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218-2019
出口食品中乙酰麻酸酯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MethylAcetylRicinoleateinfoodforexport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振杰、蔡德玲、陈敏、冯家望、蔡勤仁、赵乃漫.
出口食品中乙酰麻酸酯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乙酰范麻酸酯的测定方法,第一法为气相色谱法,第二法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胶基糖果(口香糖、泡泡糖)中乙酰麻酸酯含量的测定,第二法适合于果汁、固体饮料(麦乳精)、饼干及食用油脂等食品中乙酰麻酸酯含量的测定.
第一法气相色谱法
2方法提要
胶基糖果类食品提取、净化后经气相色谱仪进行分离,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进行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3试剂和材料
除特殊注明外,试剂均为分析纯(储存于玻璃瓶中,避免接触塑料),水为去离子水.
3.1乙酸乙酯:色谱纯.3.2无水硫酸钠(NaSO):650°C灼烧4h,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储于密封瓶中备用.3.3乙酰麻酸甲酯(Methyl 0-Acetylricinoleate):分子式CHO,CAS No.:140-03-4,纯度大3.4乙酰菌麻酸甲酯标准储备液(1g/L):准确称取0.1g(精确至0.1mg)乙酰范麻酸甲酯标准物质, 于等于99%.转移至100mL容量瓶中,用乙酸乙酯稀释、定容,4°℃冰箱中避光保存.3.5乙酰葱麻酸甲酯标准工作液:分别移取0.50 mL、1.00 mL、2.00 mL、5.00 mL、10.00mL和20.00mL标准储备液(3.4)于100mL容量瓶中,用乙酸乙酯稀释定容,即得浓度为5mg/L、10mg/L、 20 mg/L、50mg / L、100 mg/L 和 200mg / L的标准系列溶液,临用前配制.
4仪器和设备
4.1气相色谱仪(GC).配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4.2分析天平:感量0.1mg、0.01g和0.001g.4.3氮吹仪.4.4振荡器. 4.5涡旋混合器.4.6超声提取器.4.7组织搞碎机.4.8冷冻离心机:最高转速不低于4000r/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