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渔业养殖设施指南》(2024).pdf

作业,船型,装置,设备,设施,中国船级社
文档页数:65
文档大小:1.26MB
文档格式:pdf
文档分类:中国船级社
上传会员:
上传日期:
最后更新:

中国船级社

海上渔业养殖设施指南

2024

2024年4月1日生效

北京

Beijing

目录

第1章通则.

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定义第3节接受标准. 第4节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 3 2第5节入级检验. 第6节鉴证检验 .6第7节操作手册 .12 11

第2章结. ..13

第1节一般规定 13第2节设计载荷. 第3节结构设计. 13 15第4节柱稳式养殖设施的特殊要求 15第6节组合式养殖设施的特殊要求 第5节框架式养殖设施的特殊要求 16 17第7节防腐蚀与腐蚀增量. 17

第3章稳性、分舱与载重线. .19

第1节一般规定 61第2节稳性 第3节载重线. 61 19第4节水密和风雨密完整性. 19

第4章装和定位系统 .21

第1节一般规定, 21第2节临时铺泊设备. 第3节拖曳设备. 21 21第4节定位系泊系统 21第5节动力定位系统. 第6节网衣及其附件. 22 22第7节其他装设备. 24第8节生活区 24

第5章机械装置与系统 .25

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泵送系统. 25 26第3节舱柜透气系统、溢流和测量系统、 第4节通风系统. 27 27

第6章电气装置 .29

第1节一般规定 31第2节火灾探测 31第4节控火与灭火. 第3节火灾限制. 32 36

第5节脱险. 36第6节无人驻守渔业养殖设施的特殊要求 .38

第8章安全设备. ...40

第1节救生设备和用具. 第2节通信设备. 40 42第3节信号设备 42

第9章防污染结构与设备. ..43

第1节一般规定

43

第10章船型海上渔业养殖设施 44

第1节 一般规定. 44第2节结构.. 第3节 装与定位装置. 46 48第4节 分舱与稳性 49第5节轮机装置与系统.. 第6节 电气装置与自动化系统. 49 50第7节消防. 50第8节安全设备与防污染 50

附录1渔业养殖附加标志产品持证要求 .51

第1节一般规定. 第2节主要系统与设备. 54 54

附录3网衣效应分析和试验推荐做法. ..57

第1节 一般规定 57第2节 网衣对养殖设施性能影响试验 57第3节 第4节 物理模型试验方法. 网衣水动力特性分析 58 60第5节参考文献.. 61

第1章通则

第1节一般规定

1.1.1一般要求

1.1.1.1本指南是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开展海上渔业养殖设施及其产品入级检验与发证的依据. 1.1.1.2本指南是为海上渔业养殖设施的构造安全、设备安全、吨位、载重线、防止海洋和环境污染等方面提供鉴证检验的依据.

L.L.1.3如主管机关有明确要求,应以主管机关要求为准.

1.1.2适用范围

1.1.2.1本指南适用于新建的海上渔业养殖设施.对于重大改建的海上渔业养殖设

施,改建部分及其相关部分应适用现行指南. 1.1.2.2对于船型海上渔业养殖设施,除另有规定外,应满足本指南第10章的要求.

1.1.3等效与免除

1.1.3.1与本指南要求(包括接受标准的要求)不一致的规定,可予以接受以替代本指南的相应要求,其条件是以书面文件证明或表明其至少与本指南要求具有同等的安全水平,并经CCS同意.

设备和器具,条件是经试验和其他方法证明认定这些装置、材料、设备和器具至少与本指南 1.1.3.2设施上安装的任何装置、材料、设备和器具可以代替本指南要求的装置、材料.要求具有同等安全效能,并经CCS同意.

能提供相应的试验、理论依据、使用经验或本指南接受的标准.经CCS同意,可以接受作 1.1.3.3若对本指南要求的计算方法、评定标准、制造程序、材料、检验和试验方法,为代替和等效方法.

可能严重妨碍对其特性的应用或结构的使用时,经CCS同意,可免除该规定,但该设施应 1.1.3.4对于具有新型结构和新颖特性的海上渔业养殖设施,如应用本指南的任何规定适合于预定的用途,并能保证其全面安全.

主或其代理人欲通过风险评估技术对整个设施或设施的某个系统或单元进行设计、制造或操 1.1.3.5对于本指南中未规定的具有新型结构和新颗特性的海上渔业养殖设施,如果业作,应经CCS对其风险评估资料进行审核并同意.

114风险评估

1.1.4.1业主或申请人宜对新颖的海上渔业养殖设施在设计、建造、迁移、调试和投产等阶段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第2节定义

1.2.1定义

1.2.1.1除另有规定外,本指南采用的名词术语定义如下:

(1)海上渔业养殖设施

系指在海洋设定区域内,直接用于渔业养殖的海上移动渔业养殖平台(含养殖工船)、海上浮动渔业养殖设施、海上固定渔业养殖平台.一般以钢质结构为主体构架,包括柱稳式.框架式、组合式、船式、驳船式、坐底式、自升式和导管架式.

(2)设施类型

①柱稳式/半潜式② 框架式 系指用立柱或沉箱将上壳体连接到下壳体或柱靴上的结构型式.系指以钢质材料框架浮体结构构成主体的结构型式.③ 组合式 系指将多个浮体通过刚性或者柔性的形式连接为一体,部分单体上可设置储存、居住等功能模块.④ 船式 系指具有船形、排水型的船型结构型式,具备由舱壁和/或侧板构成周界的养殖舱,具备自航能力,称为养殖工船.5 驳船式 系指具有船形、排水型的船型结构型式,具备由舱壁和/或能侧板构成周界的养殖舱,不具备自航能力,在设定作业水域进行养殖的海上渔业养殖设施.坐底式 系指由下壳体和数根立柱支承海面以上上壳体的平台,作业时下壳体坐落在海底上,并由立柱支承上壳体上的全部重量的海上渔业养殖设施.自升式 系指具有活动桩腿且其主体能沿支撑于海底的桩腿升至海面以上预定高度进行作业,并能将主体降国海而和国收桩腿的海上移动渔业养殖平台.导管架式 系指通过管状构件焊接构成主体结构的平台,并由打入海底的桩柱承受平台全部重量的海上固定渔业养殖平台.

(3)设施类别

①海上移动渔业养殖平台系指一种可根据作业需要,能丛一个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地点进行作业的海上渔②海上浮动渔业养殖设施 业养殖平台:系指采用缆绳、错链或者张力筋股或压载或钢臂等非刚性固定方式长期系固在③海上固定渔业养殖平台 某一地点并漂浮(包括坐底工况)于海面的海上渔业养殖设施.系指通过导管架、桩基、重力式基础等底部支撑结构固定于海底的海上渔业养殖平台

(4)近岸海上渔业养殖设施

系指距我国大陆海岸的最短距离不超过2海里的海上渔业养殖设施.

(5)无人驻守海上渔业养殖设施

批准的访间、调查期间,以及定期逗检等情况下,允许登设施的人数应尽可能少:登乘人员 系指无人居住的海上渔业养殖设施.特殊条件下,如检修期间、应急故障处理期间、经不得在设施上过夜.

第3节接受标准

1.3.1一般要求

1.3.1.1除满足本指南要求外,CCS承认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海上渔业养殖设施的适用部分,当接受的标准与本指南要求存在不一致时,应以本指南要求为准.相关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将成为本指南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1.3.1.2按照本指南签发符合证明的设施,可参照执行的主要公约和我国技术法规如下:(1)国际海事组织《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修正案》(简称“海上人命安全

资源链接请先登录(扫码可直接登录、免注册)
①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如果您对本资料有版权申诉,请及时联系我方进行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页脚)。
②由于网络或浏览器兼容性等问题导致下载失败,请加客服微信处理(详见下载弹窗提示),感谢理解。
③本资料由其他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数量等令人满意,若存在资料虚假不完整,请及时联系客服投诉处理。
④本站仅收取资料上传人设置的下载费中的一部分分成,用以平摊存储及运营成本。本站仅为用户提供资料分享平台,且会员之间资料免费共享(平台无费用分成),不提供其他经营性业务。
投稿会员:匿名用户
我的头像

您必须才能评论!

手机扫码、免注册、直接登录

 注意:QQ登录支持手机端浏览器一键登录及扫码登录
微信仅支持手机扫码一键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仅适用于原老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