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9.12-2010 食品中铅的测定(发布稿.仅供参考-标准分享网).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雅 GB5009.1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Determination of lead in foods 2010-03-26发布 2010-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GB5009.12—2010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5009.12-2003《食品中铅的测定》.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009.12-1985、GB/T5009.12-1996、GB/T5009.12-2003. GB5009.1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铅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第一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3原理 试样经灰化或酸消解后,注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中,电热原子化后吸收283.3m共振线, 在一定浓度范围,其吸收值与铅含量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4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规定,本方法所使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4.1硝酸:优级纯. 4.2过硫酸铵. 4.3过氧化氢(30%). 4.4高氯酸:优级纯. 4.5硝酸(11):取50mL硝酸慢慢加入50mL水中. 4.6硝酸(0.5mol/L):取3.2mL硝酸加入50mL水中,稀释至100mL. 4.7硝酸(lmo1/L):取6.4mL硝酸加入50mL水中,稀释至100mL. 4.8磷酸二氢铵溶液(20g/L):称取2.0g磷酸二氢铵,以水溶解稀释至100mLa 4.9混合酸:硝酸十高氯酸(91).取9份硝酸与1份高氯酸混合. 4.10铅标准储备液:准确称取1.000g金属铅(99.99%),分次加少量硝酸(4.5),加热溶解,总量 不超过37mL 移入1000mL容量瓶,加水至刻度.混匀.此溶液每毫升含1.0mg铅. 4.11铅标准使用液:每次吸取铅标准储备液1.0mL于100mL容量瓶中,加硝酸(4.6)至刻度.如此 1 ...
GB 5009.1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9.1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 2016-12-23发布 2017-06-2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GB5009.118-2016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5009.118一2008《谷物中T2毒素的测定》、GB/T23501一2009《食品中T2毒 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SN/T1771一2006《进出口粮谷中T2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液相色谱法》、SN/T2676一2010《进出口粮谷中T2毒素的检测方法酶联免疫吸附法》. 本标准与GB/T5009.118一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 一一增加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直接ELISA法二. I GB5009.11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T2毒素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粮食及粮食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中T2毒素含量的测定,第二法、 第三法适用于粮食及粮食制品中T2毒素的测定. 第一法免疫亲和层析净化液相色谱法 2原理 用提取液提取试样中的T2毒素,经免疫亲和柱净化、衍生后,用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器测定,外 标法定量. 3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试剂 3.1.1甲醇(CHOH):色谱纯. 3.1.2乙腈(CHCN):色谱纯. 3.1.3甲苯(CHsCH3):色谱纯. 3.1.44二甲基氨基吡啶. 3.1.5蒽腈(1 anthroylnitrile AN). 3.2试剂配制 3.2.1提取液:甲醇-水(8:2,体积比). 3.2.24-二甲基氨基吡啶溶液:准确称取0.0325g4-二甲基氨基吡啶于100mL容量瓶中,用甲苯定容 至刻度. 3.2.31蒽睛溶液:准确称取0.030g1蒽腈于100mL容量瓶中,用甲苯定容至刻度. 3.3标准品 T2毒素(C2HOg CAS号:21259201):纯度≥98.0%,或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标 准物质. 3.4标准溶液配制 3.4.1标准储备液:准确称取适量的T2毒素标准品(精确至0.0001g) 用乙腈溶解,配制成浓度为 1 ...
GB 5009.1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9.1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 2016-12-23发布 2017-06-2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GB5009.111—2016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5009.111一2003《谷物及其制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GB/T23503一 2009《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SN/T1571一2005 《进出口粮谷中呕吐毒素检验方法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与GB/T5009.111一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一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 定”; —增加了方法的适用范围; ——增加了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 ——增加了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一一增加了固相萃取柱净化的前处理方式; ——增加了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增加了商业化免疫亲和柱评价技术参数要求. I GB5009.1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方法. 第一法为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中脱 氧雪腐镰刀菌烯醇、3-乙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和15-乙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 第二法为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酒类、酱油、醋、酱及酱制品中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 第三法为薄层色谱测定法,第四法为酶联免疫吸附筛查法,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 烯醇的测定. 第一法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原理 试样中的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3乙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和15乙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用水和 乙腈的混合溶液提取,提取上清液经固相萃取柱或免疫亲和柱净化,浓缩、定容和过滤后,超高压液相色 谱分离,串联质谱检测,同位素内标法定量. 3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试剂 3.1.1乙腈(CHCN):色谱纯. 3.1.2甲醇(CH3OH):色谱纯. 3.1.3正己烷(CH14). 3.1.4氨水(NHaH2O). 3.1.5甲酸(HCOOH). 3.1.6氮气(N2):纯度≥99.9%. 3.2试剂配制 3.2.1乙腈水溶液(8416):量取160mL水加入到840mL乙腈中,混匀. 3.2.2乙晴饱和的正己烷溶液:量取200mL正己烷于250mL分液漏斗中,加入少量乙腈,剧烈振摇 数分钟,静置分层,弃去下层乙腈层即得. 1 ...
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2015-09-21发布 2016-03-2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 GB5009.11-2014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5009.11一2003《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碑的测定》. 本标准与GB/T5009.11一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碑的测定”. —取消了食品中总砷测定的砷斑法及硼氢化物还原比色法,取消了食品中无机砷测定的原子荧 光法和银盐法. 一一增加了食品中总砷测定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一增加了食品中无机砷测定的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法(1C-AFS)和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 子体质谱法(LC-ICP-MS). I GB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第一篇规定了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第二篇规定了食品中无机碑含量测定的液相 色谱-原子荧光光谱法、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本标准第一篇第一法、第二法和第三法适用于各类食品中总砷的测定.第二篇适用于稻米、水产动 物、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无机砷(包括砷酸盐和亚砷酸盐)含量的测定. 第一篇总砷的测定 第一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2原理 样品经酸消解处理为样品溶液,样品溶液经雾化由载气送入IP炬管中,经过蒸发、解离、原子化 和离子化等过程,转化为带电荷的离子,经离子采集系统进入质谱仪,质谱仪根据质荷比进行分离.对 于一定的质荷比,质谱的信号强度与进入质谱仪的离子数成正比,即样品浓度与质谱信号强度成正比. 通过测量质谱的信号强度对试样溶液中的砷元素进行测定. 3试剂和材料 注: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优级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试剂 3.1.1硝酸(HNO):MOS级(电子工业专用高纯化学品)、BV(Ⅲ)级. 3.1.2过氧化氢(H2O2). 3.1.3质谱调谐液:Li、Y、Ce、Ti、Co 推荐使用浓度为10ng/mL. 3.1.4内标储备液:Ge 浓度为100μg/mLo 3.1.5氢氧化钠(NaOH). 3.2试剂配制 3.2.1硝酸溶液(298):量取20mL硝酸,缓缓倒入980mL水中,混匀. 3.2.2内标溶液Ge或Y(1.0μg/mL):取1.0mL内标溶液,用硝酸溶液(298)稀释并定容至 100mL. 3.2.3氢氧化钠溶液(100g/L):称取10.0g氢氧化钠,用水溶解和定容至100mL 3.3标准品 三氧化二砷(As203)标准品:纯度≥99.5%. 1 ...
GB 4806.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806.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2023-09-06发布 2024-09-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GB4806.9—2023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4806.9一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与GB4806.9一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一修改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增加了合金元素迁移限量指标; —增加了其他技术要求; 删除了特殊使用要求; 修改了迁移试验; 修改了标签标识要求; 修改了附录A迁移试验特殊要求. I GB4806.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预期或已经与食品接触的各种金属(包括各种金属镀层及合金)材料及制品. 以下简称“金属材料及制品”. 2.2金属镀层 通过各种镀覆技术在固体材料或制品接触食品的表面上形成的金属覆盖层. 2.3基材 构成金属材料及制品基体的材料,不包括表面涂层和金属镀层. 2.4合金元素 冶炼金属时,为达到某些性能要求(如拉伸强度、硬度、耐磨性、耐腐蚀性、电导率等)而有意添加的 一种或多种金属或非金属元素. 金属合金元素如铝、铜、铬、锰、钼、镍、锌、锡、钻等;非金属合金元素如碳、硅等. 2.5杂质元素 残留在金属中的非有意添加的元素. 3基本要求 金属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金属材料及制品使用的金属基材、金属镀层和焊接材料不应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1.2金属材料及制品生产企业应对金属表面处理(如酸洗、氧化、磷化、抛光、防锈涂油等)过程中使 用和残留的物质进行控制,使其迁移到食品中的量符合GB4806.1的要求. 4.1.3食品接触面使用的金属基材和金属镀层不应使用铅、镉、砷、汞、锑、铍和锂作为合金元素,其杂 质元素含量应满足表1的要求. 1 ...
GB 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2023-09-06发布2024-09-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 4806.7-2023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和原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第14号、 2014年第14号、2016年第5号、2016年第7号、2016年第10号、2017年第2号、2017年第11号公 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第9号、2018年第11号、2018年第15号、2020年第4号、2020年 第6号公告中的塑料树脂。
本标准与上述标准和公告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一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原料要求; -增加了芳香族伯胺指标限量; 增加了其他理化指标; 增加了其他技术要求; --修改了标签标识要求; 一修改了附录A; -增加了附录B。
GB 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包括未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也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树脂 以相应的单体及其他起始物为主要原料,通过加成聚合、缩合聚合、微生物发酵聚合等聚合反应合 成的大分子物质,以及经化学改性的天然或合成大分子物质,又称聚合物。
2.2树脂共混物 两种或两种以上具有相同或不同化学结构、物理状态的聚合物,通过物理和/或化学方法进行混合 而形成的宏观上均匀连续的固体高分子材料,且每种聚合物均可作为树脂材料及其制品的主要结构组 分或相,又称聚合物共混物或聚合物合金。
2.3塑料材料 以一种或几种树脂(含树脂共混物)或其预混料、预聚物等为主要结构组分,添加必要的添加剂,在 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加工制成的、介于树脂与塑料制品之间的高分子材料,包括塑料粒料(或切片)、粉 末、母料、片材等塑料材料。
2.4塑料制品 以树脂(含树脂共混物)或塑料材料为原料,添加必要的添加剂,成型加工成具有一定形状的、最终 接触食品的成型品(或终产品)。
2.5母料 将影响塑料材料及制品物理性状的添加剂(如着色剂、填料、增强剂、稳定剂等)超量载附于一种或 几种树脂中而制成的、与树脂或塑料材料混合使用才能加工成其他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浓缩体。
3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树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GB 4806.7-2023 4.1.2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包括植物纤维填料)的使用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 的规定。
4.1.3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所使用的淀粉应为食用淀粉或变性淀粉。
食用淀粉应符 合GB31637的规定;变性淀粉应为GB2760及相关公告批准使用的品种,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感官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等 浸泡液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无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4.3理化指标 4.3.1通用理化指标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通用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通用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总迁移量/(mg/dm²)10GB 31604,8 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10GB 31604,2 蒸馏水(60℃,2h)M 重金属(以Pb计)/(mg/kg)1GB 31604,9 4%(体积分数)乙酸(60℃,2h)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mg/kg)不得检出GB 31604,52
(检出限=0.01mg/kg) 脱色试验“阴性GB 31604.7 ”母料应按实际配方与树脂或粒料等相关原料混合并加工成最终接触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后进行检测。
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根据实际使用中的面积体积比将结果单位换算为mg/kg,且限量 为≤60mg/kg;对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如果按规定选择的食品模拟物测得的总迁移量 超过限量,应按照GB31604.8测定三氯甲烷提取物,并以测得的三氯甲烷提取量进行结果判定。
“不适用于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
。
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本标准附录A、GB9685及相关公告中规定了...
GB 4806.14-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806.14—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2023-09-06发布 2024-09-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4806.14-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印刷油墨层.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预期印刷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触食品或间接接触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 油墨.也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 3产品分类 根据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可分为两类: —一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印刷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食品接触面,预期直接与食品接触的 油墨; —一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印刷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非食品接触面,预期不与食品直接接触, 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油墨. 4基本要求 4.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4.2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生产企业应通过配方设计、原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产品信息传递等 措施控制油墨产品的安全风险. 4.3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印刷企业应通过包装设计、调配原料选择、印刷过程控制、产品信息传递和/ 或增加有效阻隔层等措施控制来源于油墨的安全风险,在达到预期印刷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油 墨的使用量. 4.4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生产及印刷过程应符合GB31603的相关规定. 5技术要求 5.1原料要求 5.1.1基础原料 5.1.1.1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基础原料应为GB2760及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其质量 规格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1.1.2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锅、铬()、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 1 GB4806.14-2023 用着色剂应符合GB9685中对于着色剂的纯度要求;其他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 制品的基础原料.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基础原料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 5.1.2添加剂 5.1.2.1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添加剂应为GB2760及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其质量规 格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1.2.2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添加剂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油 墨所使用的添加剂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 5.2感官要求 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感官 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不洁物等 浸泡液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常着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层;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层按照直接接触食品层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的规定执行. 5.3理化指标 5.3.1通用理化指标 5.3.1.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重金属残留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重金属残留量指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铅(Pb)/(mg/kg) 10 汞(Hg)/(mg/kg) 10 (Cd)/(mg/kg) 5 见附录A 铬(Cr)/(mg/kg) 25 伸(As)/(mg/kg) 以油墨干重计. 5.3.1.2印刷油墨层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印刷油墨层的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总迁移量*/(mg/dm2) 10 GB31604.8 高锰酸钾消耗量/(mg/kg) GB31604.2 水(60℃,2h) 10 2 ...
GB 4806.1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806.1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2023-09-06发布 2024-09-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4806.13-2023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9683一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9683一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一扩大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基本要求、原料要求、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微生物限量; 增加了迁移试验要求; 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GB4806.1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由不同材质或相同材质材料通过黏合、热熔或其他方式复合而成的两层或两层以上的食品接触材 料及制品. 3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的各层材料及其使用的基础树脂、添加剂及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直接接触食品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感官要求的 规定. 4.3理化指标 4.3.1通用理化指标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各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对通用理化指标的规定. 各层材料有相同项目时,该项目应按照GB4806.1的规定确定指标限量.其中,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 耗量、重金属(以P阳计)和脱色试验项目按照直接接触食品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执行. 4.3.2其他理化指标 4.3.2.1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应符合各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公告中对特定迁 移限量(SML)、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等其他理化指标的规定. 4.3.2.2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各层材料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公告中所规定的残留物 1 ...
GB 480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80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2023-09-06发布 2024-09-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4806.11-2023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4806.11一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关于橡胶材料 及制品的相关要求,以及原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第14号公告、2014年第14号公告、 2016年第5号公告、2016年第7号公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4号公告中的橡胶用基础 原料. 本标准与上述标准和公告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范围; 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原料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其他技术要求; 修改了迁移试验要求; 修改了附录A. I GB480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已经或预期可能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接触,或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以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或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为主要原料的材料及制品. 3基本要求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的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 告的规定,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体的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GB4806.7一2023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 规定. 4.1.2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9685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感官 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等 浸泡液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着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4.3理化指标 4.3.1通用理化指标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通用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
GB 4789.4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通则.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789.4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通则 2023-09-06发布 2024-09-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4789.45-2023 目 次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1 3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一般要求 2 3.1性能参数的选择 2 3.2代表性食品的选择 2 3.3验证样品的要求2 3.4数据处理要求 3 4微生物检验方法性能参数的验证 3 4.1灵敏度 3 4.2包容性和排他性 4 4.3准确度 .4 附录A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用食品样品分类表 .6 附录B灵敏度计算方法 9 附录C实验室内验证准确度计算方法10 附录D实验室间验证准确度计算方法12 I GB4789.4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制定和修订过程中的验证. 2术语和定义 2.1方法验证 提供客观有效证据证实分析方法性能参数满足方法预期用途的试验活动. 2.2定性方法 检验样品中是否存在目标微生物的方法. 2.3定量方法 测定样品中目标微生物数量或浓度的方法. 2.4参考方法 得到公认或广泛接受的微生物传统培养法. 2.5灵敏度 待验证的定性方法从样品中检出目标微生物的能力. 2.6包容性 待验证方法对目标微生物的检出能力. 2.7排他性 待验证方法对非目标微生物的抗干扰能力. 2.8准确度 定量方法的测试结果与样品真值间的一致程度. 2.9试样 来源于样品,用于测试的且能代表其特性的部分. 2.10部分检出水平 采用定性方法测试一组平行样品时,检出概率在25%~75%时样品的污染水平. 1 ...
GB 4789.3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789.3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 2023-09-06发布 2024-03-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4789.35-2023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4789.35一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 本标准与GB4789.35一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实时荧光PCR方法为选做方法; —修改了乳酸菌的定义、样品制备、培养时间; —修改了嗜热链球菌和乳杆菌计数方法的描述; —修改了部分培养基成分、储备液浓度和制备方法. I GB4789.3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乳酸菌食品中乳酸菌(lactic acid bacteria)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含活性乳酸菌的食品中乳酸菌的检验. 2术语和定义 2.1乳酸菌lactic acid bacteria 一类可发酵糖主要产生大量乳酸的细菌的通称,不能液化明胶、不产生吲哚、革兰氏阳性、无运动、 无芽孢、触酶阴性、硝酸还原酶阴性及细胞色素氧化酶阴性反应的细菌.本标准中乳酸菌主要为乳杆菌 属(Lactobacillus)、双歧杆菌属(Bifidobacterium)和嗜热链球菌(Streptococcus thermophilus). 3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3.1恒温培养箱:36℃士1℃. 3.2厌氧培养装置:厌氧培养箱、厌氧罐、厌氧袋或能提供同等厌氧效果的装置. 3.3冰箱:2℃~8℃. 3.4均质器及无菌均质袋、均质杯或灭菌乳钵. 3.5涡旋混匀仪. 3.6电子天平:感量0.001g. 3.7实时定量PCR仪. 3.8恒温水浴锅或金属浴. 3.9离心机:离心力>10000×g. 3.10无菌试管:18mm×180mm、15mm×100mm. 3.11无菌吸管:1mL(具0.01mL刻度)、10mL(具0.1mL刻度). 3.12微量移液器和灭菌吸头:2L、10rL、100L、200L、1000L. 3.13无菌锥形瓶:500mL、250mL. 3.14无菌平皿:直径90mm. 3.15PCR管. 4培养基和试剂 4.1稀释液:见附录A中A.1. 4.2MRS(Man Rogosa Sharpe)琼脂培养基:见附录A中A.2. 4.3莫匹罗星锂盐(Li-Mupirocin)和半胱氨酸盐酸盐(Cysteine Hydrochloride)改良MRS琼脂培养 1 ...
GB 4789.2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789.2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 2023-09-06发布 2024-03-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4789.26—2023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4789.26一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 本标准与GB4789.26一201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商业无菌和酸化食品等的定义; 一增加了食品生产领域商业无菌检验程序; 一删除了保温后再次称重的要求和罐头密封性检验方法;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低酸性食品和酸性食品的定义及检验步骤. I GB4789.2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商业无菌检验程序、检验步骤、结果判定与报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2术语和定义 2.1商业无菌 食品经过适度的热杀菌,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 生物的状态. 2.2低酸性食品 凡杀菌后平衡pH大于4.6,水分活度大于0.85的食品. 2.3酸性食品 未经酸化,杀菌后食品本身或汤汁平衡pH等于或小于4.6、水分活度大于0.85的食品.pH小于 4.7的番茄制品为酸性食品. 2.4酸化食品 经添加酸度调节剂或通过其他酸化方法将食品酸化后,使水分活度大于0.85、其平衡H等于或小 于4.6的食品. 3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材料、设备外,其他设备如下. 3.1冰箱:2℃~5℃; 3.2恒温培养箱:30℃士1℃,36℃士1℃,55℃士1℃; 3.3恒温培养室:30℃士2℃,36℃士2℃,55℃士2℃; 3.4恒温水浴箱:55℃士1℃; 3.5均质器及无菌均质袋、均质杯或乳钵; 3.6电位pH计:准确度为0.01pH; 3.7显微镜物镜:10×~100×; 3.8罐头打孔器或容器开启器; 3.9厌氧培养箱(罐). 4培养基和试剂 4.1培养基:见附录A. ...
GB 3163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63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 2023-09-06发布 2024-09-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31639—2023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31639一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酵母》. I GB3163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包括用于食品发酵或作为原料添加到食品中的菌种制剂,不适 用于直接食用的产品以及固态发酵工艺生产的酒曲、红曲等.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 可用于食品中的一种或多种活的微生物(包括细菌、丝状真菌、酵母),经发酵、富集、乳化或不乳化、 干燥或不干燥、混合或不混合、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原料制剂.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菌种 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法规、公告和相关规定. 3.1.2其他原料 菌种发酵及制剂化过程中所添加的原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 气味 具有菌种的特有气味,无腐败,无异嗅 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检查有 状态 液体、半固体或固体,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无杂质 3.3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
GB 31614.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唾液酸的测定.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614.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唾液酸的测定 2023-09-06发布 2024-03-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31614.1-2023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30636一2014《燕窝及其制品中唾液酸的测定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与GB/T30636一201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修改了方法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液态乳、乳粉、糕点、饮料; —明确了燕窝及其制品中测定的目标物质为结合态唾液酸; —增加了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I GB31614.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唾液酸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唾液酸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适用于燕窝及其制品中结合态唾液酸的测定,第二法液相色 谱荧光检测法和第三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适用于液态乳、乳粉、糕点、饮料中唾液酸的测定. 第一法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 2原理 样品在盐酸溶液中加热水解,释放出结合态唾液酸,样品试液用强阴离子交换色谱柱分离,紫外检 测器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检测,外标法定量. 3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试剂及材料 3.1.1乙腈(CH3CN):色谱纯. 3.1.2磷酸(HPO):色谱纯. 3.1.3浓盐酸(HC1):12mol/L. 3.1.4透析袋:可透过相对分子质量7000以下的化合物,临用前用水浸泡1h. 3.1.5微孔滤膜:0.45μm 有机相型. 3.2试剂配制 3.2.1盐酸溶液(0.05mol/1.):吸取4.17mL.浓盐酸,溶于水并稀释至1000mL. 3.2.20.1%磷酸溶液:吸取1mL磷酸,溶于水并稀释至1000mL. 3.2.30.1%磷酸溶液-乙腈(46):将0.1%磷酸溶液和乙腈按4:6的体积比混合均匀. 3.3标准品 唾液酸(N-乙酰神经氨酸,C11H1NOg CAS号131-48-6):纯度≥96%,或经国家认证授予标准物 质证书的标准品. 3.4标准溶液配制 3.4.1唾液酸标准储备液(1000mg/1):准确称取适量唾液酸标准品(按纯度进行折算),用水溶解并 1 ...
GB 31612-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生产卫生规范.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612-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生产卫生规范 2023-09-06发布 2024-09-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31612-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生产卫生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菌种的使用与管理、加工、包装、贮存和运 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的生产,不适用于直接食用的产品以及固态发酵工艺生产的酒 曲、红曲等. 2术语和定义 GB14881和GB3163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原始种子批 用于制备主种子批的活菌. 2.2主种子批 来自原始种子批,经传代、扩培后形成的足够数量并组成均一的活菌,用于制备工作种子批. 2.3工作种子批 来自主种子批,在适宜的培养基上经活化、传代后得到的活菌,用于生产. 3选址及厂区环境 3.1选址 3.1.1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 3.1.2不应在利用微生物生产的生物制品、化学药品等产品的生产场所附近建厂. 3.2厂区环境 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 4厂房和车间 4.1设计和布局 4.1.1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 4.1.2工厂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应衔接合理,建筑结构完善,能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设 计中应考虑: a)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1 GB31612—2023 b)生产工艺对温度、湿度和其他工艺参数的要求,防止相邻车间受到干扰; )便于原料储罐、发酵罐、半成品储罐等罐体内部和外部的清洁; d)发酵、干燥等工艺取风口应设置在干燥、清洁的位置,应便于清洗和更换过滤设施; €)通过合理布局、设置分隔等措施防止菌种、接触表面或包装材料受到微生物、化学品等污染. 4.1.3细菌类菌种制剂的生产作业区应符合以下要求. 4.1.3.1应按照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将作业区划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 4.1.3.2不同洁净级别的作业区域之间应设置有效的分隔.清洁作业区应安装具有过滤装置的独立的 空气净化系统,并保持正压,防止非清洁作业区的空气进入清洁作业区而造成交叉污染. 4.1.3.3菌体富集、乳化、干燥、混合和内包装应为清洁作业区(富集、乳化为自动化密闭设备时除 外),宜采用封闭式设计,但应保证在消毒后有足够的新风量进行换气. 4.1.3.4准备间、缓冲间、二次更衣室应为准清洁作业区. 4.1.3.5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的空气洁净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并应定期检测. 表1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的空气洁净度要求 项目 清洁作业区要求 准清洁作业区要求 检验方法 ≥0.5m(粒径) ≤3.5×106 按GB/T16292测定,测定 尘埃数/m3 ≥5m(粒径) ≤2.0X10 状态为静态 换气次数(次/h) ≥10 按GB/T16294中自然沉降 静态沉降菌/(CFU/皿) ≤10 ≤15 法测定 :换气次数适用于层高小于4.0m的清洁作业区;层高4.0m以上的清洁作业区可适当调整换气次数,但应确保 清洁作业区的洁净度. 4.1.4酵母菌体过滤富集、乳化和鲜酵母内包装区域应采用封闭式设计,并安装空气净化系统,确保区 域内空气经过过滤净化. 4.2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 应符合GB14881中的相关规定. 5设施与设备 5.1设施 5.1.1供水设施 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 5.1.2排水设施 应符合G...
GB 31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雅 GB31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2023-09-06发布 2024-09-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31611-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用途的植物蛋白肽.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菜籽和棉籽为蛋白原料生产的植物蛋白肽. 2术语和定义 2.1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肽 以富含蛋白的可食用植物(豆类、谷类、坚果及籽类等)、食品加工用粕类或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等 单一物质为原料,经过提取、酶解和(或)微生物发酵、过滤、杀菌、干燥等工序生产的,相对分子质量在 189~10000的肽为主要成分的产品.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食品加工用粕类应符合GB14932的规定. 3.1.2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应符合GB20371的规定. 3.1.3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产品特有的色泽 取5g被测样品散放在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 然光下观察样品的色泽和状态,然后用200mL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温开水在洁净的无色透明容器中冲调均匀后立 状态 粉末状或颗粒状,无结块,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 即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静置 异物 2min后,在自然光下观察容器内有无异物 3.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1 GB31611-2023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总氮(以干基计)/(g/100g) 11.2 GB5009.5 相对分子质量在189~10000肽段的相对百分比/%≥ 60 GB316452018附录A 水分/(g/100g) 7.0 GB5009.3 脲酶(尿素酶)活性 阴性 GB20371 用峰面积归一化计算相对分子质量在189~10000的肽相对百分比之和. 仅适用于大豆蛋白肽. 3.4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污染物限量 项目 限量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0.3 GB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 0.3 GB5009.11 3.5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中相应植物原料所属食品类别制品的规定. 3.6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微生物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 项目 检验方法 n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5X104 GB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4789.3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 3.7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4其他 产品标签应标示具体植物蛋白的来源和产品状态,如:大豆蛋白肽(粉或颗粒)、小麦蛋白肽(粉或颗 粒)、玉米蛋白肽(粉或颗粒)等. 2 ...
GB 31610.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曼氏迭宫绦虫裂头蚴的检验.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610.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 曼氏迭宫绦虫裂头蚴的检验 2023-09-06发布 2024-03-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31610.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 曼氏迭宫绦虫裂头蚴的检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曼氏迭宫绦虫(Spirometra mansoni)裂头蚴的形态学和 PCR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曼氏迭宫缘虫裂头蚴的检验. 2原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的曼氏迭宫缘虫裂头呦主要寄生于蛙等水产品的肌肉内.解剖分离获得 虫体,根据裂头蚴的形态结构,初步判断裂头蚴种类;通过扩增曼氏迭宫绦虫裂头呦线粒体DA的细 胞色素氧化酶(coxI)基因片段并测序,进行曼氏迭宫绦虫裂头呦的鉴定. 3仪器和设备 3.1生物显微镜:40×~100×. 3.2体视显微镜:7.5×~150×. 3.3PCR扩增仪. 3.4凝胶成像系统. 3.5电泳仪. 3.6高速离心机:转速≥12000r/min. 3.7微量移液器:0.2gL~2.5gL、1gL~10gL、10gL~100L、100gL~1000gL 4试剂和材料 4.1试剂 4.1.11mol/L Tris-HCl溶液(pH8.0). 4.1.20.5mol/L EDTA溶液(pH8.0). 4.1.310%SDS溶液. 4.1.45mol/L NaCI溶液. 4.1.520mg/mL蛋白酶K. 4.1.6苯酚/三氯甲烷/异戊醇(25:24:1). 4.1.7三氯甲烷. 4.1.85U/uL耐热DNA聚合酶. 4.1.910×PCR缓冲液. 4.1.10 25 mmol/L MgCl2. GB31610.6-2023 4.1.11 dNTPs:dATP、dTTP、dCTP、dGTP 每种浓度为2.5mmol/L. 4.1.12琼脂糖:电泳级. 4.1.1350XTAE缓冲液,使用前用去离子水稀释成1XTAE缓冲液. 4.1.141×TE溶液(pH8.0). 4.1.1510mg/mL.溴化乙锭(EB)或其他核酸染料. 4.1.166×上样缓冲液. 4.1.17100bp~2000 bp DNA分子量标准. 4.1.18引物:浓度为10moL/L. 正向引物SEF3:5'-AATTCTTTCTGCTTGTGTGT-3' 反向引物SER1:5'-ATCAACAAATAATCCACGCAC-3' 扩增曼氏迭宫绦虫裂头呦corI基因片段长度为475bp. 4.2试剂配制 4.2.1生理盐水:称取8.5 g NaCl溶解于900mL去离子水,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4.2.21mol/L Tris-HC1溶液:称取121.1 g Tris(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溶解于800mL去离子水,用盐 酸调节pH至8.0,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4.2.30.5mol/L EDTA溶液:称取186.1gNa2EDTA2H2O(二水合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解于 800mL去离子水,搅拌溶解,用NaOH调节pH至8.0,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4.2.45mol/L NaCI溶液:称取292.5gNaC1溶解于900mL去离子水,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4.2.5裂解液:10%SDS溶液100mL、1mol/L Tris-HC1溶液10mL、0.5mol/L EDTA溶液200mL、 5mol/L.NaCl溶液20mL 加灭菌去离...
GB 31610.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并殖吸虫的检验.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610.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并殖吸虫的检验 2023-09-06发布 2024-03-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31610.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并殖吸虫的检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并殖吸虫(Paragonimus)囊蚴的形态学和PCR的检验 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并殖吸虫囊呦的检验. 2原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并殖吸虫的囊蚴主要寄生在蟹类、喇蛄和沼虾等甲壳动物的肌肉组织内. 捣碎沉淀分离或捣碎后使用胃蛋白酶消化动物宿主组织获得囊蚴,根据并殖吸虫囊蚴的形态特征,初步 判断囊蚴的种类;通过扩增并殖吸虫核糖体DNA的第二内转录间隔区(ITS2)基因片段并测序,进行并 殖吸虫囊呦的鉴定. 3仪器与设备 3.1生物显微镜:100×~400×. 3.2体视显微镜:7.5×~150×. 3.3PCR扩增仪. 3.4凝胶成像系统. 3.5电泳仪. 3.6恒温培养箱:37℃士1℃. 3.7高速离心机:转速≥12000r/min. 3.8网筛:孔径2mm(10目);孔径0.425mm(40目). 3.9微量移液器:0.2L~2.5gL、1gL~10gL、10L~100L、100gL~1000gL. 3.10锥形量杯:1000mL. 3.11玻璃珠:425m~600μm. 3.12陶瓷研钵(直径16cm)和研磨棒. 3.13回旋振荡器. 4试剂和材料 4.1试剂 4.1.1盐酸:36%~38%HC1溶液. 4.1.2生理盐水:0.85%NaC1溶液. 4.1.31mol/L Tris-HCl溶液(pH8.0). 4.1.40.5mol/L EDTA溶液(pH8.0). GB31610.5-2023 4.1.510%SDS溶液. 4.1.65mol/1.NaCl溶液. 4.1.73000U/mg胃蛋白酶. 4.1.820mg/mL蛋白酶K. 4.1.9苯酚/三氯甲烷/异戊醇(25:24:1). 4.1.105U/L耐热DNA聚合酶. 4.1.1110XPCR缓冲液. 4.1.12 25 mmol/L MgCl2. 4.1.13 dNTPs:dATP、dTTP、dCTP、dGTP 每种浓度为2.5mmol/L. 4.1.14琼脂糖:电泳级. 4.1.1550×TAE缓冲液,使用前用去离子水稀释成1×TAE缓冲液. 4.1.161XTE溶液(pH8.0). 4.1.1710mg/mL溴化乙锭(EB)或其他核酸染料. 4.1.186×上样缓冲液. 4.1.19100bp~2000 bp DNA分子量标准. 4.1.20引物:浓度为10gmol/L. 正向引物3S:5'-GGTACCGGTGGATCACTCGGCTCGT G-3' 反向引物A28:5'-GGGATCCTGGTTAGTTTCTTTTCCTCCGO-3' 扩增的并殖吸虫ITS2基因片段长度为520bp. 4.2试剂配制 4.2.1生理盐水:称取8.5 g NaCl溶解于900mL去离子水,再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4.2.21mol/L Tris-HC1溶液:称取121.1 g Tris(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溶解于800mL去离子水,用盐 酸调节pH至8.0,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4.2.30.5mol/L EDTA溶液:称取186.1gNa2EDTA2H2O(二水合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解于 800mL去离...
GB 31610.4-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华支睾吸虫的检验.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610.4—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 华支睾吸虫的检验 2023-09-06发布 2024-03-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31610.4-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 华支睾吸虫的检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华支睾吸虫(Clonorchis sinensis)囊呦的形态学和PCR检 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华支睾吸虫囊蚴的检验. 2原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的华支睾吸虫囊呦主要寄生于淡水鱼和淡水虾的肌肉组织.用压片法观 察囊呦或使用胃蛋白酶消化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的肌肉组织获得囊蚴.根据囊蚴的形态特征,初步 判断囊蚴的种类.通过护增华支睾吸虫核糖体DNA第二内转录间隔区(ITS2)基因片段并测序,进行 华支睾吸虫囊呦的鉴定. 3仪器和设备 3.1生物显微镜:100×~400×. 3.2体视显微镜:7.5×~150×. 3.3PCR扩增仪. 3.4凝胶成像系统. 3.5电泳仪. 3.6恒温培养箱:37℃±1℃. 3.7高速离心机:转速≥12000r/min. 3.8网筛:孔径0.25mm(60目). 3.9锥形量杯:1000mL. 3.10微量移液器:0.2gL~2.5gL、1gL~10uL、10gL~100gL、100L~1000L. 4试剂和材料 4.1试剂 4.1.1盐酸:36%~38%HC1溶液. 4.1.2生理盐水:0.85%NaCl溶液. 4.1.31mol/L.Tris-HCl溶液(pH8.0). 4.1.40.5mol/L EDTA溶液(pH8.0). 4.1.510%SDS溶液. 4.1.65mol/L NaCI溶液. GB31610.4-2023 4.1.73000U/mg胃蛋白酶. 4.1.820mg/mL蛋白酶K. 4.1.9苯酚/三氯甲烷/异戊醇(25:24:1). 4.1.105U/L耐热DNA聚合酶. 4.1.1110XPCR缓冲液. 4.1.12 25 mmol/L MgCl2. 4.1.13 dNTPs:dATP、dTTP、dCTP、dGTP 每种浓度为2.5mmol/L. 4.1.14琼脂糖:电泳级. 4.1.1550XTAE缓冲液:使用前用去离子水稀释成1XTAE缓冲液. 4.1.161×TE溶液(pH8.0). 4.1.1710mg/mL溴化乙锭(EB)或其他核酸染料. 4.1.186×上样缓冲液. 4.1.19100bp~2000 bp DNA分子量标准. 4.1.20PCR引物:浓度为20umol/L. 正向引物CS1:5'-CGAGGGTCGGCTTATAAAC-3' 反向引物CS2:5'-GGAAAGTTAAGCACCGACO-3' 扩增华支睾吸虫ITS2基因片段长度为315bp. 4.2试剂配制 4.2.1生理盐水:称取8.5 g NaCl溶解于900mL去离子水,再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4.2.21mol/L Tris-HCl溶液:称取121.1 g Tris(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溶解于800mL去离子水,用盐 酸调节pH至8.0,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4.2.30.5mol/L EDTA溶液:称取186.1gNa2EDTA2H2O(二水合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解于 800mL.去离子水,搅拌溶解,用NaOH调节pH至8.0,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4.2.45mol/L NaCI溶液:称取292.5 g Na...
GB 31610.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广州管圆线虫的检验.pdf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610.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 广州管圆线虫的检验 2023-09-06发布 2024-03-0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31610.3-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 广州管圆线虫的检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广州管圆线虫(Angiostrongylus cantonensis)幼虫的形态 学和PCR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广州管圆线虫幼虫的检验. 2原理 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的广州管圆线虫幼虫主要寄生于福寿螺等水产品的肌肉等组织内.解剖 分离或使用胃蛋白酶消化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的肌肉等组织获得虫体,根据幼虫的形态特征,初步判 断幼虫种类;通过扩增广州管圆线虫核糖体DNA的内转录间隔区(ITS)基因片段并测序,进行广州管 圆线虫幼虫的鉴定. 3仪器和设备 3.1生物显微镜:100×~400×. 3.2体视显微镜:7.5×~150×. 3.3PCR扩增仪. 3.4凝胶成像系统. 3.5电泳仪. 3.6恒温培养箱:37℃士1℃. 3.7高速离心机:转速≥12000r/min. 3.8网筛:孔径0.15mm(100目). 3.9锥形量杯:1000mL. 3.10微量移液器:0.2gL~2.5pL、1L~10L、10L~100L、100L~1000L. 4试剂和材料 4.1试剂 4.1.1盐酸:36%~38%HC1溶液. 4.1.2生理盐水:0.85%NaC1溶液. 4.1.31mol/L Tris-HCl溶液(pH8.0). 4.1.40.5mol/L EDTA溶液(pH8.0). 4.1.510%SDS溶液. 4.1.65mol/L NaCI溶液. GB31610.3-2023 4.1.73000U/mg胃蛋白酶. 4.1.820mg/mL.蛋白酶K. 4.1.9苯酚/三氯甲烷/异戊醇(25:24:1). 4.1.10三氯甲烷. 4.1.115U/L耐热DNA聚合酶. 4.1.1210XPCR缓冲液. 4.1.13 25 mmol/L MgClz. 4.1.14 dNTPs:dATP、dTTP、dCTP、dGTP 每种浓度为2.5mmol/L. 4.1.15琼脂糖:电泳级. 4.1.1650XTAE电泳缓冲液,使用前用去离子水稀释成1×TAE缓冲液. 4.1.171XTE溶液(pH8.0). 4.1.1810mg/mL溴化乙锭(EB)或其他核酸染料. 4.1.196×上样缓冲液. 4.1.20100bp~2000 bp DNA分子量标准. 4.1.21引物:浓度为10mol/L. 正向引物F1674:5'-GTCGTAACAAGGTATCTGTAGGTG-3' 反向引物58SR4:5'-TAGCTGCGTTTTTCATCGATA-3' 扩增广州管圆线虫ITS基因片段长度为827bp. 4.2试剂配制 4.2.1生理盐水:称取8.5gNaC1溶解于900mL去离子水,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4.2.21mol/L Tris-HCl溶液:称取121.1 g Tris(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溶解于800mL去离子水,用盐 酸调节pH至8.0,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4.2.30.5mol/L EDTA溶液:称取186.1 g Naz EDTA2H2O(二水合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解于 800mL去离子水,搅拌溶解,用NaOH调节pH至8.0,加去离子水至1000mL.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