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103-2008
城市污水再生回灌农田安全技术规范
Technology code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reuse in agricultur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德荣、张泽、刘风枝、师荣光、杨德芬、贾兰英、蔡彦明.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城市污水再生回灌农田安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再生水用于灌溉农田的水质要求、规划要求、具体使用、控制原则、监测及环境影响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以城市再生水为水源的农田灌溉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2092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藏用水水质NY/T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6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398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城市污水municipalwasterwater
排人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统称.
注:它由综合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地下渗水三部分组成,在合流制排水系统中,还包括藏留的雨水.
3.2
城市再生水reclaimedwater from municipal wasterwater
城市污水经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使用功能的水.
污水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primary treatmentof sewage
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城市污水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
3. 4
污水二级处理secondary treatment of sewae
城市污水在一级处理的基础上,采用生物处理工艺去除污水中有机污染物使污水得到进一步净化,二级处理通常作为生物处理的同义语使用.
3.5
露地蔬菜open-air vegetables
除温室、大棚蔬菜外的陆地露天生长的需加工、烹调及去皮的蔬菜.
GB/T 22103-2008
4水质要求
按GB20922规定执行.
5规划要求
5.1城市再生水在规划用于灌溉之前,应对拟定的灌溉区农田土壤进行调查、取样、分析、评价.5.2规划的内容包括该地城市再生水水量、水质及灌溉的作物种类,城市再生水的输送,储存及净化措5.3根据供水水量、作物灌溉制度,确定灌溉面积和储存塘容量. 施,农田管网配制.5.4灌溉区与居民区之间应有200m的卫生防护带.5.5使用喷灌的地区应距离居民区500m以上,避免水雾中的病原体向居民区扩散.5.6在集中式水源保护区、泉水出露区、岩石裂隙及碳酸岩溶发育区、淡水的地下水位距地表小于1m 的地区、经常受淹的河滩和洼涝地,不应设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灌溉区.5.7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住宅区的污泥严禁进人灌区.
6具体使用
6.1灌溉纤维作物、早地谷物其水质处理应达到污水处理厂一级强化处理的要求:灌溉水田谷物、露地 蔬菜其水质处理应达到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的要求.6.2城市再生水应由专门的管道(或渠道)输送到农业灌区的储存地,在输水过程中应有防渗措施.6.3在灌激农田之前,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作物的种植种类及土壤类别进行灌溉试验,确定适合当地的灌水定额及灌水时间.6.4露地蔬菜在采摘前1周应停止灌溉.
7回用控制原则
7.1城市再生水应经过储存净化达到农田灌涨水质要求后,方可用于灌溉.7.3灌溉区非食用农产品按其未来用途执行相关标准;灌溉区食用农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食品中污染 物限量标准的,应立即停灌,查明原因.
8监测
8.1.1水质监测包括城市再生水灌溉农田跟踪监测和灌溉区地下水的水质监测.8.1.2一类污染物的监测项目为:福、汞、铅、砷、铬.该类项目应为必测项目,灌溉露地蔬菜每月监测一次,灌溉纤维、早地、水田为每两个月监测一次.8.1.3二类污染物的水质监测项目(常规水质控制项目)和时间见表1.
表1二类污染物的监测时间
项目 pH 化学需氧量 (COD 1 悬浮物 (Ss) (TDS) 溶解氧 (DO) 石浦类挥发酚 余氯 菌群数 粪大肠 期虫卵纤维作物 每月 每月 每月 两月早地谷物 每月 每月 每月 两月水田谷物 每月 每月 每月 每月 每月两月 每月 每月 每月 每月
表1(续)
项目 pH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溶解氧 石泊类 挥发酚 余氯 粪大肠 姻虫卵(COD ) (ss) (TDS) (DO) 菌群数露地蔬菜 每月 每月 每月 两月 每月 15天 15天 15天 每月 每月
注1:若采用喷蕴方式,SS需2天测一次.注2:蕴孤水田的5日生化需氧量(B0D1、硫化物、氯化物可每三个月监测一次.注3:灌纤维、早地作物的石泊类、挥发酸、余氯在作物苗期监测一次. 注4:表中取样样品为日均值计.注5:表中项目为必测的项目.
类别和农业用水水质要求,进行选择控制,其控制标准按GB20922规定执行.选择项目每月监测一次(日均值).
8.1.5取样要求,按每2h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
8.1.6监测项目采样布点按NY/T396规定执行.
8.2土壤监测
8.2.1监测项目的采样点及监测频率按NY/T395规定执行.8.2.2土壤监测应有对照地的样品,以便分析污染趋势及评价.
8.3农产品监测
采样布点及样品处置按NY/T398规定执行.
9环境评价
9.1评价参数
9.1.1食用农产品质量按GB2762规定执行.
9.1.2土壤环境质量按GB15618规定执行.
9.1.3地下水环境质量按GB/T14848规定执行.
9.2评价方法
评价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按式(1)计算.
**( 1 )
式中:
P一-农产品、环境空气、地下水和土壤中污染物i的单项污染指数;
C一农产品、环境空气、地下水和土壤中污染物i的实测值;
S.-一农产品、环境空气、地下水和土壤中污染物:的评价标准.
对于有幅度限制的指标如pH值,单项污染指数按式(2)、式(3)和式(4)计算.
( 2 )
(3)
*( 4 )
式中:
P-有幅度限制污染物的单项污染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