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指导各地不断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新期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围绕为人民群众建设“好房子”总要求,聚焦住宅工程渗漏、开裂、隔声差等质量易发问题,组织编制了《河北省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指南(试行)》,用于指导住宅工程建设,减少质量易发问题发生,着力提高住房品质,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
本指南内容分为总则和渗漏篇、开裂篇、串味篇、隔声篇,通过优化设计、材料选用、施工措施等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系统解决质量易发问题,提升住宅工程使用功能水平.
本指南由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邮编:050051;电话:).
目录
总则
一渗漏篇
1地下工程渗漏 32外墙渗漏 103屋面渗漏 144卫生间渗漏 18
二开裂篇 23
5楼板裂缝. 236室内抹灰开裂 267地暖填充层开裂 338散水及地库、楼梯间地面开裂 359吊顶转角部位开裂 3910外墙空鼓、开裂 41
三串味篇 45
11厨房反味 4512卫生间反味 49
四隔声篇 '51
13墙体隔声 5114楼板隔声 5215门窗隔声墙 5316管道隔声. 5417电梯隔声 55
总则
1.1建设单位对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工作负首要责任,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工作.
1.1.1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质量易发问题防控内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1.2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施工方案.
1.1.3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质量易发问题防控相关设计内容,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1.1.4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不得随意压缩工期.
1.1.5工程完工后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质量易发问题进行专项验收.
1.2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应提出技术可行、经济适用的质量易发问题专项要求,并对关键部位绘制构造节点图,将质量易发问题防治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措施向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1.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质量易发问题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中应说明设计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4施工单位对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负主体责任.
1.4.1工程开工前,应编写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控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施工中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1.4.2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组织质量易发问题专项技术交底.
1.4.3实施样板引路制度,涉及质量易发问题的内容,施工单位现场制作实物样本,经建设、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施工.
1.5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控负监理责任.
1.5.1施工前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对质量易发问题防控工作提出专项要求.
1.5.2对质量易发问题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施工应加强旁站监理和平行检验,并做好质量易发问题防治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