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fornetworktransac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术语和定义4B2B模式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3基本要求5B2C模式网络交易服务规范6C2C模式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科识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继平、张立平、张媛媛.
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针对电子商务B2B、B2C和C2C模式的特点,规定了各模式中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的行为服务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网络交易服务行为.
2术语和定义
2. 1
网络交易networktransaction
组织机构)与消费者之间(business toconsumer,简称B2C)、消费者之间(consumer to consumer,简称 网络交易,是指发生在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之间(businesstobusiness,简称B2B)、企业(或其他C2C)通过网络手段缔结的商品或服务交易,
2.2
网络交易服务networktransaction service
网络交易所提供的各种服务. 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为缔结和履行
2.3
网络交易方networktransactionparty
2. 4网络交易平台networktransactionplatform为网络交易提供商品或服务交易的系统.
2.5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networktransactionplatformprovider为网络交易提供交易平台,并进行平台运营和管理的法人或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
2.6网络支付平台networkpaymentplatform 为网络交易提供交易安全支付服务的系统,
2.7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networkpaymentplatformprovider为网络交易提供网络安全支付平台,并进行平台运营和管理的法人或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
2.8网络交易辅助服务networktransactionaidservice为网络交易提供其他所需的服务活动,如:交易物的运输或寄递、交易保险、数字证书认证等.
2. 9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networktransactionaidserviceprovider 为网络交易提供辅助服务的法人或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
3基本要求
3.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标准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章标准等. 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应遵守国家有
3.2遵守网络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
网络交易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输助服务提供商应遵守相关的网络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等.
3.3遵循诚信自律原则
同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应遵循诚信自律的原则.
3.4保护知识产权
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并有权利和义务保护相关知识 产权.
3.5严格票止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违法行为
严格禁止通过网络从事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如赌博、洗钱、传销以及版卖枪支、毒品、禁药、软件、淫秒商品和服务等.
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才能开展的经营活动,如期货、烟草、石油和药品等. 网络交易不得提供和买卖未经审批的需要相应资质的商品或服务,禁止采用各种手段规避按照法
4B2B模式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4.1网络交易方
4.1.1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网络交易方应具备法人或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资格,在网络注册和交易的过程中,网络交易方应使用真实身份和真实信息,同时还需在网上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以便核准查询,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殊业务许可证(如涉及特殊业务)以及真实的实体经营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4.1.2保证商品或服务信息发布准确
卖方应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如实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并对商品或服务的内容进行必要和明确的说明.
4.1.3严格按订单或合同提供商品或服务
的商品或服务,并应积极为买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卖方应严格按照订单或合同提供商品或服务,并保证其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
4.1.4选择安全的支付方式
网络交易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支付方式,如网上支付、货到付款或款到发货等,提高防风险意识,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注意账户和密码的保密.
4.1.5交易凭据的保存
网络交易方应妥普保存交易记录文档,包括发货单、汇款单和发票等有法律效力的凭证,保存年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认可的年限.
在涉及大额或重要交易时,可以生成必要的书面文件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记录和保存交易信息.
网络交易方的各项合法权利和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得以任何手段对其合法的权利和权益进行侵害. 非经交易方同意,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辅助服务提供商不得向第三方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