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4-08-08-20
形象设计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2年版) 1.职业概况 1. 1职业名称 形象设计师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运用美学原理、设计方法、造型手段,对人的自然形态进行有 目的的整体形象再塑造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较高的审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表达、 分析、判断、协调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文化(或相当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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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4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360标 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3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120 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3)经本职业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 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①相关职业:化妆师、美发师、美容师、美甲师、色彩搭配鲜,下同。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美发与形 象设计、艺术设计与制作,时尚品设计,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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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 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 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 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 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年(含)以上。
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 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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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方式,主要考 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其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 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 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
1.9.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 工不少于120min,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50min,二 级/技师不少于180min,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80min;综合评审 时间不少于30 min。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机房)进行;技能考核在具有化妆 镜台(正前上方有日光灯)、座椅,面积不少于40㎡²并具备良好灯 光效果的场所进行:综合评审在配备多媒体设备的室内或工作现场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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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文明礼貌,积极进取。
(4)勤奋钻研,精益求精。
(5)讲究质量,注重信誉。
(6)协同合作,大胆创新。
2.2基础知识 2.2.1形象设计基础知识 (1)形象设计起源与发展。
(2)形象设计美学基本原理。
(3)形象设计分类。
2.2.2素描与色彩基础知识 (1)素描基础知识。
(2)色彩基础知识。
2.2.3化妆基础知识 (1)化妆美学知识。
(2)化妆品及化妆工具类别。
(3)面部皮肤护理基础知识。
(4)化妆妆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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