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书
(2021年版)
誉目
1总则.
2.1基本规定2.2名词术语.. 42.3关于建设单位的职责
3规划与配套... 11
3.1一般规定. 113.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3.3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 12 13
4建筑设计.. 14
4.1建筑设计, 4.2结构设计.. 34 144.3给排水设计 414.4防排烟与暖通空调设计 494.5电气设计. 644.6智能化设计... 4.7环境与景观设计. 100 854.8绿色低碳设计, 106
5装配式建筑设计.. 117
5.1建筑设计.. 1175.2结构设计... 1245.3装配化装修设计. 1295.4设备管线设计. 130
6装修与设备设施.. 134
6.1装修与安装标准 1346.2设备设施与技术集成 159
7材料与施工要求. 160
7.1一般规定. 1607.2材料要求, 1617.3施工控制. 162
8住宅配套商业. 164
附录1... 166
1总则
1.0.1为加强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建设高品质、高质量保障性 住房,在《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指导意见书(2020年版)》等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市统筹建设保障性住房经验,修编本意见.本意见书由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定印发.
1.0.2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按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各种保障性住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包括共有产权房、拆迁安置房、公共租赁房等类型.
1.0.3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满足住宅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的居住标准要求.应与居民的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及条件相结合,与南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区域周边环境以及居民生活习俗、就业需求相协调.成片配套建设的商业用房,不应对 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干扰.
1.0.4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的交通现状与发展,结合城市交通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统筹组团建设的交 通组织:应充分考虑和利用项目周边各类市政配套设施,按区域新城的理念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1.0.5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遵循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 的原则,按照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要求建设绿色低碳住宅,顺应国内外住宅产业化发展趋势,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选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新设备.防渗漏方面应认真执行《关于印发(南京安居建设集团
1.0.6保障性住房应合理控制造价,并符合本意见书附录1《保障性住房 项目限额设计标准》的要求.
1.0.7本意见书适用于南京安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参与项目各参建单位除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规范标准、法规和文件外, 应执行本指导意见.在本指导意见书出台前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发的文件或通知中如有与之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意见书为准.
1.0.8参建各方发现本指导意见书条文与国家及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不一致时,或条文不清晰不明确时,应立刻将相关情况给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得违规设计建造.
2一般规定
2.1基本规定
2.1.1保障性住房应符合城镇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满足本地区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生活需求.
2.1.2保障性住房社区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及附件《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完整居住社 区建设指南的通知》(建办科[2021]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细化完善居住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内容和形式,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完整居住社 区.
2.1.3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应该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家庭人口、代际关系、风俗习惯等因素,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
2.1.4保障性住房的建筑平面布局应合理紧凑,降低套外交通空间、减少公共空间的公摊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
2.1.5保障性住房建筑外形应简洁美观,减少凹凸、转折,外门窗洞口不 宜过大,降低体形系数及窗墙比.
2.1.6保障性住房应按套型设计,独门独户.中小套型、大套型的住房应设卧室、起居室(或过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单室套型住房应设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封闭式)、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2.1.7保障性住房的无障碍设计应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
2.1.8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积极响应国家及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目标 要求,住宅及配套设施根据项目条件,采用适宜的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
2.1.9保障性住房应采用建筑标准化、模数化及多样化设计,积极推广应 用装配化混凝土结构、装配式围护结构、装配化装修、管线分离等新型工业化技术,有条件时宜采用成品住房交付.
2.1.10保障性住房积极应用绿色建材,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应按照《南京 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试点项目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指南(试行)》(宁采试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