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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生鲜农产品供需平衡表编制规范
Specificationsfor fresh agricultural productssupply and demand balance she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了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3术语和定义 2规范性引用文件4编制原则5内容要素6平衡表样式 7数据来源及处理附录A(资料性)中国生鲜农产品供需平衡表样式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提出.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山东农业大学、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遥感与信息研究所、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盛威、熊露、许世卫、柳平增、李干琼、郑国清、张永恩、李建政、毕洪文、欧毅、庄家煜、信丽媛、李灯华、刘佳佳、王禹、潘月红.
生鲜农产品供需平衡表编制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生鲜农产品供需平衡表的编制原则、内容要素、平衡表样式、数据来源及处理.本文件适用于生鲜农产品供需平衡表(以下简称"平衡表")的编制与发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35873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与质量控制规范NY/T2137农产品市场信息分类与计算机编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生鲜农产品fresh agriculturalproducts
本文件所指生鲜农产品是指蔬菜、水果、肉类、禽蛋、奶类、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具有不易保存、易腐烂、易变质等特性.
3. 2
供需平衡表supply and demand balance sheet
描述生鲜农产品供给与需求在数量上平衡关系的表格,用于衡量和预测一个或多个市场年度或自然年度期间生鲜农产品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关系.
3. 3
直接消费direct usen
不经过加工、采用简单采收加工或不改变生鲜农产品物理性质或化学构成的运输包装加工等过程面直接进人流通或食用环节的生鲜农产品消费.
3. 4
加工消费processing use
消费. 由加工设施设备通过初加工或精深加工而改变了生鲜农产品物理性质或化学构成的生鲜农产品
4编制原则
4.1平衡性原则
平衡表中的供给量应等于需求量.供给量中的各组成部分之和应等于需求量中的各组成部分之和.
4.2定量化原则
平衡表中供给量与需求量及各类指标值均应用定量化数值表示,其数值应为运用成熟技术方法采集或计算分析得出.
4.3一致性原则
平衡表中各项指标的统计口径应保持时间上、空间上的同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