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
太阳能光伏系统及磷酸铁锂 电池系统检验指南
2014
目录
第1章通则...
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太阳能光伏系统在船舶上使用的技术要求 2第3节太阳能光伏系统产品检验要求 .7第4节太阳能光伏系统检验要求. 11
第3章磷酸铁锂电池系统 .13
第1节一般规定 .13第2节磷酸铁锂电池船上应用安全技术要求 .14第3节磷酸铁锂电池产品检验要求 第4节磷酸铁锂电池系统的检验. .18 16
第1章通则
第1节一般规定
1.1.1适用范围
1.1.1.1《太阳能光伏系统及磷酸铁锂电池系统检验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适用于船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和/或磷酸铁锂电池系统的产品检验以及系统的设计、建造和检验.
1.1.1.2安装了太阳能光伏系统和/或磷酸铁锂电池系统的船舶除满足本指南要求外,尚应满足本社相应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2章太阳能光伏系统
第1节一般规定
2.1.1一般要求
2.1.1.1本章内容适用于船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的产品检验以及系统的设计、建造和检验.
2.1.2定义及术语
的发电系统,一般由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控制器和/或光伏逆变器,蓄电池(如有)构成. 2.1.2.1太阳能光伏系统:系指利用太阳能电池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2.1.2.2太阳能电池组件:系指具有封装及内部联结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最小不可分割的太阳能电池组合装置.2.1.2.3光伏控制器:系指将太阳能电池组件提供直流电变换成负载可用的直流电的设备. 2.1.2.4光伏逆变器:系指将太阳能电池组件提供直流电变换成单相/三相交流电的设备.2.1.2.5并网型光伏系统:系指将太阳能电池组件提供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后馈入船舶三相交流电网的光伏系统.2.1.2.6离网型光伏系统:系指将太阳能电池组件提供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直接供负载使用的光伏系统. 2.1.2.7孤岛:系指在船舶电网失电时,并网型光伏递变器仍保持对失电电网的某一部分线路继续供电的状态.
上述2.1.2.1-2.1.2.6的定义和术语参见图2.1.2.1.
图2.1.2.1(1)离网型光伏系统示意图
图2.1.2.1(2)井网型光伏系统示意图
2.1.3图纸和资料
2.1.3.1产品认可时,应将下列图纸资料提交CCS批准:
(4)技术规格书:
(5)型式试验大纲及出厂试验大纲.
2.1.3.2船舶设计时,除本社相关规范要求的图纸外,还应将下列图纸提交批准:
(1)光伏系统单线图,图中应标明:
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控制器和光伏逆变器的主要额定参数:
电缆型号、截面积和负载电流:
(2)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控制器和光伏逆变器的布置:
(3)光伏系统显示及报警项目表.
2.1.3.3船舶设计时,应将光伏系统电气说明书提交备查.
第2节太阳能光伏系统在船舶上使用的技术要求
2.2.1一般要求
2.2.1.1离网型光伏系统应配备足够容量的蓄电池.光伏系统(含蓄电池)的容量和功率,应能在光伏发电有富余时进行储存,以满足在外界环境变化造成的光伏发电圆乏时负荷的需要,如昼夜更替、气象条件影响等.但如蓄电池除光伏发电外还有其他充电方式,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容量可根 据需要配置.
2.2.1.2如由离网型光伏系统向船舶正常航行、船舶安全及冷藏货物所必需的设备供电,则当离网型光伏系统失电后,这些设备应能切换至由主电源供电.对于海船,该切换应能自动进行,切换时间应不超过45s,主发电机总容量500kVA及以下的国内航行海船除外.
换时,控制器/逆变器应能继续正常运行并且不会产生火花或击穿危险. 2.2.1.3带有转换开关的离网型光伏系统,当负载由主电网供电和由控制器/逆变器供电相互切
2.2.1.4在进行负荷计算时,并网型光伏系统的发电功率一般不计入总发电功率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