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2024年5月
使用说明
一、辽宁省水利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以下简称“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1606号)、《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0号)等编制.
二、《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的各类水利工程项目设计电子招标,其他项目可参照使用.
三、《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四、招标人按照《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第一章的内容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该公告发布的媒介名称.
五、《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应全中,一,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投标人须知”附件所提供的格式文件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六、《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附件列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七、《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专用合同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八、《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回用争”回由,,与共
九、投标文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未给出格式部分,投标人可自行拟定.
十、《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中“以上”“以下”“以内”“不少于”“不超过”除另有约定外均包含本数.
十一、《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内规定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十二、《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内规定的签章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十三、《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电子招标)》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填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段编号)_)
招标人: (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盖CA数字证书章)
年二月二日
目录
.7.8 .78′ .8.9.9 .9.9
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投标人入库须知6.投标文件的递交.8.发布公告的媒介 7.评标办法9.行政监督. 10.联系方式..9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10
1.招标条件. 1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04.投标人入库须知. .11 .11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 .127.评标办法 .128.确认 9.行政监督 .12 .1210.联系方式 .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1.总则2.招标文件 .21 .254.投标 3.投标文件. .26 .305.开标 .316.评标. 7.合同授予. .31 .328.纪律和监督.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35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36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37 .38附件四:开标记录表. 招标人代表:唱标人:监标人: .39 .39附件五:定标决定.. 40附件六:中标通知书 附件七:中标结果通知书.. .4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
评标办法前附表 .43备注:以上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供招标人参考.信用等级、信用动态评审标准应按照本文件的规定设 置.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