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4-04-04-02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0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①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从事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防护、监控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学习、观察、分析、推理、判断、表达、计算、色 觉、视觉和行为能力,动作协调,心理健康。
①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网络安全管理员、信息安全管理员,互联网信息审核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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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培训参考学时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1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20标准 学时,一级/高级技师80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信息安全测试员、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 理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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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①相关专业:网络安全管理员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的相关专业包括信息安全、网络空 间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网络与偏息安全、信息安全与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保密技 不、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电子技术应用、电子商务技不、电子与计算棋工程、电子与信息 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 算机网络应用、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 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与数码产品维修、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区块链工程、人工智能技 术服务,人工智施技术应用、教件工程、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 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应用、通信技术,通信网络应用,通信系统工程安装 与维护,通信运营服务、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网站建设与管理、物联网工程、物联 网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新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虚拟现 实应用技术,移动应用技术与服务,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与应 用、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互联网信息审核员的相关专业还包括传插学、传播与策划、大数 据管理与应用,电子商务,法律事务,法律文秘、法学,翻译、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关 系、公共关系学、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广播彩视节目制作、广告学、国际事务与国 际关系、国际新闻与传播、国际政治、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汉语、汉语言、汉语言文 学、检查事务、经济学与哲学、科学社会主义、历史学、马克思主文理论、媒体营销、民 族银装与服饰、民族学、民族音乐与舞蹈、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人类学、社会工作、社会 文化艺术、社会学、社区矫正、世界史、数字出版、司法助理、思想政治教育、外国语言 与外国历史、网络新闻与传播、网络营销、网络奥情监测、网络与新媒体、心理健康教 育、心理学、心理咨询、新网采编与制作、新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网络安全 监察、英谱、应用英语、法语、德语、应用心理学、应用语言学、语言学、政治学、政治 学与行政学,治安管理、治安学、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中国少数民 族语言文学,中国语言与文化、宗教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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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 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瓣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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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考评人员为3名(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 (含)以上单数。
1.9.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20min。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在具有必备的网络与 信息安全设备、软硬件、设施的场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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