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
准
Guidence for sustainability assessment of marine fuels
中国航海学会 发布
目次
前 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体原则5评定指标6评定方法7评定报告参考文献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航海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限公司、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丹、简炎钧、陆春晖、于圣堂、董丽娜、赵佳雯、傅夏明、李子超、董国祥、周万利、戴磊.
船用燃料可持续性评定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船用燃料可持续性评定的评定原则、评定指标、评定方法与评定报告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船用燃料可持续性的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
旨在为达成人类与地球长期和谐共生之目标,平衡经济、社会和环境需求的理念及发展模式.
3.2
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
长在红外光谱内辐射的气态成分.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
注:本文件涉及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CO.)、甲烷(CH)、氧化亚氮(X.O).
[来源:GB/T24067-2024 3.2.1,有修改]
3.3
二氧化碳当量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CO
注:给定温室气体的二氧化碳当量等于该温室气体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势值. 比较某种温室气体与二氧化碳的辐射强迫的单位.
[来源:GB/T24067-2024 3.2.2]
3. 4
全球变暖潜势值globalwarming potential;GWP
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迫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迫影响相关联的系数.
注:GP采用《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五次评估报告(IPCCAR5)》中给出的数据.本文件中全球增温潜势指在100年的时间框架内,即G哪100a
[来源:GB/T24067-2024 3.2.4,有修改]
3.5
全生命周期排放lifecycle emission/Well-to-Wakeemission;WtWemission
船用燃料从原料获取直至完成能量转换实现船舶推进/运行整个生命过程中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注:由上船前排放和船端排放两部分组成.
3.6 T/CIN 117-2026
上船前排放Well-to-Tank emission;WtT emission
船用燃料从原料获取到加注至船舶这一过程中所产生(含泄漏)的温室气体排放.
注:包括原料获取、原料运输、燃料制备、燃料储运及分发加注过程中的排放.
3.7
船端排放Tank-to-Wake emission;Ttwemission
船用燃料在船端完成能量转换以实现船舶推进/运行的过程中所产生(含泄漏、逃逸)的温室气体排放.
3.8
能量转化器energyconverter
船舶上用于将燃料/能源载体的能量转化为船舶推进动力的装置或系统.
3. 9
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实际值actualvalue of GHGemission intensity
气体排放强度值. 通过实际核算得到的燃料在原料采集、运输、制备、分配、燃烧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中产生的温室
3.10
温室气体排放强度限值1imitingvalue of GHGemission intensity
用于判定可持续船用燃料的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要求值.
3. 11
可持续船用燃料sustainablemarinefuel
满足可持续性指标,且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满足排放限值要求的船用燃料.
3. 12
零或近零排放船用燃料(ZNZ燃料)zeroor Near-Zeroemissionfuel
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低于当期ZNZ燃料排放强度限值的可持续船用燃料.
3. 13
直接土地利用变化directlanduse change
在相关边界范围内,人类使用土地的变化.
注2:在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Panelon Clinate Change)规定的六类 注1:在本文件中,相关边界指所研究系统的边界.统边界内的土地利用就会发生变化. 土地(林地、草地、农田、湿地、定居地和其他土地)利用类别发生变化时(例如从林地到农田),相关系注3:同一用地类别内的土地管理变更不视为土地利用变化,例如从一种作物到另一种作物的变化,或休耕地(即体耕一年或几年后再耕种的土地),肥料的改变等均不被视为土地利用变化.
[来源:GB/T 24067-2024 3.7.5,有修改]
3.14
间接土地利用变化indirectIanduse change
由直接土地利用变化导致,但发生在相关边界范围外的土地利用变化.注1:在本文件中,相关边界指所研究系统的边界. 注2:按照IPCC对土地利用类型的定义,当土地利用类型发生变化时(例如从林地变为耕地),土地利用就会发生变化.示例:特定土地上的土地利用从粮食生产转变为生物燃料生产,则其他地方可能会发生土地利用变化以满足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