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编码:6-29-02-12
送配电线路工
(2026年版)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评价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送配电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202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有关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能力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送配电线路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国网河北省 电力有限公司、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余杭群力成套电气制造分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力技能研究院、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雅安供电公司.主要起草人有:刘鹏、龙福刚、姜立超、魏欣、张宇雄、李盛林、王伟、袁太平、侯昊沂、姚海燕、郭强、孔晨华、曾小平、牟昊、杨阳、李宁、 程旭、李明洲、刘毅.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审定人员有:刘娟红、何勇、赵成祚、武晓红、张森、许道金、马骏、安盛东、雷宁、李淑东、黄晓友、何宝龙、祖杰、张刚、韩书安、张 永春、丁红涛、丁建、刘宁、朱凯.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单位,以及葛恒双、李克、张灵芝、刘志明、孙建华等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能源局批准,
送配电线路工 国家职业标准
(2026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送配电线路工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使用专用设备及工具,进行送电、配电线路架设施工,线路及附属设备巡视、维护、检修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高处作业. 室内、室外作业,低温、高温、潮湿、烈日及雾,部分工作需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定的表达能力、计算能力、形体知觉、色觉正常,手指灵活、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能根据视觉信息协调眼、手、足及身体其他部位,迅速、准确、协调地做出反应,完成既定操作.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150标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4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 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在光线充足、安全措施完备的专用认定基地场所进行,并满足送配电设备日常检修、更换、安装、测试等场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