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沪建规范联[2026]7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多图联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国动办
2026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多图联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2018年12月29日根据第46号令修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化营商环境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
“多图联审”是指由同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人防、卫生健康等管理部门的技术审查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其中的抗震设防设计(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批除外)、消防设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需要设计)、预防性卫生设计等采用数字化在线审图进行统一技术审查.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牵头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实施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事中,)中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具体管理工作.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及市级特定地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人防、卫生健康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实施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持.
第五条(审查机构选取)
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经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合同)
建设单位应在申请施工许可前,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并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
建设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本市合同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完成施工图审查合同信息报送.
第七条(技术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审查过程中,
如对超限高层抗震设防、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含兼顾人防需要设计)消防设计等内容有疑问时,可以通过“一网通办”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联审平台”)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线上咨询.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咨询意见作为施工图设计、审查的依据.
第八条(提交申请)
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一站式办理.建设单位通过“联审平台”提交申请时,上传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审查、咨询意见和第三方评估报告等申请材料.
勘察、设计单位一次性上传经电子签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符合《上海市工程设计、施工及峻工图数字化和白图交付实施要点》(沪建建管联【2016】596号)中规定的关于电子图纸格式及数字签章的要求.应当实施BIM技术应用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还需同步提交符合要求的BIM模型.
第九条(分期或分阶段申请)
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工程施工图一次性整体送审,也可以按单位(体)工程分期送审或按桩基、主体、幕墙和深基坑分阶段送审.
分期或分阶段送审的,每期、每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的单位(体)工程范围应当与申请施工许可的单位(体)工程明细一致.同一项目应由同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十条(符合性核对)
建设单位通过“联审平台”提交申请后,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送审材料的符合性进行核对:
(一)送审材料是否完整;
(二)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填写设计人员,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进行数字签章和签名.
送审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材料补正要求.
第十一条(技术审查内容)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消防安全性;
(四)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五)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六)是否符合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人防、卫生健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