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Y42 ICS 71.100.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5811-2025
以正式 Determination of 24 spices allergens incosmeties GC-MS/MSmethod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油头海关技术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江压瑶.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学泓、张林田、李菊、李冠斯、席静、魏建华、陈建伟、陆奕娜、林文、
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化妆品中24种香料致敏原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化妆品中柠檬烯、芳樟醇、2-辛炔酸甲酯、柠檬醛、香茅醇、香叶醇、α-异甲基醇、异丁香酚、已基肉桂醛、香豆素、新铃兰醛、戊基肉桂醇、苯甲酸苄酯、水杨酸苄酯、肉桂酸苄 紫罗兰酮、苯甲醇、羟基香茅醛、铃兰醛、丁香酚、戊基肉桂醛、茴香醇、肉桂醛、肉桂醇、金合欢酯的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水剂类化妆品、乳液、膏霜、油剂类化妆品及唇膏、粉质类化妆品中24种香料致敏原的测定,其他化妆品基质经充分验证后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
4原理
试样经有机溶剂提 ,过滤.滤液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质谱仪检测,外标法定量.
5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仅使用色谱纯试剂.水为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5.1乙晴(CHCN).
5.2正已烷(CH).
5.3乙酸乙酯(CH;COOCH).
5.4氯化钠(NaCl),分析纯.
5.5无水硫酸钠(NaSO ),分析纯.
5.6乙睛-乙酸乙酯(28,体积比):量取2mL乙睛(5.1)和8mL乙酸乙酯(5.3),混匀.
5.7饱和氯化钠溶液:称取20g(精确至0.01g扇化钠(5.4置于烧杯中,加人40mlL水,振摇溶解, 静置,现配现用.
5.8香料致敏原标准品:纯度≥97.0%.香料致敏原标准物质信息见附录A中表A.1.
5.9标准储备液,10000mg/L:准确称取0.1g(精确至0.0001g)标准品(5.8)于10mL容量瓶中,用乙酸乙酯溶解并定容至刻度,摇匀.标准储备溶液-18℃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