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JNJH 体 标 准
T/XJNJH 003-2025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场地管理运行规范
Operational specifications for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site management in plantprotectio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行业协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行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新疆民航空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华南农业大学、新疆三和无人机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颖、杨超、武文晶、薛文燕、杨梅、朱晓明、肖玉琴、陈鹏超、徐志强、袁婷、张波、刘明、高鹏强、鲁义伟、曹立国.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场地管理运行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场地的选址、布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在新疆地区范围内开展固定翼、多旋翼重载、高精度定位作业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最大起飞重量≤150kg)作业的场地管理运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T25415《航空施用农药操作准则》
GB/T38152-2019《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
GB/T43071-2023《植保无人飞机》
GB12475《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GB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
MH/T1069-2018《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作业飞行技术规范》
NY/T3213-2023《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配备液态农药、肥料喷洒系统,通过手动、半自动或自动控制,用于农林区域执行植保作业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GB/T43071-2023,定义3.1有修改]
起降场地take-off andlanding field
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及后勤保障等操作的特定场地.
[MH/T1069-2018,定义2.14]
3.3
电子围栏electronic fence
无人驾驶航空器根据其位置信息和地理范围数据,检测到其接近、进人和位于相应的地理范围时,向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发出通知、警告或自动执行飞行预案的功能.
[GB 42590-2023,定义3.1. 5]
3.4
安全缓冲区securitybufferzone
为保障无人机飞行安全、避免对第三方造成危害,在特定区域周围或无人机运行空间内设置的具有隔离作用的空间区域.
[MH/T10692018]
3.5
基准站reference station
对卫星导航信号进行长期连续观测,获取观测数据,并通过通信设施将观测数据实时或者定时传送至数据中心的地面固定观测站.
4选址要求
4.1远离人口密集区
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起降场地应远离城市中心、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域,以避免因无人机故障或操作不当
4.2避开重要设施
单位:重要军工、核设施、危险品生产仓储及可燃物资大型仓储区:发电厂、变电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及 规定需避开的重要设施及周边一定范围区域包括:机场:国界线等我方一侧区域:军事禁区等涉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等需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重要革命纪念地等:以及国家空管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区域.
4.3地理环境
场地选址应按需求考虑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规划,选择开阔平坦、无遮挡区域,避开采矿陷落区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避开有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段:作业区块及周边300米内无铁路等,50米内无省级公路,无变电站等磁场干扰源,且宜具备水、电等公用设施,以利无人机起降操控.
4.4交通便利
场地宜与服务对象(包括城镇、街道、农场、林区、景区等)距离适中,方便运输车辆进出.
4.5气候条件
应选择在风速、气温、降水等气候条件相对稳定的区域.
4.6场地面积
需根据作业规模分级设定:小型服务站(日作业量≤33公顷)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中型服务中心(33公顷<日作业量≤133公顷)占地面积不低于3000m”. 5布局要求 5.1功能分区明确 5.1.1服务站 中型服务中心需增设维修车间(≥40m)、电池充电区(≥25m). 小型服务站应设置:包含起降区(长×宽≥30m×20m)、停机库(≥20㎡)、药剂存储区(≥15m): 5.1.2起降区 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区地面需采用C30混凝土硬化处理,承载力不低于50kN/m,平整度误差≤5mm,设置明显的标识线和助降灯光系统,周边有≥10米安全缓冲区,配备“应急停机坪”(面积 ≥15m×15m).起降区面积应满足拟使用的最大无人驾驶航空器机型起降性能要求. 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多适配起降点或临时起降点,轻型/小型多旋翼起降区面积不小于5m×5m,微型的不小于2m×2m.场地坡度需小于5%,地面可用硬质铺装或草坪,承载力不低于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的3倍.临时起降点也需保证地表无明显凹凸. 5.1.3停放区 应与起降区相邻设置,面积应满足无人机数量和停放方式的要求.设置专门的无人机停放架或固定装置,防止无人机在停放过程中发生移动或倾倒. 5.1.4维护区 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及软件系统,地面铺绝缘防滑垫.设置应急停机坪(≥20m×15m),配备急救箱、消防沙池、应急照明等设备.场地需4G/5G信号全覆盖(上传速率≥10Mbps),供电采用双回路设计,排水系统重现期≥5年. 5.1.5药剂存放区 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远离火源、热源和人员活动频繁区域的独立场所.采用防火内墙(耐火90分钟以上),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如水泥硬化防渗膜),存放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农药存放应符合GB12475《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的相关规定. 5.2通道设置合理 应设置连接各个功能分区的通道,通道宽度应满足人员和设备通行的需求,通道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得有障碍物.通道与外部道路相连接,确保车辆和设备能够顺利进出起降场地.与外部道路连接的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保障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