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270.14-2014
Test guidelines on environmental safety assessment for chemical pesticidesPart 14:Alga growth inhibition tes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31270《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分为21个部分:
第2部分:水解试验: 第1部分:土壤降解试验;一第3部分:光解试验:一第4部分:土壤吸附/解吸试验;第5部分:土壤淋溶试验: 一第6部分:挥发性试验:第7部分:生物富集试验:第8部分:水-沉积物系统降解试验;-第9部分:乌类急性毒性试验;第11部分:家蚕急性毒性试验; 第10部分:蜜蜂急性毒性试验;第12部分:鱼类急性毒性试验;第13部分:涵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第14部分:藻类生长抑制试验;第16部分:土壤微生物毒性试验; 第15部分:蚯蚂急性毒性试验;第17部分:天敌赤眼蜂急性毒性试验:一第18部分:天敌两柄类急性毒性试验;一第19部分:非靶标植物影响试验; 第20部分:家畜短期饲喂毒性试验;第21部分:大型甲壳类生物毒性试验.本部分是GB/T31270的第1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曲蔓、杨亚哲、瞿唯钢、周军英、李学锋、查金苗、严海娟.
化学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 第14部分:藻类生长抑制试验
1范围
GB/T31270的本部分规定了类生长抑制试验的材料、条件、操作、质量控制、数据处理、试验报告等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为化学农药登记而进行的藻类生长抑制试验,其他类型的农药可参照使用.
本部分不适用于易挥发和难溶解的化学农药.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半效应浓度medianeffective concentration
在生长抑制试验中,使供试生物生物量增长或者生长率比对照下降50%时的供试物浓度,用EC表示.在本部分中,通过藻类生物量增长的抑制百分率计算而得到的半效应浓度用E,C表示,通过藻类生长率的抑制百分率计算面得的半效应浓度用E,C表示.
注:单位为mg a.i/L.
2.2
平均生长率average growth rate
一定暴露时间内藻类单位生物量增长的对数值,在本部分中用表示.
2.3
生物量增长yield
一段暴露时间内藻类单位生物量的增加量,即暴露结束时的单位生物量减去暴露开始时的单位生物量,在本部分中用Y表示.
2.4
供试物test substance
试验中需要测试的物质.
2.5
化学农药chemical pesticide
利用化学物质人工合成的农药.其中有些以天然产品中的活性物质为母体,进行仿制、结构改造,创新而成,为仿生合成农药.
同义词:有机合成农药 synthetic organic pesticide.
[NY/T 1667.1-2008 定义2.3.1]
2.6
原药technical material
在制造过程中得到的有效成分及杂质组成的最终产品,不能含有可见的外来物质和任何添加物,必要时可加人少量的稳定剂.
[NY/T 1667.2-2008,定义2.5.1]
GB/T 31270.14-2014
2.7制剂formulationproduct[NY/T 1667.22008 定义3.1] 由农药原药(或母药)和助剂制成使用状态稳定的产品.
2.8
农药产品中具有生物活性的特定化学结构成分.[NY/T 1667.2-2008 定义 3.1]
2.9
参比物质reference substances
在测试中为证实或否定供试物的某种特性或判断测试系统有效性而使用的化学物质或混合物.
3试验概述
本试验用供试物配制一系列不同浓度的试验药液,然后将试验药液与藻液混合后,连续72h观察试验用藻的生长抑制情况,并求出半效应浓度EC(72h)值以及95%置信限.
4试验方法
4.1材料和条件
4.1.1供试生物
试验用藻推荐采用普通小球藻(Chlorellaoulgaris)、斜生栅列藻(Desmodesmus subspicatus)或羊角月芽(Pseudokirchneriella subcapitata)等.
4.1.2供试物
农药制剂、原药或纯品.对难溶于水的农药,可用少量对藻毒性小的有机溶剂、乳化剂或分散剂助溶,用量不得超过0.1mL(g)/L.
4.1.3主要仪器设备
主要仪器设备如下: 酸度计;血球计数板;分光光度计;显微镜;人工气候箱; 高压蒸汽灭菌锅;-玻璃器Ⅲ等.
4.1.4培养基
推荐选择水生4号培养基培养斜生棚列藻,选择BG11培养基培养羊角月芽藻,选择BG11培养基或SE培养基培养普通小球藻,上述培养基配方参见附录A.若使用其他培养基应同时提供培养基名称和配方等信息;若使用其他藻种,应选择适宜的培养基,并同时提供培养基名称和配方等信息.
4.1.5试验条件
土15%范围内.光强44401x~88801x. 试验环境温度21℃~24℃(单次试验温度控制在土2℃):连续均匀光照,光照强度差异应保持在
4.2试验操作
4.2.1试验用藻的预培养
按无菌操作法将试验用藻接种到装有培养基的锥形瓶内,在4.1.5的条件下培养.每隔96h接种观察,检查藻种的生长情况. 一次,反复接种2次~3次,使藻基本达到同步生长阶段,以此作为试验用藻.每次接种时在显微镜下
4.2.2预试验
按正式试验的条件,以较大的间距设置若干组浓度,求出供试物使试验用藻生长受抑制的最低浓度和不受抑制的最高浓度,在此范围内设置正式试验的浓度.
4.2.3正式试验
在预试验确定的浓度范围内以一定比例间距(儿何级差应控制在3.2倍以内)设置5个~7个浓度组,并设一个空白对照组使用助溶剂的还应增设溶剂对照组,每个浓度组设3个重复,试验观察期为 72h,每隔24h取样,在显微镜下用血球计数板准确计数藻细胞数,或用分光光度计直接测定藻的吸光率.用血球计数板计数时,同一样品至少计数两次,如计数结果相差大于15%,应予重复计数.依据试验物质性质选择合适的技术方法.
4.2.4限度试验
设置上限浓度为100mga.i/L,即在供试物达100mga.i./L时,未对藻产生影响.若供试物溶解度小于100mga.i/1.则采用其溶解度上限作为试验浓度.对照组和处理组至少设置6个重复并且对浓度组和对照组进行差异显著性分析(比如:检验).
4.2.5参比物质试验
为检验实验室的设备、条件、方法及供试生物的质量是否合乎要求,设置参比物质作方法学上的可靠性检验.使用参比物质(每年至少两次)对绿藻进行检测,推荐使用3.5-二氯苯酚和重铬酸钾.
4.3数据处理
4.3.1生物量增长的抑制百分率
处理组藻类生物量增长的抑制百分率按式(1)计算:
式中:
1"处理组生物量增长的抑制百分率,%;Y.一空白对照组测定的藻类单位生物量,用细胞数表示时单位为个每毫升(个/mL):Y,一处理组测定的藻类单位生物量,用细胞数表示时单位为个每毫升(个/mL).
4.3.2生长率的抑制百分率
处理组藻类生长率的抑制百分率按式(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