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JNJH 团 体 标 准
T/XJNJH 008-2025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服务规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行业协会 发布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行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植物保护检疫站、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极目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蒙贺伟、卓华、陈荟羽、芦屹、彭慧杰、翟辉、刘天辰.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陶梅、马君刚、李斌、徐志强、薛文艳、何欢、吴蓓、杨梅、许燕、李亚丽、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植保无人机”)作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方案制定、服务合同签订、现场作业服务、信息服务、服务质量及保障、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植保无人机作业服务的服务组织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活动,涵盖小麦、水稻、玉米、棉花等大田作物及果树等经济作物及设施农业作物(如温室大棚蔬菜、果树)的植保无人机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国务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61号) GB/T19012质量管理顾客满意组织处理指南GB/T25415航空施用农药操作准则GB/T3527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NY/T4259植保无人飞机安全施药技术规程 GB/T43071植保无人飞机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plant protectionunmannedaerialvehicle
驾驶航空器. 配备液态农药、肥料等喷酒系统,通过手动、半自动或自动控制,在农林区域执行植保作业的无人
3.2
服务组织service organization
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从事植保无人机作业服务的独立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或个人,包括规模化服务企业、小微服务团队及个体服务户.
3.3
客户client
接受植保无人机作业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3.4
作业服务unmannedaircraft service
服务组织按照客户需求,提供植保无人机作业及相关配套支持的活动及其产生的结果,可包含产前地块数字化测绘、产后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等延伸服务.
3.5
作业质量operation quality
植保无人机作业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的程度.
3. 6
安全间隔期preharvest interval
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之间的最短等待时间.该期限内农药会自然降解,确保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小于等于国家标准限值.
4基本要求
4.1总则
有关无人机飞行管理、农业生产、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以服务农业生产和客户需求为核心,坚持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安全合规的原则,符合国家及地方
4.2设备要求
4.2.1服务组织使用的植保无人机需符合GB/T43071的规定,具备产品合格证,建立“一机一档”(含采购凭证、维护记录、故障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每月至少进行1次全面维护,作业旺季(如病虫害高发期)每15天1次,重点校验定位系统、喷施系统,确保性能稳定.
4.2.2除植保无人机设备外,服务组织还需准备必要的配套设备:a)无人机遥控器:b)电池充电器和备用电池:每台无人机配备至少3块备用电池,满足连续作业需求: c)药液搅拌桶和量杯:d)卷尺:f)作业质量检测设备: e)定位设备:
4.3人员要求
4.3.1作业操控人员需符合GB/T25415规定,持相关培训合格证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4.3.2作业人员禁止饮酒、疲劳或患病人员参与,了解当地作业要求,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作业时穿4.3.3每台植保无人机配1名持证操控人员:服务组织需配备至少1名技术支持人员,负责设备调试 戴全套防护装备,避免皮肤接触农药.和技术指导.4.3.4针对大面积作业或复杂作业环境,服务组织需配备至少1名安全保障人员,负责设置警示标志、 管控现场安全等.4.3.5服务组织定期组织安全操作培训和应急演练,留存培训及演练记录.
4.4药剂要求
4.4.1服务组织需根据客户作业目标及作物类型选择符合国家农药管理规定、登记证齐全的高效、低毒、低残留且与植保无人机喷施兼容的药剂,必要时加助剂.
4.4.2服务组织需向客户提供所选药剂的产品说明书,告知客户药剂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安全间隔期等信息.
4.5服务内容
应包含服务方案制定、服务合同签订、现场作业服务、信息服务、服务质量及保障、处理等核心环节,确保服务闭环.
5服务方案制定
5.1客户需求收集
服务组织需全面收集客户需求,主要包括作业基础信息、作业目标、作业时空要求及作业质量要求等核心内容:
a)作业基础信息:客户名称、联系方式、作业地点(详细地址及地块坐标)、实际作业面积、作物类型及生育期:b)作业目标:明确客户期望通过植保无人机作业达到的目标: c)作业时空要求:客户期望的作业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含禁限时段及允许作业的天气条件:由服务组织负责向当地空管部门或无人机管理服务平台申请作业空域,明确空域使用时段,将空域审批文件作为需求确认书附件:d)作业质量要求:客户对作业效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是否需要提供作业质量检测报告等.
5.2需求确认
服务组织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可追测电子形式与客户逐项核对需求细节.对不合理需求,需提供替代方案,达成一致后形成双方签字或盖章的需求确认书,作为服务合作的依据之一.
5.3服务方案与作业预案编制
根据需求确认书,服务组织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方案及配套作业预案的编制.
5.3.1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需明确作业细节(机型选择、路径规划、参数设置、药剂选择等)、质量标准、服务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人员配置计划.
5.3.2作业预案
责任分工及保障措施. 作业预案需包含极端天气应对、设备故障处置、药剂泄漏应急、人员中毒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流程、
5.4服务合同签订
5.4.1服务方案及作业预案经双方确认后以书面形式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内容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植保无人机监管相关要求.
5.4.2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
a)客户及服务组织基本信息:b)设备信息(含无人机型号、载重、飞行数据记录仪编号等):d)作业质量标准: c)作业品种、作业地点、作业环境、作业面积:e)作业时间及空域使用时段:g)双方权利和义务:h)第三方损失责任:因作业不当导致第三方损失的,由服务组织承担赔偿责任:i)不可抗力界定:明确大风、暴雨、空域临时管制等为不可抗力,双方需在48小时内协商后续 方案:j)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向作业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相应仲裁委员会仲裁:k)保险条款:服务组织需投保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及作业意外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作业前1)违约责任. 向客户出示保险凭证:
)收费标准、结算方式及支付时限:
5.4.3合同中需注明服务方案及作业预案作为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现场作业服务
服务组织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服务方案开展现场作业服务.
6.1作业前准备
6.1.1作业前1个工作日,服务方需告知客户作业具体时间、作业人员联系方式、作业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客户需提前清理作业地块内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