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 1417-2025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 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 andmanagement ofradioactive wasterepositoryfornuclear technology application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件,由生态环境部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生态环境部发布
目次
前言1适用范围, Ⅱ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5接收准则 4总体要求, 26入库操作要求, 2 37运行要求, 3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送贮申请表 5附录C(资料性附录) 交接清单 入库记录表, 9 7附录D(资料性附录)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自查记录 1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范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5年6月27日批准.本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以下简称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接收准则和入库操作要求、废物库运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区性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通常指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管理.其他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废物集中暂存库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其他文件被新文件废止、修改、修订的,新文件适用于本标准.
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4569.1一2011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水泥固化体
HJ1258一2022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选址、设计和建造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废旧放射源disusedradioactive source
核技术利用过程中预期不再使用或者因其他原因而废弃的密封放射源.
3.2
放射性废物radioactive waste
本标准所称的放射性废物特指核技术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活度浓度大于国家确定的清洁解控水平,预期不再使用的废弃物.
整备conditioning
为形成适于搬运(装卸)、运输、贮存和(或)处置的废物包(废源包)面进行的操作.整备可以包括将废物转变为固体形态、封装在容器内,以及必要时进行的外包装.
3.4
废物包(废源包)wastepackage
能存在的吸收材料和衬里,以便符合搬运、运输、贮存和(或)处置的要求.
送delivering
将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送交废物库贮存的过程.
收receiving and storage
废物库接收和贮存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过程.
将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运离废物库,送专门建造的设施长期贮存或永久处置的活动.
4总体要求
4.1应制定废物库运行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贮工作、贮存场所管理、安全 保卫、岗位责任、工作人员管理、设备保养维护、辐射环境监测、事故应急、台账管理、起重机械操作等.
4.2在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送贮、交接、入库过程中,应填写送贮申请表、交接清单、入库记录表等文件(参见附录A、附录B、附录C),文件内容完整、填写规范.
4.3废物包(废源包)满足本标准规定的接收准则后,废物库方可接收.
4.4应建立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台账,与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收贮、废物库运行管理有关的记录和文件应及时收集并建立纸质或电子档案.记录和文件应长期保存.
4.5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应满足HJ1258附录A要求,库区安保人员应每年接受至少1次辐射防护、安全保卫和应急等培训.
4.6废物库辐射工作人员应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7应制定监测计划,并按计划定期开展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监测.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年有效剂量应满足H1258要求.
5接收准则
5.1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分开整备,且包装完备,屏蔽良好,无破损、泄漏.
5.2废物包(废源包)表面任意一点剂量率小于2.0mSv/h,表面1m处剂量率小于0.1mSv/h:表面污 染控制水平见表1.
表1表面污染控制水平
β和发射体以及低毒性a发射体 核素发射体类型 外表面的放射性污染水平限值,Bgcm 4其他α发射体 0.4注:可用在表面的任意部位任一300cm²面积上取的非固定污染的平均值来判断
5.3废源包接收准则
5.3.1源容器锁闭装置应处在关闭状态,并采取适当的方法对其固定,确保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被打5.3.2根据核素衰变特性,选择合适的屏蔽材料包装,以符合5.2条款要求. 开.5.3.3废源包外应有含放射源编码、核素名称、出厂活度、出厂日期等信息的标签及电离辐射标志.
5.3.4不明放射源或无主放射源,一般应具备核素种类、参考活度水平等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