座位所占用的面积.但对 2.1.3.1船员卧室的人均居住甲板面积应大于等于2.35m².那些面积不大的、形状不规则的和不能放置家具及不能自由走动的处所,应不计入到居住甲板面积内.丈量应从卧室的围壁内缘量起.2.1.3.3经本社同意,普通船员卧室的居住甲板面积可适当减小,但一般应满足下列要求:(1)总吨大于1000且小于3000的船舶,每人的最小居住甲板面积为1.67m²:(2)总吨大于等于3000的船舶,每人的最小居住甲板面积为1.85m².
2.1.4其他
2.1.4.1卧室中的床应采用质地坚硬、不易翘曲、表面光滑、不易腐蚀的材料制作.2.1.4.2应为每个船员设置独用的床,床量自内缘的最小尺寸为1.9m×0.8m.2.1.4.3当床采用管材制作时,其上不可有任何开口存在,以防害虫进入. 2.1.4.4每张床铺应配有床垫以及被子或毛毯、枕头.当设置上下铺时,应在上铺床的下方设防尘板,防尘板可用未板、粗帆布或其他合适的材料制成.每张床铺的床缘至少应有1条无阻挡的通道.2.1.4.5多人间船员舱室的床应配有床帘.床帘应能有效地将床围蔽起来.2.1.4.6船员卧室的窗或舷窗应配有窗帘、遮光帘或固定百叶窗.
第2节餐厅
2.2.1一般要求
2.2.1.1餐厅应与卧室隔开,并尽可能靠近厨房.当餐厅与厨房未设在同一层甲板时,应考虑在餐厅与厨房之间设置一部适宜的伙食升降机.2.2.1.2餐厅应配备供船员进餐用的餐桌和座椅.餐桌和座椅应采用防潮、不易裂及易于清洁的材料制作.2.2.1.3当餐具室不与餐厅直接相通时,餐厅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可锁餐具柜和洗涤器具.
第3节休息处所与办公处所
2.3.1一般要求
2.3.1.1船舶应在适宜的部位设置供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使用的休息室,休息室内应配备适当设备.当餐厅兼作休息室时,则该餐厅也应配备相应的设备.
2.3.1.2油船、化学品液货船、液化气体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等应设有1间吸烟室.
第4节卫生设备
2.4.1一般要求
2.4.1.1卫生间的布置和设置,应避免其气味渗入邻近的居住舱室、公共处所、粮库、食品库、医务室、餐厅和厨房等处所.卫生间不能设在厨房、餐厅、粮库和食品库之上.卫生间应有良好的排水、通风和照明设备.
2.4.1.2船舶应在适宜的部位配备卫生设备,每6人设1只抽水大便器和1只淋浴器.客船抽水大便器的最少配备量尚应满足如下规定:
(1)总吨大于1000且小于3000的客船,为4只:(2)总吨大于等于3000的客船,为6只.
2.4.2其他
2.4.2.3粪便管道应有足够的尺寸,使之不易堵塞,且便于清理.2.4.2.4当一个间隔舱内设有多只抽水大便器时,抽水大便器之间应作有效地分隔,且每1只抽水大使器的占地面积应大于等于0.8m².
2.4.2.5如有可能,应在下列处所设置独立的卫生间:
(1)驾驶甲板上的值班人员易于到达的处所:
(2)机舱人员易到达的处所.
独立卫生间内应配有1只抽水大便器和1只有水龙头的洗脸盆.
2.4.2.6对于总吨大于等于3000的船舶,一般还应在机舱外部的人员易于到达之处设置更衣室,室内应配有独用的衣柜、淋浴器以及洗脸盆.
2.4.2.7当船上有女船员时,应为其设置单独的卫生设备.其配备标准可参照上述的规定.
第5节照明设备
2.5.1一般要求
2.5.1.1船员舱室应有足够的照明.
2.5.1.2自然采光的生活舱室,其采光的最低标准是:在晴天,具有正常视力的人可在舱室内任何可自由活动的地方阅读普通报纸.当舱室不能提供足够的自然采光时,则应提供上述最低标准的电气照明.
2.5.1.3卧室中每张床铺的床头应装有1盏阅读用灯.
2.5.1.4对于客船,如因布置需要,其卧室和餐厅的采光可允许采用自然采光和电气照明相结合的方式.
第6节取暖、通风与噪声
2.6.1取暖
2.6.1.1船员舱室应根据需要配备适当的取暖系统.状态.2.6.1.3取暖系统的取暖方法,可采用蒸汽、热水和暖空气或电热.2.6.1.4取暖装置的安装应能避免发生火灾及对船员造成危害或使船员感到不舒适,必要时可加设
护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