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3825-2017
密封继电器用钢包铜复合棒线材
Steel/copper posite rod andwire for hermetically sealed relay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龙海、余建军、赵涛、韩吉庆、陈吴、周亚波.
密封继电器用钢包铜复合棒线材
1范围
存、质量证明书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密封继电器封接用钢包铜复合棒线材(以下简称复合棒线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223.25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丁二酮孵重量法测定镍量GB/T3077合金结构钢GB/T4336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5121(部分)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5231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GB/T6462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厚度测量 显微镜法YS/T668铜及铜合金理化检测取样方法YB/T5231定膨胀封接铁镍钻合金
3要求
3.1产品分类
3.1.1牌号、状态和规格
复合棒线材的基材为4J29、4J44、4J33、4J34.4J46、30CrMnSiA牌号的合金,复材为TU1、TU2、T1、T2牌号的铜,基材的平均线膨胀系数和复材的电性能参见附录A.复合棒线材的牌号、状态和规 格见表1.产品复合截面示意图如图1所示.
表1牌号、状态和规格
牌号 复材状态 规格/mm外径D 复材直径d 长度L软态(060) 0′g~5°0 ~D >2 806基材/复材 半硬态(H55) 硬态(H80) >3 0~6 0 >1 000注1:根据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其他规格的产品. 注2:基材与复材的直径配比可转化为面积配比.
3.1.2标记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牌号、状态和规格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示例:用基材为4J29和复材为T1生产的硬态(H801、外径为1.5mm.复材直径为0.5mm的钢包铜复合棒线材标
图1产品复合截面示意图
3.2化学成分
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077中的要求,复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5231中的要求, 基材为4J29、4J44、4J33、4J34、4J46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B/T5231中的要求,基材为30CrMnSiA
3.3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外径D 外径允许偏差 复材直径d 复材直径允许偏差0 5~1 0 ±0 01 0 15~0 5 ±0 03>1 0-3 0 ±0 02 0.3~1 5 ±0 05>3 05 0 ±0 03 1. 0~2 5 ±0 06>5 06 0 ±0 04 1.5~3 0 ±0 08
3.4表面粗糙度
产品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0.8pm.
3.5复合质量
产品基材与复材之间应结合紧密,经反复弯折至断裂后,在基材与复材结合处不应分层、开裂.
3.6气密性
产品与试验配件进行封接后检测,漏气率不大于1×10-Pacm²/s.
3.7外观质量
2 产品表面应光亮清洁,不应有明显纵向划痕、裂纹、起皮、夹杂、压坑等缺陷,允许有轻微的局部划伤
或矫直辊印.
4试验方法
4.1化学成分
基材为4J29、4J44、4J33、4J34、4J46中Ni元素的分析方法按GB/T223.25的规定进行,Co元素的分析方法按GB/T223.20的规定进行,其他元素的分析方法按GB/T4336的规定进行或按供需双方协 商的方法进行.基材为30CrMnSiA的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GB/T4336的规定进行.复材的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GB/T5121(部分)的规定进行.
4.2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产品的外径用千分尺测量,长度用卷尺测量,复材直径测量方法按GB/T6462的规定进行.
4.3表面粗糙度
产品的表面租度用租度仅测量.
4.4复合质量
成品丝进行反复弯折直至折断,制备断口纵向金相试样,用30倍显微镜观察.
4.5气密性
产品的气密性检测根据供需双方协商的方法进行.
4.6外观质量
产品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和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 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质量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协商.
5.2组批
生产工艺、同一规格生产的产品组成,每批重量应不超过100kg.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产品应由同一牌号和状态的基材和同一牌号的复材、同一次投料、同一
5.3检验项目
检验. 每批棒线材应进行化学成分、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表面粗糙度、复合质量、气密性及外观质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