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附件系统NVH集成评价 方法与技术要求
New energy vehicle accessory system NVH integration evaluationmethod
and technicalrequirements
(参考件未经审核使用以正式版为准)
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 1范围,3术语和定义,4评价原则与要求 4.1评价原则.. 24.2评价机构与人员要求4.3试验车辆与设备要求5技术要求.. 35.1噪声限值要求, 5.2振动限值要求,5.3声振粗糙度限值要求6试验方法....6.1测量点布置.6.2系统单独试验流程 6.3综合工况试验流程7数据处理与计算.7.1噪声数据处理 57.2振动数据处理, 58评价指标与等级. 7.3声振粗糙度(HI)计算8.1评价指标体系.8.2单项指标评分8.3综合评价等级,9评价报告要求附录A (规范性)HI计算加权系数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为首次编制.
新能源汽车附件系统NVH集成评价方法与技术要求
1范围
计算、评价指标与等级、评价报告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新能源汽车附件系统NVH集成的评价原则与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与
本文件适用于M1类新能源汽车的附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系统、冷却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充电系统等:其他类别的新能源汽车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12534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GB/T18697声学汽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 GB/T38146.3中国汽车行驶工况第3部分:发动机GB/T39631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用伺服电动机系统通用规范NB/T33008.1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QC/T1167乘用车行车制动器噪声台架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3963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新能源汽车附件系统 new cncrgy vehicle accessory system
新能源汽车上除动力传动系统和车身结构外,为实现车辆基本功能或提升驾乘舒适性面配备的辅助系统总称,包括空调系统、冷却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充电系统等.
3.2
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noise,vibration and harshness
新能源汽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特性以及由噪声和振动共同引起的驾乘人员主观不适感的综合指标.
3.3
空气传播噪声airborne noise
通过空气介质传播到测量点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扇旋转、气流扰动等(单位:dB(A)).
结构传播噪声structure-borne noise
通过车身结构振动传递到测量点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电机振动、部件共振等(单位:dB(A)).
3. 5
振动加速度级vibrationaccelerationlevel
振动加速度与基准加速度(10m/s²)之比的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20(单位:dB(A)).
3. 6
声振粗糙度指标harshness index
基于10Hz~200Hz频段噪声与振动信号的加权耦合计算,量化表征瞬态声振对人体主观感受的干扰程度.
4评价原则与要求
4.1评价原则
4.1.1客观性原则
评价过程应基于客观试验数据,采用标准化的试验设备和方法,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对评价结果的影响:试验数据应至少进行3次重复测量,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数据,当单次测量值与平均值的偏差超过土5%时,应重新进行测量.
4.1.2系统性原则
评价应覆盖附件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空调、冷却、制动、转向、充电系统)及典型工况(息速、匀速、加速、制动、充电等),确保对附件系统NVH性能的全面评估.
4.1.3关联性原则
评价指标应同时考虑噪声、振动的客观物理量与驾乘人员的主观感受,建立客观数据与主观评价的关联关系,确保评价结果符合实际驾乘体验.
4.1.4时效性原则
评价应在附件系统正常工作状态下进行,试验前应确保车辆及附件系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空调系统运行30min以上、冷却系统达到正常工作温度80℃~90C),避免因系统未达稳定状态导致评价结果 偏差.
4.2评价机构与人员要求
4.2.1评价机构
开展新能源汽车附件系统NVH集成评价的机构应具备CNAS或CMA资质.
4.2.2评价人员
应满足下列要求:
a)试验操作人员应具备汽车NVH试验操作资质,熟悉本文件规定的试验方法及相关设备的使用:b)数据分析师应具备振动噪声信号处理专业知识,能够熟练使用信号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c)主观评价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且听觉、触觉无异常.
4.3试验车辆与设备要求
4.3.1试验环境
4.3.1.1半消声室
应满足下列要求:
a)背景噪声:不大于30dB(A):
b)截止频率:不大于125Hz,声场不均匀度:不大于士2dB(100Hz~2000Hz频段):
c)温度:23℃土5℃,相对湿度:30%~70%,气压:86kPa~106kPa
4.3.1.2转鼓试验台
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