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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要求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of agricultural and rural big data platform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了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3术语和定义 2规范性引用文件4缩略语..5平台构成6数据资源仓库 6.1整体架构6.2原始库6.3治理库6.4主题库7功能. 7.1数据采集7.2数据治理7.3数据管理7.4计算分析 7.5共享交换7.6一张图7.7技术支撑7.8服务门户8业务应用 8.1已建应用接入8.2新建应用开发9运维保障9.1高可用性9.2性. 9.3可扩展性9.4数据备份和恢复9.5故障恢复与迁移9.7部署与升级 9.6管理.10安全保障10.1通用安全10.2定级及备案10.3等保测评.. 10.4密码测评..10.5用户管理.10.6权限管理.10.7日志管理10.8存储及传输安全
10.9业务应用安全11接口12互联互通. 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提出.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人民数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农信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松、郭琳、裴志远、张寅、李怡、沈立宏、李丹邱、朱思远、原育慧、项程程、胡华浪、杨唯、王建立、郭磊、李泽华、刘文中、元泽宁、王英伟、曹立宁、甄华、田起印、程海平、郭帅、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