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连自然资发[2024]56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关于推进高品质住宅规划、建筑、景观绿化市政环卫设计指引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品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连自然资发【2023]555号)精神,现将《连云港市高品质住宅规划设计指引》《连云港市高品质住宅建筑设计指引》《连云港市高品质住宅景观绿化市政环卫设计指引》
《关于高品质住宅规划方案设计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连云港市高品质住宅规划设计指引2.连云港市高品质住宅建筑设计指引3.连云港市高品质住宅景观绿化市政环卫设计指引4.关于高品质住宅规划方案设计的有关规定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4年2月1印发
附件1
连云港市高品质住宅规划设计指引
一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宅规划设计水平,促进住宅项目品质提升,塑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推进城市形象持续优化,制订本指引.本指引适用于连云港市区内新建高品质住宅规划设计,改建项目可参考执行.
二加强城市空间设计
2.1优化住宅总体布局.住宅项目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建筑的关系,尊重山水城市特色,避免大面积采用行列式布局,通过合理布局组团空间和集中绿地,营造疏密有致的空间形态.沿山地带建设空间宜采用有机松散、分片集中的布局结构,注重沿山地区建筑风貌、高度和视廊控制,做到显山透绿.滨水地区空间布局和场地设计宜减少对水岸、山地、植被等原生地形地貌的破坏,注重滨水建筑界面、高度、视线通廊设计,实现城市空间与滨水景观的融合、渗透.
2.2注重天际线设计.住宅项目应通过相邻地块及地块自身的高度设计,营造“成组成团、疏密有致、丰富有序”的城市天际线.山前地区建设空间应强调建筑天际轮廓线与山脊线的协调,
突出山地建筑风貌.位于重要山体、重要水体、重要廊道周边地区的建筑高度应符合上位规划、城市设计等相关要求.
2.3加大建筑退让.位于快速路、主次干道沿线的住宅建筑退让宜差异化,位于快速路、主次干道交叉口的住宅建筑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下,应适当加大退让距离,留足城市开放空间,丰富街角公共界面.鼓励建筑退界区域和街道景观一体化设计.
2.4管控城市界面.位于城市重要节点、河流、廊道、快速路、主干道沿线的建设项目,应合理确定建筑面宽和高度的比例关系,形成疏朗大气的城市界面.合理控制住宅及裙房贴线率,使街道形成连续、有机的整体空间.
2.5丰富产品多样性.高品质住宅的产品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底层(含地下室)庭院式屋顶带露台式、立体空中花园式(城市森林花园住宅)以及合院(三层及三层以下产品)等.
三提升住区内部空间规划
3.1塑造多层次空间结构.高品质住区应遵循自然地形地貌,统筹周边城市条件合理布局,塑造宜人的空间尺度,宜结合本地区主导风向、温湿度条件,改善住区微气侯条件.注重建筑物对场地的围合关系,梳理清晰的空间轴线结构,塑造具有“开放性”、“渗透性”、“私密性”的多层次空间结构.
3.2优化交通流线组织.高品质住区宜采用相对独立,互不千扰的“人车分流模式”.人行系统宜结合“住区大堂”、“风雨连廊”、“架空层”使住区内建筑、服务设施、公共活动空间、景观
空间得到良好的贯通与联系,并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车行系统宜下沉至地下,合理打造地上及地下双重归家动线系统.生活动线及服务动线宜分流设计,避免交叉干扰.
3.3注重住区出入口设计.住区出入口数量设置合理,位置主次得当,与城市道路顺畅衔接,与周边小区、重要建筑及道路合理对位、避免对冲,并结合小区配套、城市配套、交通站点等要素综合考虑,为业主提供便利的出行条件.住区宜结合出入口设置访客车位、快递车位、智能快递存放区域等,避免影响主要人员、车行出入口.访客车位和其他车位总数应不少于规划配建要求的2%.
3.4打造功能性公共空间.住区的公共空间设计应“以人为本”,为居民提供舒适的聚集和交往空间,创建良好的人文氛围.鼓励住区主要出入口采用“住区大堂”模式,增加便民服务设施,提供舒适的归家感受.鼓励根据住区的规模和条件,设置连接“住区大堂”和单体之间的“风雨连廊”,满足住户雨雪天气通行的安全和舒适.鼓励住宅首层设置“架空层”,构建全龄化多功能共享空间,增强邻里交往.
四提升建筑立面设计水平
4.1选择适宜的建筑风格.住宅建筑应结合城市设计、周边环境等确定适宜的建筑风格.建筑风格符合所在区域城市总体风貌,结合沿山、滨海、临水特色.同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周边历史文脉、景观环境等因素,挖掘延续场地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