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4-12-03-01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0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使用万用表、定量充设备和工具,拆装、保养、修理家用电 器产品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包含家用空调器维修工、家用电冰箱维修工、家用洗衣 机维修工、家用电热水器维修工四个工种。
家用空调器维修工、家用电冰箱维修工、家用洗衣机维修工共 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家用电热水器维修工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 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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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职业能力特征 无色盲、色弱,无听觉障碍,应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和判断 能力,具有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身体协调控制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5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60标准 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经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 时数,并取得结(毕)业证书。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结(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家用电冰箱制造工、家用空调器制造工、家用洗衣机制造工、家用电 热水登割造工等,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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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结(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 (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 自动化技术,电气白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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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 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 结(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 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9.2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 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以笔试、机考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 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 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 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 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为3 人(含)以上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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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各等级均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各等 级均不少于12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场地配置包括但不限 于工作台和工作椅(凳)、模拟故障机、电源插座(两孔、三孔)、 仪器仪表、设施、工具和材料,场地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用 电安全,配备安全防火与防毒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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