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2344-90
Compilationspecificationsfor1:100000topographicmaps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绘1:100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数学基础、精度、编辑工作、技术方法和地图内容各要素的综合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国民经济建设各部门编绘1:100000地形图.编绘专题地图的地理底图,亦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12342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图式
3总则
3.1地形图的性质、用途和基本要求
3.1.11:100000地形图是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它主要供国民经济建设各部门进行勘察、规划、设计、科研等使用,亦可作为编制更小比例尺地形图或专题地图的基础资料.
3.1.21:100000地形图应符合下列要求:a.地形图的符号和注记应按GB12342执行;b.图上地物点对于附近野外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一般不得大于土0.50mm.特殊情况下,不得大于±0.75mm;c.各要素的表示及综合应能反映制图区域的地理特征,地图内容现势性强、层次分明、清晰易读,地图线划精细、规格准确、色泽鲜明.
3.2地形图的数学基础、分幅与编号
3.2.1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椭球为1AG一75椭球.投影采用高斯一-克吕格投影,按6°分带.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2.2分幅与编号
3.2.2.1采用国际百万分之一地图分幅系统.按经差30'、纬差20'分幅.图廊东西两边的经线为直线,南北两边的纬线为曲线.为便于展绘,纬线以折线代替,其折点为上下图廊之中点(即经差15'之经线与南北纬线的交点).
附录B的规定执行.
3.2.2.3每幅图除注图号外,还应注出图名.图名选用图幅内的主要居民地名称.无居民地的图幅,可采用其他地理名称或高程点注记作为图名.
3.2.2.4合幅图及破图廊图
位于国境线附近或以海域为主的图幅,当图内在靠近邻图处仅有少部分领土、陆地或海部要素,并且并人部分仍以经纬线为图廓边线.合幅图图号采用复合形式注出,整幅图图号在前,并人图图号在后,中间用顿号分开.若并人的要素仅在内外图廊间时,则破内图廊绘出,不注邻图图号.
3.3基本等高距
基本等高距依据制图区域地形类别不同而有所不同,规定见下表:
表1
m
地形类别 平地 丘陵地 山地等高距 20(10) 20 40
当地势十分平坦或用图需要时,基本等高距可选用括号内的数值.一幅图内只采用-种基本等高距.
3.4地形图的印色
采用黑、棕、蓝、绿四色印刷.
4编辑准备工作
4.1制图资料的搜集、分析和选择
4.1.1制图资料的搜集
4.1.1.1应搜集符合下列要求的资料作为基本资料:a.大于编图比例尺的、实测或编绘的最新地形图;b.地形图精度符合3.1.2.b条的要求;c.地形图应现势性强.
一般应以1:50000地形图作为基本资料.特殊情况下,图幅局部地区可搜集与编图比例尺相同的地形图作为基本资料.
4.1.1.2作为基本资料的补充或参考,还应搜集以下资料:
a.测量控制点成果表,基本资料的图历簿;b. 最新实测或编绘的有关海图;c. 航摄像片、像片略图、像片平面图等;d.行政区划、水系、交通、地名等现势性强的专题地图和文字资料.
4.1.2制图资料的分析与评价
对用于编绘1:100000地形图的资料,均应在周密分析的基础上简明地作出评价,内容一般包括:a.资料的测制机关、数学基础、成图年代等;b.资料的现势性和内容的完备程度;c.资料上各要素分类分级同本规范及图式的分类分级符合程度及转换原则.
根据以上分析、评价,确定基本资料、补充资料、参考资料的使用程度及方法.
4.1.3基本资料的搜集应截止至编绘作业之前.对于县级以上居民地的行政等级、政区变动等现势资料的搜集,一般应截止至印刷原图送厂之前.
4.2制图区域的研究及区域编辑设计书的拟定
4.2.1制图区域的研究
制图区域的研究是以基本资料为基础,结合补充资料和参考资料,从整体上了解制图区域的地理概况和基本特征.研究的主要内容为:
a.居民地的分布特点和密度差别,居民地平面图形的基本特征及行政意义等;
b.道路的等级、通行情况、分布特点和密度差别,道路附属设施的分布情况;
c.各级境界状况,特别是国界、省界有无待处理的问题;d.河系的结构特征及河网密度,湖泊类型及分布特点,运河、沟渠、水库等人工水系物体的分布状况;海岸类型,岛、礁、航海设施分布特点海底地貌的形态特征;e.f. 陆地地貌的类型及形态特征;g. 各种植被的分布特点;h.有特殊文化、历史或经济价值的地物分布情况;i.其他要素的分布情况.
通过以上分析研究,针对编绘作业的需要,写出制图区域地理特征的简要说明.
4.2.2区域编辑设计书
区域编辑设计书是指导制图区域各图幅编绘作业的技术文件,由承担任务的责任编辑负责拟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其内容为:
a.任务概况(包括制图区域范围、图幅数量、完成任务的期限和要求);
b. 制图区域地理特征的简要说明;
制图资料的评价和使用说明;
d. 编绘技术方法:具体规定基本资料的处理和编绘原图的制作方法;
e.地图内容各要素的编绘:着重对选取指标、概括方法、各要素关系处理等加以具体说明.对规范中未涉及到的特殊技术问题,应作出补充规定;
f.印刷原图的制作:规定具体图幅(或要素版)采用刻绘或清绘的作业方法,提出各要素刻(绘)的技术要求;
新旧图式符号对照表,抄接边关系图等.
g.区域编辑设计书附件:一般包括制图区域图幅接合表,基本资料略图,行政区划略图,综合样图,
5编绘技术方法
5.1编绘方法及资料处理
编绘原图的制作,一般可采用以下方法:
a.放大编绘法:在基本资料上,按成图比例尺相应的放大倍率放大符号规格和综合指标编绘地形图内容然后缩小至成图比例尺,分版刻(绘)获得印刷原图.注记版采用透明片基剪贴透明注记的方法编制,并作为印刷原图的注记版.
b.等大编绘法:对基本资料上不宜照像的要素进行标描,然后缩小至成图比例尺,一版或两版(线划版、注记版)编绘.
c.连编带刻(绘)法:对基本资料上不宜照像的要素进行标描,或视地形图内容复杂程度进行标编,然后缩小至成图比例尺,分版连编带刻(绘)一次成图.
按补充资料增改的地形图内容,一般应在标编时转绘到基本资料上.转绘时,当补充资料精度尚好,且比例尺大于或等于编图比例尺时,采用相应符号精确转绘;若补充资料为概略性资料或比例尺较小时,应按相关位置转绘并加“草绘”说明注记.
5.2编绘底图的制作
5.2.1数学基础的展绘
在裱版(或薄膜)上一次展绘出每2km的直角坐标网点、图廊点、经纬网交点和测量控制点.
每投影带西边缘其图幅序号为1、13、25、37、49、61、73、85、97、109、121、133的图幅,还应展绘邻带坐标网.
为了保证编图资料的拼贴精度,每幅图内用于拼贴底图之控制点一般为16~20个,并应分布均匀.优先选用等级高的测量控制点作为拼贴控制点.当无测量控制点或数量不足时,可选用坐标网交点.
展点精度要求:
直角坐标网限差:各边长误差不超过土0.1mm,对角线误差不超过土0.2mm.邻带坐标网点位误差不超过±0.1mm.
图廊限差:图廓点误差不超过士0.1mm.图廊边长误差不超过土0.15m.对角线误差不超过±0.2mm
测量控制点限差:点位误差不超过士0.1mm.
5.2.2编图资料的拼贴
用于拼贴的资料应图形清晰、线划实在、无底色、无黄斑、易于复照.图廊边长应略小于理论尺寸,但一般不应小于0.4%~1%(薄膜图除外).图廓边裁切误差不得大于0.1mm.
拼贴精度要求:对点误差不超过0.1mm,重叠、裂隙不超过0.2mm,直线变形失长不超过0.2mm.采用比成图比例尺放大一倍的大版拼贴时,误差允许放大二分之一倍.
5.3编绘前的准备,编绘顺序及用色.
5.3.1编绘前的准备
a.检查编绘底图的数学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图面质量是否适于描绘,编图资料是否齐全.
b.拟定图幅编绘说明,制定图幅作业计划.
图幅编绘说明是指单幅图编绘作业的技术说明应根据规范和区域编辑设计书的规定,结合具体图幅的实际情况拟定.其内容为:图幅内容的分析,制图资料的使用,各要素的选取指标、概括方法及关系处理等.
c.确定图幅边缘处各要素的综合程度及与邻图的衔接.
5.3.2编绘顺序
一般按下列顺序作业:图廊线直角坐标网线;平面控制点,高程点,工矿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独立地物;水系及附属物;铁路,主要居民地;公路及道路附属物;次要居民地及一般道路;管线和垣栅;地貌和土质;境界;植被;图幅抄接边;图廊整饰;
注记.
如采用等大编绘法应先在编绘底图上进行水域及套色植被的普染.套色植被多的图幅,也可单作一块聚脂薄膜的套色植被版,绘出套色植被范围线,图内不普染.该版可作为印刷原图的套色版.
如采用分版连编带刻(绘)法,一般应先刻(绘)水系版,而后依次刻(绘)地物版,地貌版,套色植被版,注记版.各版之问应进行套版检查处理好避让关系.
5.3.3编绘用色
以淡蓝色普染水域淡紫色普染套色植被绿色编绘水系符号及线划,棕色编绘地貌与士质,黑色编绘地图内容其他各要素.
5.4编绘原图的质量要求与图历簿的填写
5.4.1编绘原图的质量要求
a.数学精度应符合要求.
b.正确地、充分地使用各种编图资料.
c.地形图内容各要素的综合和表示符合第六章和区域编辑设计书的规定,各要素间的关系应清楚、合理.
d.符号规格符合图式的规定,线划实在,色彩适于复照,图面清洁.
e.各类注记正确、配置恰当、指示明确.
f.图廓外的内容正确、完备、配置符合规定.
g.图幅抄接边无误.
对于连编带刻(绘)的图幅,其质量应同时满足7.1.4条对印刷原图的质量要求.
5.4.2图历簿的填写
图历簿应正确反映每幅地形图的编绘过程.图历簿应记载所编图幅的数学基础,平面控制点坐标,拼贴精度,图幅编绘说明,资料使用情况,主要问题的处理和成图质量评定等内容.
图历簿应在编绘地形图的各个阶段由作业员及有关的编、检人员分别填写.
6地形图内容各要素的编绘
6.1测量控制点
测量控制点一般均应表示,密集时,水准点、埋石点以及低等三角点可适当取舍.位于居民地内的测量控制点如影响居民地的清晰时,水准点可不表示,其他控制点可只表示符号,不注记高程.
描绘测量控制点前,应用控制点成果表的坐标值检查点位.如点位与坐标值不符,误差在0.2mm(不含0.2)以上时,应舍弃或改为高程点表示,误差在0.2mm以内时,在图上改正.点位描绘限差为0.1 mm.
6.2工矿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独立地物
a.工矿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独立地物应视不同的地物密度和地形情况进行取舍.
在城市居民地内,一般只表示高大明显、有一定方位作用的突出地物、有一定历史、文化意义的文物古迹以及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发展水平的地物,如钟(鼓、城)楼、塔、电视发射塔、体育场、体育馆、科学测站等.
在城市外围及居民地密集区,还应选取有方位作用和有重要意义的地物,如水塔、烟肉、塔形建筑物、纪念碑、发电厂(站)、气象台(站)等.既无方位作用,又无明显经济意义的地物符号,可大量舍去,如窑、不依比例尺的打谷场、土堆、土坑、坟地等.
在居民地及地物稀少地区,矮小不突出的地物也应酌情表示,如独立石、独立坟、土堆、土坑等.
b.有定位点的工矿建筑物、公共设施和独立地物,应准确描绘,描绘误差不得超过0.2mm.与居民地、水系、道路及其他地物相重时,可间断居民地、水系、道路边线,将上述地物符号完整绘出.
c.编图资料上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由于比例尺的缩小而小于不依比例尺的符号尺寸时,应改用不依比例尺的符号表示.
6.3水系及附属设施
正确表示水系的类型、主次关系、附属设施及名称;合理反映水系要素的分布规律和不同地区的密度对比;充分显示水利建设的成就;处理好水系与其他要素的关系.
6.3.1岸线
岸线包括海岸线、河岸线、湖岸线及其他水系物体的岸线.综合岸线图形时,应正确反映各类岸线的形态特征,岸线弯曲程度的对比以及水陆面积的对比.图上小于0.5mm×0.6mm的弯曲可以化简,特征弯曲应夸大到0.5mm×0.6mm表示.岸线与等高线紧靠时须注意与等高线图形协调一致.
岸线与防护堤相重时,岸线可省略不绘.
6.3.2河流、运河、沟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