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苏建函设计[2021]672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 审查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落实《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指导意见》,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要点(试行)》,现批准发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图联合审查技术要点(试行)》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及时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要点(试行)》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要点
(试行)
目录
1总则2综合篇3消防篇.3.1建筑专业..3.2结构专业. 273.3给排水专业..3.4电气专业. .31 .283.5暖通专业(防火、防排烟)324人防篇 374.1一般规定.4.2建筑专业.. .37 404.3结构与防护专业. .584.4暖通与防化专业.634.5给排水专业. 724.6电气专业 785抗浮篇 84
1总则
1.0.1为规范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以下简称"81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发布2018年12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的规定,编制本要点.1.0.2本要点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联合审查.1.0.3本要点依据2021年2月1日之前发布的法规和正式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编制.如有版本更新,应以正式颁布实施的新版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为准.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内容.1.0.5除按81号令第五条进行了审定(或备案)的情况外,对审查中发现不符合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或违反法规的问题,设计必须进行修改,否则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设计如未严格执行本要点非强条的规定,应有充分依据.审查应根据相关标准的“用词说明”,按其用词的严格程度予以区别对待.1.0.6为节省篇幅,本要点对条文中的部分图、表和公式符号说明作了省略处理.1.0.7除本要点内容外,施工图审查尚应包括现行有关法规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