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B
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编码:4-10-01-01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2025年版)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领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 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能力为核心”为指导思想, 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对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级、一级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权重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四级、三级、表和附录五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增加了五级职业技能等级,并对职业概况中的申报条件进行了重新修订.力求做到三个更加强调:一是更加强调贴近基层的实际需要.二是更加强调平时工作的经验积累.三是更加强调综合 素质的持续提升.
一从该职业的主要工作任务出发,对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的核心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布局:一方面,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模块设计更加客观地反映现阶段该职业的活动范围.另一方面,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该职业影响的基础上, 明确该职业五个等级由低到高、由浅入深的职业要素(知识点、技能点).
一从加强要幼儿发展引导工作队伍建设出发,对权重表进行了调整:一方面,在初级阶段对要幼儿照料指导、健康指导等方面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进行充实,特别对安全指导能力进行了增写, 更加强调该职业的实操性.另一方面,在高级阶段更加强调婴幼儿
发展引导、家庭养育指导与咨询等方面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满足社会对要幼儿发展引导工作日益增长的专业化需要.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教育学院、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主要指导人员有:甄树宁、张华堂.主要起草人员有:李曼丽、蔡建华、贾雪、黄振中、郝亚辉、 黄伟佳、李蕾.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及人员有:王练(中华女子学院)康丽颖(首都师范大学)、史耀江(中国优生优育协会)、杨志成(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文(成都师范学院)宋占美(温州大学)张学医学部)、史毅(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陈娟(中国人口文 淑一(首都儿科研究所)、闫嵘(西交利物浦大学)、江华(北京大化促进会婴幼儿照护专委会)刘金华(上海市人口早期发展协会)刘素芳(中国科学院幼儿园)
早期教育指导中心、甘肃省华池县卫生健康局、北京慧育未来咨询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北京开放大学、上海市普陀区有限公司、河北艾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乐融儿童之家、广西吉部托育等机构提出了宝贵意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国家职业标准
(2025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在家庭及相关机构、活动场所,从事3岁以下婴幼儿早期发展引导、家庭日常生活照护等工作,并对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养育指导或咨询服务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育婴员工种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人格健全,身心健康: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其有一定的表达、沟通及组织协调能力;感觉敏锐、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7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60标准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8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4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②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培训可采用线上或线下教学,需配备投影仅和音、视频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