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365-2012
Wood-Plastic Composite (WPC)-Test methods of artificial weathering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参考了ASTMD7032-2007(塑木复合材料铺板和护栏(挡板或扶手)系统性能等级标准规范)、ASTMD6662-2006《聚烯烃基塑木铺板标准规范)、BSDDCEN/TS15534-1:2007(塑木复合材料(WPC)第1部分:塑木复合材料及制品相关性能试验方法》,并结合国内塑木复合材料产业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惠东美新塑本型材制品有限公司、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市森朗环保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广州赫尔普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至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金发绿可木塑科技有限公司、开平关健木塑板材制品有限公司、海南汽车研究所.
段海龙、关荣健、庄奕玲、魏远芳、潘永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慕莲、何国山、王文治、方晓钟、林东亮、吴素平、刘雪宁、吴俊杰、宋维宁、
塑木复合材料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塑木复合材料的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塑木复合材料在氙灯及荧光紫外灯为光源的人工气候老化箱中进行的老化试验.使用本标准规定方法所得的试验结果,不能用于直接推断材料的使用寿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16422.2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GB/T16422.3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3部分:荧光紫外灯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文适用于本文件.
塑木复合材料wood-plasticposite
以热塑性塑料、木质纤维或其他生物质纤维为主要原料,经成型加工复合面成的材料.
3. 2
人工气候老化artificial weathering
将样品置于人工条件下,模拟和强化自然环境中的光、热、空气、温度、湿度和降雨等因素,样品发生的加速破坏的现象.
4试验装置
4.1氩灯
4.1.1应符合GB/T 16422.1和GB/T 16422.2的规定.4.1.2氯灯和滤光器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老化,沉积水垢,试样污染等可导致辐照强度下降,应定期进 行光能量监测.在测定光能量时,光感器应固定在与试样接受光能量相同的位置上,当测得光能量不符合试验要求时,应调节氯灯功率,必要时,清洗氙灯和滤光器.氯灯和滤光器,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使用寿命及时更换.若无特别说明,通常选用既可监控试样窄带波段,又可监控宽带波段辐射能量的辐射计作为光能量监测设备,
4.2荧光紫外灯
应符合GB/T16422.1和GB/T16422.3的规定.
GB/T 29365-2012
5试样
5.1试样制备
5.1.2尺寸和形状应满足暴露后相应性能测试方法的规定,当要测试特定类型的制品性能时,在可能 5.1.1应根据性能测试相关方法标准来确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的情况下应暴露制品本身.5.1.3当进行外观或性能比较时,应使用尺寸及暴露面积相似的试样.5.1.4当进行破坏性试验时,应确保有足够的比对原样.
5.2试样数量
5.2.1每一组或每一个暴露周期的试样数量应按暴露后性能测试方法规定的数量进行准备:性能测试5.2.2用于力学性能测试的试样,宜用2倍于性能测试方法规定的试样数量. 方法中没有规定试样数量的,测试中的每种材料应至少准备3个平行试样.
5.3试样的状态调节
5.3.1当利用试验来表征被暴露材料力学性能时,应在测试前按GB/T2918的规定对试样进行状态5.3.2参照试样应避光保存在实验室环境中,老化后的试样应尽快进行颜色测定或目测对比, 调节.
6试验条件
6.1氙灯老化
6.1.1辐照度
宜采用以下辐照度: -辐照度 1;(0 35±0. 02) W/m²@340 nm 或(41. 5±2.5)W/m²@(300~400)nm;辅照度2;(0.51±0.02)W/m²@340nm或(60±2.5)W/m²@(300~400)nm.选择其他辐照度,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注:有些薄壁型材(例如塑木复合材料型材或境板)的老化降解对于光照强度或温度较敏感建议选用辐照度1.
6.1.2温度
6.1.2.1黑标温度或黑板温度
黑标温度为65C士3C或黑板温度为60C士3℃,其他黑标或黑板温度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1.2.2箱体空气温度
箱体空气温度为38C士3℃,其他箱体空气温度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1.3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为50%士5%,其他相对湿度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1.4喷水周期
喷水周期每次喷水时间为18min土0.5min,两次喷水之间的无水时间为102min土0.5min,其他
喷水周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1.5黑暗周期
6.1.2和6.1.4所规定的条件适用于连续光照的试验,黑暗周期可选用更复杂的循环周期,比如具有较高相对湿度的黑暗周期,在该周期内提高箱体空气温度并形成凝露.
黑暗周期循环试验的具体条件,应在报告中说明.
6.2荧光紫外灯老化
6.2.1光源
采用I型UVA-340荧光紫外灯,其他类型的荧光紫外灯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2.2暴露条件
试样经一段光照暴露期后,应进行无辐照冷凝的循环试验.选用的黑板温度应根据受试材料对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老化性能评价指标确定,试验周期按有关规定进行.宜采用下述暴露条件:
条件1:辐照度为(0.89±0.02)W/m²@340nm,在黑板温度60℃C士3°C下辐照暴露8h,然后,在黑板温度50C士3℃下无辐照冷凝暴露4h.-条件2:辐照度为(0.72±0.02)W/m²@340nm,在黑板温度60℃士3C下辐照暴露8h,然后,在黑板温度50C土3℃下无辐照冷凝暴露4h.
选择其他暴露条件,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7试验步骤
7.1试样固定
7.1.1将试样以不受任何外加应力的方式固定于试样架上每件试样应作不易消除的标记,标记不能7.1.2为了避免因试样暴露位置不同而造成表面受辐照度的不同,在固定试样时,应根据试样的尺寸 标在后续试验需使用的部位上,为了检查方便,可以设计试样放置的布置图.和形状,合理排列.若有必要,试验仓内的试样位置要定时调换使循环光照强度相对均匀.面与保存在暗处的原始试样的比较为准.
7.1.3当测定试样外观颜色变化时,可用不透明物遮盖试样的一部分面积,为有利于直观地比较遮盖面与暴露面老化前后的变化,通常遮盖的面积不大于试样总面积的1/3.但最终试验结果应以试样暴露
7.2暴露
恒定.位置时,应保持试样初始固定时的取向.并保持试样初始固定时的取向.
7.2.1在试样放入试验箱前应确保设备在所选试验条件下正常运行,在试验过程中试验条件应保持
7.2.2试样应达到规定的暴露期.应经常调换试样的位置,以减少试样暴露的不均匀性:调换试样的
7.2.3取出试样作定期检查时,应注意不要触摸或破坏试样表面.检查后,试样应按原状放回试验箱,
7.3辐照度测量
宜用外置辐照度仪进行测量,测量前应根据设备制造商说明书进行测量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