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
2025年4月1日生效北京
目录
第1章通则.
第1节一般规定. T第2节加注计划... 2第3节加注模式.. 5
第1节加注连接设备 7第2节安全设备. 第3节辅助设备. 8
第3章安全保护
第2节火灾和爆炸防护 第1节人员保护, 11 11第3节安全管理. 12
第4章风险评估. .14
第1节评估方法.. 14第2节灾害接受衡准. 15第3节风险接受准则. 16第4节安全间距... 16
第5章操作程序. 19
第1节一般规定.. 19第2节准备阶段. 第3节连接与测试.. .19 20第4节加注阶段 21第5节完成阶段.. 23
第6章应急响应 .25
第1节一般规定 25第2节氢泄漏事故.. 25第3节氢火灾事故.. 第4节事故救援. 25 26
附录1船舶氢燃料加注流程图 .27
附录2检查表. .29
附录3加注交付单. .37
第1章通则
第1节一般规定
1.1.1一般要求
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参考,以使得船舶氢燃料加注作业规范、高效、安全地进行.
1.1.2适用范围
1.1.2.1本指南适用于在沿海和内河码头或主管机关指定水域进行1.1.3.1所述船舶氢燃料的加注作业,采用的加注方式包括岸基加氢站加注、移动式加氢设施加注等.
1.1.2.2加注作业还应满足主管机关相应法规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1.1.3定义
除本节明确规定者外,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船舶应用燃料电池发电装置指南》(2022)的相关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1.3.1氢燃料:系指适合在船上安全操作,满足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等装置使用要求的压缩氢气.对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发电装置而言,加注的氢燃料品质不应低于CCS接受的标准”.
1.1.3.2加注:系指从加注设施将氢燃料传输至受注船的作业过程.
1.1.3.3受注船:系指接受氢燃料加注服务的船舶,通常为氢燃料动力船舶.
1.1.3.4加注设施:系指具有氢燃料储存和传输功能的装置,该装置可为同定式加氢站(如岸基加氢站)或移动式加氢设施(如加氢车、移动撬装式加氢装置).
系统、加氢机、加注连接设备等. 1.1.3.5岸基加氢站:系指可为受注船加注氢燃料的陆上固定设施,一般包括增压系统、氢储存
1.1.3.6加氢车:系指可在码头向受注船提供氢燃料加注服务的车辆,一般包括储氢装置、加注装置.
1.1.3.7移动撬装式加氢装置:系指可在码头向受注船提供氢燃料加注服务,由一个或多个可移动的底座(盘)上设置的增压装置、储氢装置、加注装置、连接管线和安全设施等的总称,其本身 不具备移动或走行功能.
1.1.3.8加氢机:系指可为受注船等提供加注服务,带有控制、计量和计价等功能的专用设备,一般用于岸基加氢站.
备,一般用于移动式加氢设施. 1.1.3.9氢加注装置:系指可为受注船等提供加注服务,带有充装、计量和控制等功能的专用设
1.1.3.10加氢枪:系指安装在加注软管末端,用于连接受注船加注系统加氢口的部件.
1.1.3.11紧急切断(ESD):系指在加注作业发生紧急情况时,对氢燃料在加注设施和受注船之间的加注作业进行安全、有效的关断.
过该装置张拉极限时,能安全断开加注软管,并通过两端自动封闭的阀门防止氢气从软管中泄漏. 1.1.3.12拉断阀:系指安装在加注软管上主要用于保护加注软管的安全设备,当加注过程中超
1.1.3.13绝缘法兰:系指防止管道间、软管或加注臂间有电流通路的装有绝缘衬片、衬套和垫圈的专用法兰.
1.1.3.14负责人:系指对加注作业进行总体控制的人员.
1.1.3.15限制区域:系指加注设施、受注船的加注站和船岸连接管路周围的区域,在加注期间该区域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且不得有点火源.该区域根据风险评估确定.
1.1.3.16警戒区域:系指为防止无关船舶、其它活动进入或靠近加注作业区域而设置的区域.
第2节加注计划
1.2.1一般要求
1.2.1.1完整的船舶氢燃料加注过程可分为计划阶段、操作前准备、操作阶段和操作完成阶段,各阶段主要流程和对应指南内容如图1.2.1.1所示.
图1.2.1.1船舶氢燃料加注作业主要流程示意图
1.2.1.2氢燃料加注作业的同时不应进行如下操作:
(1)装卸货作业:
(2)乘客上下船:
(3)加注作业过程中,加注设施和受注船上除氢燃料加注操作之外任何可能对氢燃料加注作业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如动火、机械加工、为受注船充电).
1.2.2加注设施和受注船
1.2.2.1加注设施及其使用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与法规的有关规定.
1.2.2.2在营运期间内,加注设施人经营人/操作人员应确保加注设施处于安全和适用状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法规等要求及时检验维护.
1.2.2.3在进行加注作业时,加注设施和受注船应处于稳定状态(如停车锁定、受注船舶系泊等),并考虑外界条件对加注作业的影响.
1.2.2.4加注设施应设有船舶加注作业所必需的设备.
1.2.2.5加注设施配备的加注作业操作手册应满足本指南的要求.
管机关要求的时限.
1.2.2.7受注船应满足船舶航行区域技术法规和船级社规范的要求.
1.2.3人员资质和能力
1.2.3.1作业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实操培训,以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1.2.3.2作业人员应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2.3.3作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包括氢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意外伤害的预防和紧急救护等.
1.2.3.4作业人员应无色盲或其他影响正常作业的生理缺陷或疾病,且作业前不应进行影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