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949.15-2025/ISO22915-15:2020代替 GB/T 26949.15-2017
Industrial trucks-Verification of stabilityPart 15:Counterbalanced trucks with articulated steering
(ISO22915-15:2020 IDT)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试验条件5稳定性验证 1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26949《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的第15部分.GB/T2694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平衡重式叉车;第3部分: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一第4部分:托盘堆垛车、双层维垛车和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不大于1200mm的拣选车; 第5部分:侧面式叉车(单侧):一第7部分:双向和多向运行叉车;-第8部分:在门架前倾和载荷起升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一第9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式叉车;-第10部分:在由动力装置移载荷条件下维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第11部分:伸缩臂式叉车;第12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第13部分:带门架的越野型叉车;第14部分: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第16部分:步行式车辆; 第15部分:带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第17部分:牵引车、货物及人员载运车;第20部分:在载荷偏置条件下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第21部分: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大于1200mm的抹选车;第22部分:操作者位置可或不可起升的三向堆垛式叉车; 第24部分:越野型回转伸缩臂式叉车.
本文件代替GB/T26949.15-2017《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5部分:带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与GB/T26949.15-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试验1中车辆状态的表述(见4.2.2,2017年版的4.2.2); 更改了试验3、试验4和试验5中车辆状态的表述(见4.2.4,2017年版的4.2.4);
-更改了“载重桥"和"转向桥”的表述(见第4章,2017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表1中部分勾选项和部分示意图,并增加了说明(见表1.2017年版的表1).
本文件等同采用ISO22915-15:2020《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5部分:带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科正平工程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搬易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凡已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成都市特 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浙江尤恩叉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宁夏特种设备
GB/T 26949.15-2025/ISO 22915-15 :2020
检验检测院、安数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卓一智能科技(安微)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锁铭、宋鹏程、房旺、赵春晖、汪屯利、李波、范恒满、刘殊、吴鹏、杨程、张会明、禹言春、潘小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言
稳定性是考核工业车辆安全性的重要指标之一.带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是工业车辆的主要产品,近几年带较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国内外需求量持续增加,为保证带较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作业安全,需要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对此类产品的稳定性验证进行规范实现我国带较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产品与国际接轨.
GB/T26949(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旨在确立1SO5053-1所定义的工业车辆的稳定性及其验证方法.GB/T26949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第3部分: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 第2部分:平衡重式叉车:第4部分:托盘堆垛车、双层维垛车和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不大于1200mm的拣选车:-第5部分:则面式叉车(单侧);第7部分:双向和多向运行叉车;第8部分:在门架前倾和载荷起升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一第9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式叉车;-第10部分:在由动力装置侧移载荷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第11部分:伸缩臂式叉车;第12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第13部分:带门架的越野型叉车; 第14部分: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一第15部分:带铰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第16部分:步行式车辆;第17部分:牵引车、货物及人员载运车: -第20部分:在载荷偏置条件下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第21部分: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大于1200mm的抹选车;-第22部分:操作者位置可或不可起升的三向堆垛式叉车;第23部分:卡车携带式叉车;本文件仅涉及带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的稳定性试验. 一第24部分:越野型回转伸缩臂式叉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