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4-07-05-04
消防设施操作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消防设施操作员 1.2职业编码 +050-0 1.3职业定义 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 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其中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分别为: 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消防设施 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 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 体知觉、色觉、视觉、噢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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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①相关职业: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消阶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人民警察、保卫管理员、消防员、消防指挥员、 消防装备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监督检查员、森林消防员、森林火情腺望观察 员、应急救援员、物业管理员、保安员、智能楼宇管理员、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机 械设备安装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电工、安全员。
②相关专业: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电子技 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物联网应用技 术、物业管理、保安,建筑设备安装、销防工程技术、给排水施工与运行。
3相关专业:建筑设备安装、楼字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 行、航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防系统安装 与维护、电子技术应用、保安、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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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①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安全健康与环保、化工安全技术、 教援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供用电技术、电 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城市信息化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 化工程技术,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项目信息化管 理、建设工程监理、给排水工程技术、物业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安装技术, 桃电设备推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 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与应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光电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 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嵌入式技术与应 用,数字展示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 应用、电子商务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通信工程设计与监 理、电信服务与管理、光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技术、防火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公 共安全管理、森林消防、通信指挥、消防指挥、参谋业务、抢险教援、安全防范技术、司 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公共事务管理 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安全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指挥、安全防范工程、 核生化消防、抢险教援指挥与技术、火灾助查、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 与智能控制、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给排 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物业管理、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白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孕与工 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孕与技术,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 商务,软件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公共事业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工业工程、智健科 李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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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其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 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 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 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实行机考的应根据考试机位合理确定考评人 员人数;技能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每个考位不少于2 人,且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5人(含)以上单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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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00min,如采用机考形式不少于 60min。
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不少于30min,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40min。
综合评审 时间不少于30min。
1.8.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机房)进行:技能考核在满足技能 操作鉴定条件的场所进行。
鉴定场所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 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器材等。
上述鉴定场所 应设置音频、视频实时监控设施,音题、视频资料应定期备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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