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2623-2016
太行山石灰岩山地造林技术规程
Technigue regulations for afforestation in limestone area in Taihang mountains
国家林业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西省林业厅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5)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奥小平、常建国、雍鹏、武秀娟、徐珞、郭晓东.
太行山石灰岩山地造林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太行山石灰岩山地防护林、经济林、防火林带的营造及管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7908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GB/T 18337.1: 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2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 18337.3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4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GB/T2642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LY1000容器育苗技术LY/T1556公益林与商品林分类技术指标LY/T 1557 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 1571 国有林区营造林检查验收规则LY/T 1607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766 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技术规程LY/T 1844 人工造林质量评价指标LY/T2083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 15776、GB/T 18337.1、GB/T 18337.3、LY/T 1556和 LY/T 176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石灰岩山地limestonemountains基岩为石灰岩,土壤pH>7.0的山地.
3.2林分水量平衡standwaterbalance一定时期内,林分水分收人与支出间的差额与该时期内林分蓄水变化量相等的状态.
LY/T 2623-2016
三水造林法afforestation techniques of rainwater collection by site preparation rainwater retention by soil surface covering and rainwater supplying by facility以整地集水、覆盖保水、设施供水为核心的综合性水分利用造林措施.
3.3
4总则
4.1造林与保护相结合原则
在保护造林地原有植被的基础上,以地带性植被为参照,按照生态演替规律,构建多树种混交、多模式结合、多林种配置、主导功能突出的防火林带及防护林体系.
4.2集成创新原则
针对区域植被恢复的关键性影响因子,综合应用以“三水造林法”为核心的新理论、新材料和新方法.
4.3生态优先多效益兼顾原则
因地制宜发展灌木经济林及名优特新经济林.
5立地类型亚区划分
太行山石灰岩立地类型亚区划分及各亚区范围按LY/T1766的规定执行.
6造林作业设计
6.1外业调查
6.1.1立地调查
在立地类型亚区划分的基础上,调查造林地的海拔、坡向、土层厚度及土壤有机质含量,同步调查不同立地类型裸岩的空间分布及裸岩率,具体调查方法按照GB/T26424的规定执行.
6.1.2造林地原生植被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乔木、亚乔木树种的种类、名称、生长状况、健康水平、更新情况、生态位、郁闭度和密度,综合评判不同树种的生态、经济价值.
调查灌草植被的种类、名称、高度、总盖度和分盖度,综合评判各物种的功能和价值.
6.2立地类型划分
基于海拔、坡向、土层厚度及土壤有机质含量对太行山石灰岩山地各亚区进行立地类型划分,前3个指标的等级标准按LY/T1766的规定执行,新增指标-土壤有机质含量为4级:少(<5.0g/kg)、中(5.0 g/kg~9.9 g/kg)、多(10.0 g/kg~15.0 g/kg)和极多(≥15.1 g/kg) ,立地类型划分见附录 A. 6.3林种布局 在坡面和流域尺度,根据林种特征及立地类型进行林种布局,不同林种布局方法为:防护林中,水源涵养林宜布设在土层厚度≥20cm的坡面中下部与沟谷地段,水土保持林宜布 设在土层厚度≥10cm的分水岭、坡面中上部等容易发生侵蚀的地段.土层厚度40%,而≤60%的地段,宜营造灌木型防护林.经济林宜布设在土层厚度>20cm、有机质为多和极多水平的坡脚.造林面积≥6hm²,应在山脊、林地边缘、地类分界、村庄周围布设防火林带,造林面积
6.4造林作业内业设计
6.4.1辅助工程设计
围绕“三水造林法”,设计整地集水、覆盖保水、设施供水的相关设施及其数量、规格和布局.
6.4.2其他造林内容设计
其他造林作业设计按LY/T1607和LY/T1844的规定执行,具体林种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防护林应符合GB/T18337.2的相关规定;山地经济林应符合LY/T1557的相关规定;防火林带应符合GB/T18337.2中有关防火阻隔网络工程建设的要求;灌木林应符合相关地方标准规定.
6.5造林作业设计程序
按照LY/T1607的规定执行.
6.6造林作业设计审批
按照GB/T15776和LY/T 1607的规定执行.
7防护林造林
7.1 一般原则
根据不同立地条件下林木生长的限制性生态因子选择造林树种.原生植被保护,人工促进原生植被发育与造林相结合,提升区域植被恢复效率.以“三水造林技术”为核心,提高苗木成活率、保存率和生长量.以混交造林为主,实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经营.
7.2造林地原生植被保护
根据原生植被及其立地调查结果,将水土流失严重地段原生植被的乔木、亚乔木及其幼苗和幼树、生态功能及经济价值较高的灌草作为重点保护对象,采取如下措施加以保护:
水土流失严重地段,采用封育为主,造林为辅的方法保护原生植被;一乔木、亚乔木及其幼苗、幼树,达到定株条件的应定株培育,造林中尽量保护其周边植被,仅伐除明显抑制其生长的灌草,并通过小范围翻整根区土壤、修整树盘,优化保护对象生长发育的水、土、光、热环境,以人工促进实现保护目的.对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较高的灌草树种,其着生位置不应作为栽植点进行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