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751-2011
Specification for AgNiCcontac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工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达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宏丰电工合金有限公司、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希合金有限公司、佛山通宝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金格电工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温州聚星银触点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元龙、柏小平、吴新合、张晓辉、陈晓、陈名勇、谢永忠、马大号、崔得锋、詹亚萍.
银镍石墨电触头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末治金法和固相烧结法银镍石墨片状电触头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粉末冶金法和固相烧结法生产的银镍石墨片状电触头(以下简称电触头)的检验和验收.该产品主要应用于断路器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计划
GB/T26872电触头材料金相图谱
JB/T4107.4-1999电触头材料化学分析方法银钨中银含量的测定(碘量法)JB/T4107.5-1999电触头材料化学分析方法银镍中镍含量的测定(ETDA容量法)JB/T4107.7-1999电触头材料化学分析方法银石墨中碳含量的测定(气体容量法测定碳量)
3要求
3.1尺寸、公差及其标注
电触头的尺寸、公差及其标注应符合GB/T5587一2003中3.1和第4章的要求.如有特殊要求,则由供需双方商定.
3.2表面质量
3.2.1电触头表面应无裂纹、鼓泡、分层、缺边、掉角:边缘不应有超过0.10mm高的毛刺.3.2.2电触头表面不应有长度大于0.20mm的锈斑.
3.3符号、化学成分及力学物理性能
电触头符号、化学成分及力学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要求.
表1银镍石墨片状电触头符号、化学成分及力学物理性能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力学物理性能产品名称 符号 Ni Ag g/em² 密度 硬度(HB) μΩ ▪ cm 电阻率》银镍(25)石墨(2) AgNi(25)C(2) 26 5±1. 5 2.0±0 5 余量 9 10 60 3 5银(30)石墨(3) AgNi(30)C(3) 31±1 2.5±0.5 余量 8. 90 60 3 7
3.4金相组织
电触头产品的金相组织在试样磨片的整个观察面上,不应有长度等于及大于125μm颗粒的聚集物或其他夹杂物:不应有等于及大于55μm的气孔:骤集物或夹杂物的长度小于125μm面大于75m, 气孔长度小于55m面大于或等于30um时,在任意4mm²的观察面共计不应超过三处.典型缺陷的金相照片图例见GB/T26872.
4试验方法
电触头产品尺寸、毛剩用读数精度0.02mm游标卡尺或读数精度0.01mm的千分尺检测,或用其他同等精度的仪器或工具检测.
4.2表面质量
4.2.1电触头产品表面裂纹、鼓泡、分层、缺边、掉角用目测,或借助于(5~10)倍工具放大镜观察.4.2.2电触头表面锈斑用10倍工具显微镜观察.
4.3力学物理性能
密度、硬度、电阻率按GB/T5586测定,
4.4化学成分
4.4.1银成分分析参照JB/T4107.4-1999的规定进行.4.4.2镍成分分析按JB/T4107.5-1999规定进行.4.4.3石墨成分分析按JB/T4107.71999规定进行.
4.5金相组织
金相组织按GB/T26871的规定观测.
5检验规则
5.1组批
同一批配料按相同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5.2抽样及合格判定
5.2.2尺寸检测按GB/T2828.1-2003以二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II级一般检查水平进行抽样,其接 5.2.1外观每批100%检测,按件判定.收质量限为4.0.5.2.3密度、硬度检查按GB/T2828.1-2003以二次正常抽样方案,S-3特殊检查水平进行抽样,其接收质量限为2.5.5.2.4化学成分、电阻率及金相组织检查按GB/T2828.1-2003以二次正常抽样方案,S-2特殊检查 水平进行抽样,其接收质量限为10.5.2.5化学成分分析,每份分析量应不少于5g,若抽取触头试样单个质量不足5g时,则可增加抽取触头个数.
5.3检验顺序
采用合适的检验顺序,密度、硬度、金相组织和化学成分的检测可在抽取的同一样品上进行.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6.1.1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及检验单,并盖有检查员及质量检查部门印鉴.6.1.2产品合格证应标明:a)电触头产品名称(或符号)或尺寸规格及批号:b)电触头数量(或净重):c)检验日期; d)制造商名称及地址;e)检验员代号和检验部门印鉴;f)产品执行标准的编号.
6.2包装
6.2.1电触头产品应按同一批相同规格的产品用塑料袋双层封装或用塑料袋封装后再盒装.6.2.2用塑料袋或盒装的电触头产品发运时应装于包装箱内,并用松软的材料填实,每箱净重不超过15 kg.6.2.3在包装箱内应附有装箱单,装箱单应包含: a)袋(盒)的总数;b)各种型号或尺寸规格电触头的袋(盒)数;c)电触头净重:d)包装日期:e)包装者印鉴.
6.2.4包装箱外应标明:a)制造厂名称:b)电触头产品名称或代表符号;c)毛重及净重;d)防潮、防震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