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7788-2007代替GB/T7788-1987
船舶及海洋工程阳极屏涂料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anodic shield coating ofship and marine engineer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一本标准对部分技术指标进行了修订:
一本标准对附录A中试验装置进行修改.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7788-1987《船舶及海洋工程阳极屏涂料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B/T7788-1987相比有如下重大技术变化:
a)附着力指标不小于2.5MPa修改为不小于10MPa;b)耐冲击试验方法参照BS标准修订为按照ASTMD2794规定进行;c)耐盐雾性能指标600h修改为1000h; d)增加了外观、密度、干燥时间及适用期技术指标.
船舶及海洋工程阳极屏涂料 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阳极屏涂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及海洋工程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辅助阳极的屏蔽涂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27漆膜一般制备法GB/T1728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GB/T1765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GB/T1771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GB/T1771-1991,eqyISO 7253:1984)GB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3186-2006,1SO15528:2000 IDT)GB/T 5210 色漆和清漆拉开法附着力试验(GB/T5210-2006,ISO4624:2002,IDT)GB/T 6750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GB/T 6750-1986,eqvISO2811:1974)GB/T8923-19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egvISO8501-1:1988) GB/T6753.3涂料贮存稳定性试验方法GB/T9750涂料产品包装标志GB/T13491涂料产品包装通则ASTMD2794有机涂层抗快速变型(冲击)的作用
3要求
3.1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指标1 外观 光滑均匀2 密度/(g/mL) 1 20~1 40 表干:≤43 干燥时间[(23±2)C]/b 实干:≤244 适用期(23℃)/h A 15 附着力/MPa 106 耐冲击/(kg*m) 0 4087 耐垫雾,1000h 无起泡、无脱落、无生锈
表1(续)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指标8 耐电位[(-3.50±0.02V](相对于银/氯化银参比 无起泡、无剥落、无生锈电极> 30 d9 贮存期 1年
4试验方法
4.1 试板制备
4.1.1试板表面处理
按GB/T8923-1988的Sa2.5或St3级的规定进行试板表面处理.
4.1.2漆膜制备
按GB/T1727、GB/T1765的规定进行漆膜制备.耐冲击、耐盐雾及耐电位性能试验干膜厚度应为(1000±50)μm.
4.2颜色外观试验
自然光下目测,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按GB/T6750的规定测定密度,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4.4干燥时间测定
按GB/T1728规定的进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环境温度为(23土2)℃,相对湿度(50土5)%条件下,进行适用期检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4.6附着力试验
按GB/T5210的规定进行附着力试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按ASTMD2794的规定进行耐冲击试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4.7耐冲击试验
4.8耐盐雾试验
按GB/T1771的规定进行耐盐雾试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4.9耐电位试验
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耐电位性能试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按GB/T6753.3的规定进行贮存期检验,其结果应符合3.1的要求.
5检验规则
5.1抽样
按GB/T3186规定的进行取样,取样量应不得少于4kg,分成两份,分别装人干燥、清洁容器中,一份供检验用,一份密封贮存以备查.
5.2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5.3型式检验
5.3.1检验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新投产时;
b)正式生产后,产品的原材料、制备工艺有重大变化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连续生产三年时; d)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5.3.2检验项目
按表2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
5.4出厂检验
5.4.1检验条件
每批涂料应进行出厂检验.
5.4.2组批
检验以批为单位,以一个生产批次为一批,每批应不超过500kg.
5.4.3检验项目
按表2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
5.4.4合格判定
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时.应按GB/T3186的规定重新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如仍有项目不符合规定,产品即为不合格品.
表2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要求章节 试验方法1 外观 密度 3 1 3.1 4 2 4 32 3 干燥时间 3.1 4 44 适用期 3.1 4.55 附着力 3.1 4 66 耐冲击 3.1 4. 77 8 耐盐雾 耐电位 3 1 3 1 4 8 4 99 贮存期 3 1 4 10注:应检项目;-不检项目.
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涂料标志应符合GB/T9750的规定.
6.2标签
阳极屏涂料包装容器应附有标签,注明产品标准号、型号、名称、质量、批号、贮存期、生产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
6.3包装
涂料包装应符合GB/T13491的规定.
6.4运输
阳极屏涂料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光噪晒等.
6.5贮存
阳极屏涂料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阳极屏涂料在原包装封闭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若检验合格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