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职业编码
1.2 职业名称
集材作业工.
1.3 职业定义
集材作业工
职业概况
操作集材拖拉机等集材机具,进行捆木、挂钩、清理障碍物,集运木材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高温、低温,噪声,振动.
1.6职业能力倾向
具有较强的反应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从事一定强度工作的能力;四肢灵活,动作协调;无赤绿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对数视力表4.9;听力正常.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培训要求
1)晋级培训期限
初级技能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技能不少于80
标准学时,高级技能不少于5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可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技能培训基地、演练场或作业现场,有必要的设备、工具、量具等.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申报条件
一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技能:
(1)经本职业初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技能:
(1)取得本职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能:
(1)取得本职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门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3)监考及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累计不少于90min.
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职业技能鉴定基地或现场进行.场地条件及工具、量具等应满足实际操作需要,可酌情配设辅助操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