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0375-89
饲料用菜籽粕
Rapeseed meal(solvent)for feedstuffs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菜籽粕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油菜籽经预压-浸提或压榨提法取油后的饲料用菜籽粕.
2引用标准
GB6432~6439饲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
3感官性状
黄色或浅褐色,碎片或粗粉状,具有菜籽粕油香味,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
4水分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2.0%.
5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菜籽粕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的说明.
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6.1 以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表1.
表1
等级质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粗蛋白质,% ≥40.0 ≥37.0 33.0粗纤维,% <14.0 <14.0 <14.0粗灰分,% <8.0 <8.0 <8.0 6.2 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三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6.3 6.4 二级饲料用菜籽粕为中等质量标准,低于三级者为等外品. 7 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8检验 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B6432~6439的有关规定执行. 9包装、运输和储存 饲料用菜籽粕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建凡、姜云侠、王载馄、吴斌、张子仪.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商业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