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506-2008漂白亚硫酸盐木浆.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506-2008代替 GB/T 135061992
漂白亚硫酸盐木浆
Bleached sulfite pulp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3506-1992. 本标准是对GB/T13506-1992(漂白亚硫酸盐木浆>的修订.本标准与GB/T1350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对抗张指数作了修订;对撕裂指数作了修订;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对尘埃度作了修订.本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延边石概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泓、崔立国.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506-1992.本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1)负责解释.
漂白亚硫酸盐木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漂白亚硫酸盐本浆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各种纸和纸板用的漂白亚硫酸盐本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51.2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GB/T451.2-2002,eqvISO536:1995)GB/T453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恒速加荷法)(GB/T453-2002,idtISO1924-1:1992)GB/T455纸和纸板撕裂度的测定(GB/T455-2002,eqvISO1974:1990) GB/T462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GB/T462-2008,1SO287:1985,ISO638:1978 MOD)GB/T740纸浆试样的采取(GB/T740-2003,ISO7213:1981,IDT)GB/T1539纸板耐破度的测定(GB/T1539-2007 ISO2759:2001,IDT)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 1-2003 ISO 2859-1:1999 IDT)GB/T7974纸、纸板和纸浆亮度(白度)的测定漫射/垂直法(GB/T7974-2002,neqISO2470:1999) GB/T7979纸浆二氯甲烷抽提物的测定GB/T8940.2纸浆亮度(白度)试样的制备(GB/T8940.2-2002,eqvISO3688:1999)GB/T10739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GB/T10739-2002eqvISO187:1990)GB/T12914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GB/T12914-2008,ISO1924-1:1992,1SO1924-2: GB/T10740纸浆尘埃和纤维束的测定(GB/T10740-2002,eqvISO53501998)1992 MOD)QB/T3702实验室打浆瓦利(Valley)打浆机法(QB/T3702-1999,eqvISO5264-1:1979)1998) QB/T3703纸浆实验室纸页的制备常规纸页成型器法(QB/T3703-1999,eqvISO5269-1:QB/T3704纸浆实验室纸页物理性能的测定方法(QB/T3704-1999.egvISO5270:1998)
3分类
3.1漂白亚硫酸盐木浆代号为B,按树种分为针叶木B:浆和阔叶本B浆. 3.1.1B浆按质量分为B-A、B-B、B-C三个等级.3.1.2B浆按质量分为B-B、B-C、Bx-D三个等级.3.2漂白亚硫酸盐本浆(B浆)为浆板.
4要求
漂白亚硫酸盐本浆(B浆)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或合同规定.
表1
规定指标名称 单位 B BxBz-A B-B B-C Bx-B Bz-C Bz-D机械强度 抗张指数 > N.m/g 74 0 64 0 40 0 42 0 30 0 27.0抄片定量为60 g/m² 时 在打浆度为45°SR、 耐破指数 kPam²/g 4 50 5 20 3 00 2.50 2 00 1.50 2.50 2.50 1 50亮度(白度) 撕裂指数 mN m²/g % 84 0 83 0 4 20 3 90 82 0 3. 30 84 0 82 0 82 0二氯甲烷抽出物 % 08°0 1 00 1.10 1 80 2 00 2 00500g绝干浆中|0.1mm²~2.5mm²小生埃≤ mm/500g 50 100 150 80 150 200尘 3.0mm²~5.0mm²较大尘埃< 不应有 6 6 6 6 6埃 (相当于5m²) 10张浆板中 大于5.0m²的大尘埃,斑 个/5m² 不应有点、铁锈、树脂块水分 3月份~10月份 % 25 011月份~2月份 20 0 5试验方法 5.2定量按GB/T451.2测定.5.3抗张指数按QB/T3702、QB/T3703 QB/T3704制备,并按GB/T453或按GB/T12914测定,仲裁时按GB/T12914测定.5.4耐破指数按QB/T3702、QB/T3703、QB/T3704制备,并按GB/T1539测定.5.5撕裂指数按QB/T3702.QB/T3703、QB/T3704制备,并按GB/T 455测定. 5.6亮度(白度)按GB/T8940.2制备试样,并按GB/T7974测定.5.7二氯甲烷抽出物按GB/T7979测定.5.8尘埃按GB/T10740测定.5.9水分按GB/T462测定. 5.1试样的采取按GB/T740进行,试样的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按GB/T10739进行. 6检验规则 6.1以一次交货的数量为一批,检查批的单位产品以件计.6.2生产厂应保证所生产的漂白亚硫酸盐本浆符合本标准规定.每批本浆交货时应按产品等级、净重、生产日期、编号,填写产品合格证.6.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按GB/T2828.1规定进行.接收质量限(AQL):亮度AQL=4.0;尘埃度、水分AQL=6.5.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特殊检查水平S-2,见表2.纸浆的机械强度和二氯甲烷抽出物是用所抽样本的混合试样进行测定.若不合格可进行再次测定:若仍不合 格,则判为批不合格. 表2 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S-2抵量/件 样本量 AQL4 0 AQL 6 5Ac Re Ac Re2~150 3 0 12 0 1151~1 200 3 0 15(101 5 2 1 2 25 0 25(10) - 1 21 201~3 500 8 1 28(16) 2 6.4在抽样检验时,应先检查样本外部的包装情况,然后从中采取试样进行检验. 6.5可接收性的确定 6.5.1若不合格,可进行再次抽样或以第二样本混合试样测定,若仍不合格则判为批不合格. 6.5.2亮度、尘埃度、水分三项指标,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 接收数,则判定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6.6需方有权检查该批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到货后一个月内通知供方,由供需双方共同取样进行复验,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为批不可接收,由供方负责处 理;若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判为批可接收,由需方负责处理.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漂白亚硫酸盐本浆的包装为平板浆包.每件浆包质量应不大于170kg.如果采用浆板包装,包皮应计人净重之内,如果采用质量低于本标准的漂白亚硫酸盐浆板包装,则包皮不能计入净重之内. 7.2每件木浆用450g/m²~600g/m²漂白亚硫酸盐浆板两层包装,并用直径不小于(2.8±0.07)mm的铁丝按井字形捆紧. 7.3每件漂白亚硫酸盐木浆的包皮表面应明显标出牌号、批号、等级及商标,以示识别. 7.4运输时应使用有篷面洁净的运输工具.也可以用无篷车厢运输,但应用苦布盖好,以防雨、雪沾湿产品. 7.5漂白亚硫酸盐木浆应妥善保管,以防雨、雪和地面湿气的影响. 7.6在运输或堆垛时,不应将产品从高处扔下.
GB/T 13507-1992本色亚硫酸盐木浆.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本色亚硫酸盐木浆
Unbleached sulfitepulp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3507-92
本色亚硫酸盐木浆
Unbleached sulfite pulp
1主题内客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防油纸、防潮原纸、鸡皮纸、新同纸等纸张及纸板用的本色亚硫酸盐木浆. 本标准规定了本色亚硫酸盐针叶本浆的技术规范.
2引1用标准
GB740纸浆试样的采取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7980 GB7979纸浆二氯甲烷抽出物的测定法 实验室打浆瓦利(Valley)打浆机法GB 7981 纸浆实验室纸页的制备常规纸页成型器法GB7982纸浆实验室纸页物理性能的测定法GB8944.1纸浆成批销售质量的测定法第一部分:浆板浆包 GB8940.2纸浆白度测定法GB10740纸浆尘埃度的测定法
3产品分类
3.1本色亚硫酸盐针叶木浆代号为A. 3.2A浆接质量分为A-A、A-B、A-C三个等级.3.3A浆产品为浆板.
4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4.1A浆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规 定指标名称 单位 V-V A-B A-C 试验方法机械强度 GB 7980在打浆度为45°SR、沙片重量为60g/m²时 GB 7982 GB 7981抗张指数 耐破指数! 不小于 不小于 kPa m/g Nm/g 5.00 75.0 3 50 65.0 55 0 3.00浙指数 不小于 3/ N 6 00 5 00 4.00白度 不低于 % 50.0 GB 8940.2
续表1
指标名称 单位 规 定 试貌方法A-A A-B A-C二氯甲控描出物 不大于 % 1.00 1.20 L40 GB7979500g绝干浆中: 全埃度 GB 107400.1~2.5mm²小全埃 不多子 mm²/500 g 1 000 1 700 2 00010张浆板(相当于5m²)中:3.0~5.0mm²较大生埃 不多干 个/5m² 不评有 6 10大于5.0mm²的大主埃,延点、铁绣、树脂块 不评有 不许有 不许有3~10月 交货水分 不大于 % 25.6 GB 8944 111~2月 20 计算水分 % 10.0
注:1)耐破指数为推募性指标,不作为交收检验的依据.
5检验规则
5.1以一次交货的数量为一批,检查批的单位产品以件计.
5.2生产厂应保证所生产的木浆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本浆交货时应按产品等缓、净重、生产日期、编号填写产品合格证,交付使用单位.
5.3用户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袖检产品的质量,交收抽样检查应符合GB2828的要求抽检方案依表2的规定进行.其中纸浆的机械强度和二氯甲烷抽出物是用所抽样本的混合试样进行测定,若不合格,可进行再次测定,若仍不合格则判为批不合格.
表2
正常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S-2 不合格的分类批量 日 AQL=4.0 C类 AQL=6.5件 样本大小 A R A R B类 C类≤1 200 3 0 1 0 I1 201~35 000 8 0 2 0 3 白度 交货水分 尘埃度8(16) I 2 3 4
5.4在抽样检验时,应先检查样本外部的包装情况,然后从中采取试样进行检验.
5.6用户对产品质量如有异议,应在到货后的两个月内通知生产厂共同复验,复验结果如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则判为批不合格由生产厂负责处理.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本浆包装为平板浆包,每件浆包重量不大于170kg.用同类浆板包皮的应计人净重之内,用低于 本产品质量的浆皮不能计入净重之内.
6.2每件木浆用450~600g/m²同类浆板二层进行包装,并用不小于≠2.8±0.07mm的铁丝按井字形捆紧.
6.4运输时应使用有篷而洁净的运输工具,也可以用无篷车箱运输,但必须用苦布盖好,以防雨、雪、水6.5木浆应妥善保管,以防雨、雪和地面湿气的影响. 沾湿成品.6.6在运输或堆垛时,不许将浆件从高处扔下.
6.3每件木浆包皮表面必须明显标出牌号、批号、等级及商标,以示识别.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造纸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石规造纸厂、天津市轻工业造纸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法榜、冯文华、杨国宝、华志刚、李淑娥、马庆兰.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部标准QB213-73(本色亚硫酸盐木浆》作废.
GB/T1525-1979《制图纸》等28项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1月27日以技监国标函(1997)04号文批准,自1997年6月1日起实施.
原标准 修改为标准名称 指标名称 单位 等级 20℃/65% 23℃/50%GB/T 13507-1992本 抗张指数 不小于Nm/g A-A 75.0 80 0色亚硫酸盐木浆 A-B A-C 65 0 55.0 70 0 60 0撕裂指数 不小于mm/ A-A 5 00 5 60A-B 5 00 4 70A-C 4.00 3.70
GB/T 13505-2007高纯度绝缘木浆.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505-2007代替GB/T135051992
高纯度绝缘木浆
Pure insulating pulp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3505-1992《高纯度绝缘木浆》.本标准与GB/T13505-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原第1、2章标题改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容也有所变化;质量分等改为优等品和一等品;一试验方法与技术要求各作为独立章列出,原标准表1不再列出试验方法:硬度、抗张指数作了修订: 取消原标准的4.3条款:撕裂指数、纸浆水抽提液电导率、水溶性氯化物有所提高:一灰分的试验方法作了补充规定;一重量统一改为销售质量: 调整:取消原标准的6.2.1条款;一样本单位改为包;-一在表2不合格分类中列出本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名称: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部分内容作了修订.本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瑞松纸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晓红、田华、王建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 593-1981、GB/T 135051992.本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尘埃度的试验方法选择GB/T10740-2002时,本标准作了补充规定,并对尘埃度指标进行了
高纯度绝缘木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纯度绝缘木浆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各种型号的电容器纸浆,也适用于生产110kV~330kV及以上的高压绝缘纸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742纸、纸板和纸浆残余物(灰分)的测定(900C)(GB/T742-2003,ISO2144:1997,MOD)
GB/T1545.1纸、纸板和纸浆水抽提液酸度或碱度的测定(GB/T1545.1-2003,TAPPIT428om:1999 NEQ)
GB/T1546纸浆卡伯值的测定(GB/T1546-2004,ISO302:1981,MOD)
GB/T1548纸浆粘度的测定(GB/T1548-2004,1SO5351-1:1981,MOD)
GB/T2678.2纸浆、纸和纸板水溶性氯化物的渊定(硝酸汞法)(GB/T2678.2-1994,TAPP1T256om: 1985 NEQ)
GB/T2678.5纸、纸板和纸浆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电位滴定法)(GB/T2678.5-1996,ISO 9197-2;1990 NEQ)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 12003 ISO 2859-1:1999 IDT)
GB/T3332纸浆打浆度的测定(肖伯尔-瑞格勒法)(GB/T3332-2004 ISO5267-1:1999,MOD)
GB/T7979纸浆二氯甲烷抽出物的测定
GB/T8943.2纸浆、纸和纸板铁含量的测定法(GB/T8943.2-1988,eqvISO779:1982)
GB/T8944.1纸浆成批销售质量的测定法第一部分:浆板浆包(GB/T8944.1-1988,eqv ISO 801-1:1979)
GB/T10739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GB/T10739-2002.eqvISO187:1990)
3产品分类
3.1产品按质量分为优等品和一等品.
3.2产品以浆板浆包供货.
4技术要求
4.1纸浆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指标名称 单位 优等品 规定 一等品卡伯值(硬度) 25 0~30 0 24.0~32.0机械强度(打装度45SR 60g/m²时)抗张指数 > Nm/g 90 0 80 0撕裂指数 > mN * m² /g 10 0 0°6灰分 % 0 25 0 30灰分中铁含量 mg/kg 28 0 40 0纸浆水抽提液酸度 mg/kg 55 0 90 0纸浆水抽提液电导率 /s 3 0 4° 4 0纸浆水溶性氯化物 mg/kg 20纸浆铜乙二胺粘度 mL/g 900 750二氯甲烷抽出物含量 % 0 30 0 400. 2 m² ~2. 0 mm² 1. 2 mm² ~2. 0 mm² mm²/kg(风干) 个/kg 600* 104 1 00尘埃度 200. 4 mm² ~4.99 mm²≤ ≥5. 0 mm² 以上 mm²/kg 不应有“ 1 300′ 不应有 1 500′交货水分 % 12 0~18 0销售质量计算水分 % 10 0生产检验执行GB/T2678.2时的技术指标规定.神裁执行GB/T2678.5时的技术指标规定.纸察铜乙二胺粘度为推荐指标,不作交收试验依据.d接GB/T10740-1989测定时的技术指标规定.按GB/T10740-2002测定时的技术指标规定.
4.2浆板中不得有油、油灰等污染,不应混进其他杂质.
5试验方法
5.1 试样的采取按GB/T740进行,试样的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按GB/T10739进行.5.2卡伯值(硬度)按GB/T1546进行测定.5.3抗张指数、撕裂指数按QB/T3702、GB/T3332、QB/T3703、QB/T3704进行测定.
5.4灰分按GB/T742进行测定,并作以下补充规定:在900C土25C下灼烧至灰渣中无黑色炭素,取出坩埚,在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量,直至恒重为止.
5.7纸浆水抽提液电导率按GB/T7977进行测定.
5.8纸浆水溶性氯化物按GB/T2678.2进行测定,仲裁按GB/T2678.5进行测定.
5.9纸浆钢乙二胺粘度按GB/T1548规定进行.
5.10二氯甲烷抽出物含量按GB/T7979规定进行.
5.11尘埃度按GB/T10740一2002规定测定,作以下补充规定:称取不少于25.0g的绝干浆样,用蒸馏水(或脱离子水)湿润后,贴在尘埃测定箱上,借助箱内灯光照射,将浆样分离至能透光.然后借助透射光目测试样的两个面,对照尘埃标准图片,分别检测和统计出尘埃的总面积.
5.12交货水分和销售质量计算水分按GB/T8944.1进行测定.
6检验规则
6.1供方应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交货时,每包纸浆应附一份产品合格证.批量应不多于52t,一次交货可由数批浆组成.
6.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按GB/T2828.1规定进行,样本单位为包.接收质量限(AQL):水溶性氯化 物、灰分中铁含量、电导率、酸度、机械强度,AQL=4.0:硬度、灰分、水分、尘埃度、二氯甲烷抽出物含量,AQL=6.5.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S-4(见表2).机强度和化学性能采用所抽样本的混合试样进行测定:若不合格可再测定一次,若仍不合格则判为批不合格.
表2
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S-4 抽样方案批量 AQL 4. 0 AQL6 5样品量 Ac Re Ac Re26~90 3 0 15(10) 5 0 1 2 200~6 8 0 2 0 3501~1 200 8(16) 13 1 0 2 3 3 1 3 413(26) 3 4 5
6.3可接收性的确定: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 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6.4需方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需方在到货后二个月内或按订货合同规定通知供方,由供需双方共同抽样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为批不合格,由供方负责处理:如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为批合格,由需方负责处理.
6.5浆板标准销售质量是以10%水分换算的结果为准.
GB/T 13503-1992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503-92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
Generic specificationfordigitalmicrowaveradiorelay munication equipment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503-92
Generic specificationrelay munication equipment for digital microwave radio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0.8~30GHz频段:容量为基群以上的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0.8~30GHz段容量为基群以上的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
2引用标准
GB7611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统网络数字接口参数GB6361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抛物面天线型谱系列GB3873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2640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测量方法GB/T13543数字通信设备环境试验方法GB/T13426数字通信设备可靠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13159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GB4943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器事务设备)的安全 GB/T12638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GB/T13421无线电发射杂散功率电平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JB151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GJB152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
3产品分类
3.1分类方法
数字微波通信设备可按设备的功能、工作频段和容量分类.
3.2产品型号
数字微波接力通信设备按工作频段、功能和传输比特率来确定产品型号.型号由五部分组成,即频段、功能、传输比特率、序号和改进号(见图1).
图1产品型号组成
a.频段: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工作频段(以GHx为单位);b. 功能(主称、分类):用其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表示设备的功能;c. 传输比特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设备传输的比特率;d. 序号:用阿控伯数字表示产品的顺序号:e.改进号用英语大写字母A、B、C表示
4技术要求
4.1性能要求
4.1.1微波接力链路
微波接力链路以无线电信号的方式把信息从一个地方传送到另一个地方.微波接力设备发端的输人为数字数据信号,其输出为射额(RF)的电磁波信号.收端接收机接收由信道传来的射频电磁波信号,然后输出数字数据信号.图2为典型的微波接力链路.
图2微波接力链路
4.1.2視距数字微波接力设备
微波接力线由两个微波设备组成,它们分别置于视距信道的两端.若两个微波接力设备不在视距范围内,则要增加一个或多个微波接力站来把视距信道申接起来.每个数字微波站(传统的双工配置)接收并发送一个多路传输比特码流,及一个包括勤务监测,告警等功能的辅助信号.数字發波终端站的组成(不含公务电话系统)见图3,其中MBS是汇集了2个或更多的低速率的传输比特码流.
图3数字微波终端站
4.1.3微波接力线路假设参考数字通道
4.1.3.1数字微波通道质量等级
按照数字微波接力系统的传输质量,一个完整的64kbit/s电路交换的数字连接,由三种质量等级的数字微波通道组成,即由高级、中级和用户级数字通道组成,见图4.高级数字通道主要用于国际数字 传输和国内干线数字传输;中级数字通道主要用于国内支线数字传输:用户级数字通道主要用于本地数字交换端局与64kbit/s用户间的数字传输,
图4数字微波通道的质量等级
4.1.3.2高级假设参考数字通道
a.容量在二次群以上的高级假设参考数字通道的长度为2500km;b.该通道的每个传输方向包含9组标准系列的数字复用(复接和分接)设备;c.该通道包含9段等长的完全相同的数字段:d.该通道的组成,见图5.
图5高级假设参考数字通道
4.1.3.3中级假设参考数字通道
.容量在二次群以上的中级假设参考数字通道的基本长度为1220km.
b.该通道由传输质量不同的4类假设参考数字段组成,第1类和第2类假设参考数字段的长度为280km,第3类和第4类假设参考数字段的长度为50km.
c.该通通的基本组成见图6.
d.当用这4类假设参考数字段的其它各种组合构成中级假设参考数字段时,允许其长度不同于基本长所
图6中级股设步考数子通道(丛本组成)
1为第:类最设参考数字段:2为第3类额 设参考款字段:3.4、5、5为第2类或1类板设参考数字段,
4.1.3.4用户级假设参考数字通道
GB/T 13501-2008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用电动机绝缘相容性试验方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01-2008代替 GB/T 13501-1992
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用电动机 绝缘相容性试验方法
Test methods for insulation patibility ofelectric motors for hermetic refrigeration pressor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1.1-2000的要求重新进行了编排. 本标准代替GB/T13501-1992《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用电动机绝缘耐氟试验方法》,并按照
本标准与标准GB/T13501-1992的不同主要有:
改名为《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用电动机绝缘相容性试验方法》.增加了“前言”部分.将原标准的"2引用标准”修改为"2规范性引用文件”,并增加了内容. 一增加了"3术语和定义”的条款.一在6.1中增加了对在其他制冷剂中使用的电气绝缘结构的试验要求.-在表2和表A.1"试验参数”和“试验用工质”栏中取消了R12和R502两种制冷剂,增加将表2和附录A中表A.1的"试验温度”栏修改为"釜内试验温度”,并将原标准用大写英文字 R134a、R404A、R410A、R407C、R600a 等制冷剂.母表示“耐热等级”改为用摄氏湿度数值表示.在表A.1釜内试验温度栏中增加180C的耐热等级与内容.表2的注2中增加R134a、R404A、R410A、R407C、R600a等制冷剂所使用的冷冻机油可由供-在6.2.6中增加了升温时间的要求. 需双方协商确定”.-增加了“6.2.7试验周期数”的内容.在表A.1中,将“试验周期”改为”试验时间”,并增加了试验时间的具体规定.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横店集团联宜电机有限公司、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浩、杨昭特、郑满、范少稳、王建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501-1992
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用电动机 绝缘相容性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用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电气绝缘相容性试验(制冷剂十冷冻机油)中的试验设备与仪器、测量仪器、样品准备、试验方法、参数、程序、检测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在R22、R134a、R404A、R410A、R407C、R600a等制冷剂中工作的、功率在90kW及以下的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用电动机.使用其他制冷剂的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630-1996冷冻机油JB/T47502003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JB/T67381993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用单相异步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JB/T10597一2006封闭式制冷压缩机用三相异步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压缩机和电动机装在一个外壳内的制冷压缩机.这类压缩机没有外伸或轴封.
3.2
制冷剂refrigerant
制冷系统中实现制冷循环的流体介质.它在低温和低压下吸收热量,而在较高的温度和压力下排出热量,通常还包含着流体物态的改变.
电气绝缘材料electrical insulatingmaterial
EIM
具有可忽略不计的电导率,或者由这类材料的简单组合,在电气装置中用以隔离不同电位的导电部件的固体(材料).
3. 4
电气绝缘结构electrical insulation system
3.5
耐热等级thermal class
电气绝缘材料/电气绝缘系统(EIM/EIS)的耐热性表示方法,为与EIM/EIS相对应的最高使用温
GB/T 13497-1992全国清算中心代码.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3497-92
全国清算中心代码
Codes ofclearing centre forcountrywideinter-bank transaction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 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引用标准3术..4编码方法5校验算法 6代码的管理7代码附录AMOD11,10双模校验码系统校验算法(补充件)附录B地市级清算中心代码表(参考件)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全国清算中心代码
GB 13497-92
Codes of clearing centre for countrywideinter-bank transaction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的清算中心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电子联行往来业务及其他金融业务.
2引用标准
GB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3术语
3.1全国电子联行往来
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发有编码的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异地资金汇划的帐务往来,简称电子联行.
3.2清算中心
办理全国电子联行往帐和来帐的清算机构.当办理电子联行往帐业务时,该中心称为“发报行”,当办理电子联行来帐业务时,该中心称为“收报行”,办理各清算中心之间汇划业务的转收转发的清算总中心称为“转发行”
4编码方法
4.1本标准依据GB2260的顾序编码.代码为4位数字.4.2编码方法为层次法,第1、2位表示清算中心区位,第3、4位表示清算中心的级别,当第3、4位为“00"时,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清算中心:当第3位不为“0”,第4位为“0"时,表示地、市级清算中心:4.3其中0000为清算总中心;9999为清算总中心的待转发户. 第4位不为"0"时,均为县级清算中心.
5校验算法
本标准采用附录A(补充件)的校验算法.
6代码的管理
代码的分配和管理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7代码
全国清算中心代码见表1~表32.地市级清算中心代码索引表见附录B(参考件).表中所列前4位
为清算中心代码,第5位为校验位.
注:对地区清算中心均标注了地区所在地.
表1清算中心区位代码表
代码 清算中心名称 代码清算中心名称北京市 10 湖北省 52~54天津市 11 湖南省 55~57河北省 12~15 广东省 58~60山西省 16~18 广西壮族自治区 61~63内蒙古自治区 19~21 海南省 64辽宁者 22~23 四川省 65~69 吉林省 24~25 贵州省 70~72黑龙江省 26~28 云南省 73~76上海市 29 西藏自治区 77~78江苏省 30~32 陕西省 79~81浙江省 33~35 甘肃省 82~84安徽省 8~96 青海省 85~86福建省 39~41 宁夏回族自治区 87江西省 42~44 新疆维香尔自治区 88~90山东省 45~48 台涉省 91河南省 49~51
表2北京市各级清算中心代码表
清算中心名称 代.码 清算中心名称 代码北京市 1000 6 平谷县 1025 0昌平县 10217 怀柔县 1026 8顺义县 1022 5 密云县 10276通县 1023 3 延庆县 1028 4大兴县 10241表3天津市各级清算中心代码表代禹请算中心名称 清算中心名称 代码天津市 1100 9 静海县 1123 6宁河县 宝址县11210 11244武清县 11228 县 1125 2表4河北省各级清算中心代码表清算中心名称 代码 清算中心名称 代码河北省 1200 1 无极县 1224 5石家庄市 12108 蒸城县 1225 3#经县 12116 赵县 1226 1获鹿县 12124 新乐县 1227 0正定县 12132 高色县 12288栾城县 12149 元氏县 1229 6石家庄地区(石家庄市) 1220 4 赞乒县 1231 5辛集市 12212 平山县1232 3晋县 1222 9 灵寿县 1233 1保泽县 12237 行需县 1234 0
GB/T 13489-2008橡胶涂覆织物燃烧性能测定.pdf
GB/T 13489-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3489-1992(橡胶涂覆织物燃烧性能测定》 本标准与GB/T13489-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引用文件由HG/T2867替代GB/T7539; 删除了原标准4.1.6表中“大于”-词(1992年版的4.1.6;本版的3.2.1.6中表1); 一增加了警告词。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覆制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35/SC10)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橡集团沈阳橡胶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489-1992,
GB/T 13489-2008
橡胶涂覆织物燃烧性能测定
警告一一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熟悉正规实验室操作规程。
本标准无意涉及因使用本标准可能出现 的安全问题。
制定相应的安全和健康制度并确保符合国家法规是使用者的责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垂直向橡胶涂覆织物试样受小火焰作用和受酒精喷灯作用的原理、仪器、试样、试验 步骤和结果等。
方法A(垂直向试样小火焰试验方法) 适用于以棉纤维、尼龙纤维、聚酯纤维等为骨架材料的各种橡胶涂覆织物或制品的燃烧性能试验, 也适用于涂覆织物材料燃烧性能的质量控制和配方对比试验。
以橡胶为主的橡塑并用涂覆织物或制品 的燃烧性能试验也应参照使用。
方法B(垂直向试样酒精喷灯试验方法) 适用于以玻璃纤维或石棉纤维等为骨架材料的各种橡胶涂覆织物或制品的燃烧性能试验,也适用 于涂覆织物材料燃烧性能的质量控制和配方对比试验,以橡胶为主的橡塑并用涂覆织物或制品的燃烧 性能试验也应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评定实际使用条件下的着火危险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G/T2867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HG/T2867-1997,idtISO2231: (686I 3方法A(垂直向试样小火焰试验方法) 3.1原理 把试样夹紧在框架里,垂直悬挂,其下端在规定的火焰中燃烧一定时间,测定移开火焰后,试样的有 焰燃烧时间、无焰燃烧时间及损毁长度,用以评定试样的燃烧性能。
3.2仪器 3.2.1垂直燃烧试验仪 3.2.1.1燃烧试验箱 用薄金属板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前面装有玻璃门的直立长方形燃烧箱,箱内尺寸为329mm× 329mm×767mm.箱顶有排气孔,为防止箱外气流的影响,距箱顶外30mm处加装顶板一块。
箱两 侧下部开有通风孔。
箱顶有支架可承挂试样夹,使试样夹与前门垂直并位于试样箱中心。
试样夹的底 部位于点火器喷口顶点之上17mm~20mm处,箱底铺有石棉板,仅器构造如图1所示。
注:如不具备自动测试燃烧仪,可以参照附录A装置进行试验。
3.2.1.2试样夹 用以固定试样,防止卷曲并保持试样于垂直位置。
试样夹由两块厚2.0mm、长422mm、宽89mm 的U型不锈钢板制成,其内框尺寸为356mm×51mm.如图2所示。
试样固定于两板中间,两边用夹 子夹紧。
GB/T 13489-2008
顶板 EB门} 试释夹支架 试样夹- 试祥架国定装置 始高测量装置 电火花发生装置控制板 点火器- 道风孔门-16 石棉板 安全开关
图1燃烧试验箱构造图
图2试样夹 3.2.1.3点火器 采用如图3所示的点火器。
点火器管口内径为11mm,管头与垂直线成25°角。
图3点火器 3.2.1.4燃气 丙烷或丁烷,火焰温度应为520C士20C。
GB/T 13489-2008 3.2.1.5控制部分 有电源开关、电火花点火开关、条件转换开关、点火器自动开关、试样点燃时间设定器、有焰燃烧时 间计时器、有焰燃烧时间计量停止开关、气源供给指示灯、气体调节阀等。
3.2.1.6重锤 应附加挂钩,以便将重锤挂在测试后试样一侧的下端,用以测定损毁长度。
共有不同质量的重锤五 个,按照表1中所规定的试样单位面积质量不同面选择使用。
表1试样单位面积质量与选用重锤质量的关系 试样单位面积质量/(g/m²)重质量/g 101 以下54,5 101~207 以下113. 4 207~338 以下226, 8 338~ 650 以下340, 2 650 以上453, 6 3.2.2手动计时器 具有0.2s或更小分度值的秒表等计时装置。
3.2.3量具 不锈钢直尺、分度值为1mm. 3.3试样 3.3.1样品应距整卷涂覆织物边部最少0.1m,增部最少1m处裁取。
每一待试样品取六个试样为一 组,三个经向,三个纬向。
纬向试样:试样的宽度方向应与样品的经向边平行,纬向试样不应取自同一纬 纱。
经向试样:试样的宽度方向应与样品的纬向边平行,经向试样不应取自同一经纱。
3.3.2试样尺寸300mm×80mm,长的一边要与织物经向或纬向平行。
3.3.3试样应在HG/T2867规定的标准环境中停放16h以上,停放后立即进行试验。
3.4试验步骤 3.4.1接通电源及燃气气源。
3.4.2将试验箱前门关好,按下电源开关,指示灯亮表示电源已通。
将条件转换开关放在火焰高度测 定位置,打开气体供给阀门,连续按点火开关,点着点火器。
按启动开关,使点火器移动。
打开左侧气孔 门,用火焰高度测量装置测量并用气阀调节火焰高度至40mm土2mm。
移开火焰高度测量装置,将条 件转换开关定于试验位置。
3.4.3检查有焰燃烧时间是否在零位。
3.4.4将点燃时间设定于规定时间,应根据不同涂覆织物情况选定点燃时间,范围是5s~15s,通常为12s。
3.4.5将停放处理后的试样放人试样夹中,试样下沿应与试样夹两下端相平齐,将试样夹连同试样垂 直悬挂于试验箱中。
3.4.6关闭箱门,按着点火器,待30s火焰稳定后,按启动开关,使点火器移至试样中间正下方,点燃 试样, 3.4.7规定的点燃时间后,点火器恢复原位,有焰燃烧计时器开始自动计时,待有焰燃烧停止,立即按 计时器的停止开关,计时器上所示数值乘以0.1即为秒数或用手动计时器计时。
如有无焰燃烧时,待有 焰燃烧熄灭后(如无有焰燃烧则为点火器离开试样后)即启动秒表直至无焰燃烧熄灭再停止秒表,观察 并记录试样的滴落情况。
点燃试样期间,决不可以向上移动火焰去追随正在收缩的试样自由端。
3.4.8取出试样夹,卸下试样,先沿其长方向炭化处对折一下,然后在试样下端一侧,距底边约6mm 处,挂上与试样单位面积质量相称的重锤(见3.2.1.6),再用手缓缓地提起试样下编的另一侧,让重锤 悬空测量试样断开的长度即为损毁长度。
...
GB/T 13492-1992各色汽车用面漆.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492-92
各色汽车用面漆
Finish for automobiles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492-92
各色汽车用面漆
Finish for automobiles
1主题内客与适用范圈
本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汽车面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货车、客车的车身、车箱表面涂饰的涂料.
2引用标准
GB1727漆膜一般制备法GB1729漆膜颜色及外观测定法 GB1764漆膜厚度测定法GB 1765 测定耐湿性、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GB 1766 漆膜耐候性评级法GB 1767 漆丽耐候性测定法GB 1865 GB1922溶剂油 漆膜老化(人工加速)测定法GB3186 涂料产品的取样GB5209色漆和清漆耐水性的测定授水法GB6682试验室用水规格GB6739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6753.1涂料研奢细度测定法GB6753.3涂料贮存稳定性试验方法GB9271色漆和清漆标准试板GB9274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GB9278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GB 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GB9750 涂料产品的包装标志GB 9753 色漆和清漆杯突试验GB9754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之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
3产品分型
产品分为I、I、I型.
4技术要求
产品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表1
指 标项 1型 I型 1型应无异物、硬块,易搅起应无异物、硬块,易搅起 应无异物、硬块,易搅起的均匀液体 的均匀液体 的均匀液体细度m 贮存稳定性,级 不大于 不小于 10 20 20沉淀性, 8 8 8结皮性, 10 10 10划格试验,级 不大于 1 1 1铅笔硬度 H HB B弯曲试验,mm 不大手 2 2 2光泽(60), 不小于 白色85,其他色90 白色85.其他色90 白色85.其他色90杯突试验,mm 不小于 3 5耐水性(240h) 不起泡,不起皱、不脱落, 不起泡、不起皱、不脱落,允许轻微变色、失光 允许轻微变色、失光耐汽油性,(4h) 允许轻微变色 不起泡、不起皱、不脱落,(2 h) 不起泡、不起皱、不脱落, 不起泡、不起皱、不脱落,耐温变性,级 不大于 允许微变色 允许微变色2 商定耐候性(广州地区24个月) 应无明显龟裂、允许轻微 变色,抛光后失光率 应无明显龟裂、变色≤3 级,失光率≤60%30%人工加速老化(800) 应无明显龟裂、允许轻微 应无明显龟裂、变色≤3变色、抛光后失光率 ≤30% 级,失光率≤60%鲜映性,Gd值 0.6~0.8
5试验方法
5.1试验的一般条件5.1.1取样按GB3186规定进行.5.1.2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规定按GB9278规定进行. 5.1.3标准试板按GB9271规定进行.5.1.4漆膜厚度按GB1764规定进行.5.1.5漆膜制备
在对漆膜性能测试时,除对弯曲试验、铅笔硬度两项采用在马口铁板上制备漆膜外,其他各项均采用经锌盐薄层磷化处理的08"钢板,按GB1727规定中3.0方法制板,并涂有配套的阴极电泳底漆(厚度20~23μm),干燥后再涂面漆.面漆厚度为30~40μm.
按GB3186中4规定进行.
5.3细度
按GB6753.1规定进行.
5.4贮存稳定性
按GB6753.3规定进行.
5.5划格试验
按GB9286规定(切割间距2mm)划格后,用绘图用透明粘胶带将划格粘贴后,以拇指轻压胶带排地(不要猛然一拉)将胶带撕下,观察划格处漆膜情况.
按GB6739规定,在底材为马口铁板的试板上进行.
5.7弯曲试验
按GB6742规定进行.
5.8光泽
按GB9754规定进行.
5.9杯突试验
按GB9753规定进行.
5.10耐水性
按GB5209规定在GB6682三级水中进行.
5.11耐汽油性
按GB9274规定中5浸泡在符合GB1922规定的120号溶剂汽油中进行.
5.12耐温变性
按5.3规定制备好漆膜后,放入90±2℃恒温箱中240h,取出室温下放置0.5h后,放人一40±2℃低温箱中24h,再取出于室温下放置0.5h后测试2mm划格试验.
5.13加速老化试验
按GB1765规定制板后,按GB1865规定进行.
5.14耐候性
按GB1765规定制板后,按GB1767规定进行.
5.15鲜映性
以鲜映性测定仅测定之,步骤为:
5.15.1起动电源开关,观察电压计,调整电压用电位器,使指针处于电压计界线相一致的位置,若调整后指针仍处于分界线的左侧,则应更换电源.
5.15.2将标准镜面放于桌上,把本机底部的测定窗放于该镜面上,然后启动电源开关,从目视筒观察映照在镜面上的标准板,确认可以清晰地读取该板上的Gd值10之数字.
5.15.3将测定窗敢于被测涂面上,启动电源开关,从目视筒观察映照在涂膜上的标准板,读数可以清晰地数字即为Gd值.
5.15.4重复测定五次,取平均值作为结果.
6检验规则
6.1本标准中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至少一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容器中的物料状态、细度、划格试验、铅笔硬度、弯曲试验、光泽、杯突试验、耐汽油性、鲜映性为出厂检验项目.
6.2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
的技术要求,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6.3接受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3186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时,产品即为不合格,接受部门有权退货.
6.4产品按GB3186进行取样,样品应分成两份,一份密封贮存一年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6.5产品出厂时应对产品包装、数量及标志检验核对,如发现包装有损漏、数量有出入、标志不符合规定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6.6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产品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7标志
按GB9750进行.
8包装、贮存和运输
8.1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装量不大于容积的95%.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远离热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8.2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光曝晒,并应符合有关规定.8.3,产品在符合8.1、8.2的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
9安全、卫生规定
该漆含有二甲苯、丁醇、芳经等有机溶剂,属易燃液体,并且有一定的毒害性,施工现场应注意通风、采取防火、防静电、预防中毒等安全措施,遵守涂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
GB/T 13491-1992涂料产品包装通则.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491-92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eneralruleforpackingofcoatings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491-92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eneral rule for packing of coatings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产品包装的基本要求,包括包装分级、包装技术要求、储运及装卸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涂料产品的包装.
2引用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4122包装通用术语GB4857.3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堆码试验方法 GB4857.5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垂直冲击跌落试验方法GB-6544瓦楞纸板GB9750涂料产品包装标志GB13252包装容器钢提桶
3术语
包装用术语应符合GB4122的规定.
4包装分级
4.1涂料产品的包装分为两级,一级属于危险品的涂料产品包装,二级属于非危险品的涂料产品包装.4.2试验项目和定量值
试验项目 一级 二级堆码,m/24h 不低于 3.5 3.5跌落,m 不低于 0.8 0.3气密,kPa 不低于 20 20液压,kPa 不低于 106
4.3不同等级产品对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的要求.4.3.1危险品的涂料产品包装应使用钢桶、罐(或加外包装).4.3.3允许使用与本标准规定之外的等效包装,但必须满足与本标准有关的试验要求.
5包装技术要求
5.1产品包装准备5.1.1包装环境a包装场所的地面应平整、无油迹、保持清洁,通风良好.5.1.2产品 b应有相应的人身安全防护措施,如:口罩、防护眼镜、灭火设备等.涂料产品在装入容器前应经检验,并应符合产品标准的有关现定.5.1.3包装材料5.1.3.1钢板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5.1.3.2瓦楞纸板应符合GB6544的规定. 5.1.3.3包装材料不应与盛装产品发生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物理和化学作用,5.1.4包装容器5.1.4.1包装容器类型及容量规格(见附录A).5.1.4.2钢表面不应有明显的锈蚀,凹陷面积之和不应大于总面积的2%,5.2产品包装标志 5.1.4.34~24L容量的容器应装配有提或提环,其强度应是盛装重量的二倍.5.2.1产品销售包装应符合GB9750的规定.5.2.2产品运输包装应符合GB191标志3(向上标志).5.2-3危险品涂料产品运输包装应符合GB190标志7(易燃液体标志).
6包装件运输
6.1包装件运输应符合运输标准的有关规定.6.2包装件应有遮蓬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酒,且通风良好.6.4包装件装卸时不能摔、滚、倒置等. 6.3包装件运输中的堆码高度应不高于3.5m.
7包装件必存
7.1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良好的仓库内或有遮蓬的露天场地,并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7.2包装件可以单放或以合适的方式堆码贮存.
8试验方法
81堆码试验应符合GB4857.3的有关规定.8.2跌落试验应符合GB4857.5的有关规定,83气密和液压试验应符合GB132526.2和6.3的规定,
9检验规则
9.1生产厂应保证所生产的包装容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出具合格证.9.2当用户与生产厂对包装容器质量发生争议时,用户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接受的包装容器进行复 验.如复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用户有权拒收.
附录A
包装容器类型及容量规格
(参考件)
A1内包装
类型 容量螺格,L 备注钢桶 200 盛装液体涂料钢制提桶 24 21 20 19.18、17 16 10 容器的预留容积为4%8 4、2 1 0 5 0. 1重料顿 方桶 18.4重料袋 50 20 10 5
A2外包装
木箱、瓦楞纸箱、竹管、柳条筐等.
A3外包装材料
A3.1木箱(本板或木条),适于盛装大容量包装容器,也可以几个单件组装成一个组装件,
A3.2瓦楞纸箱,适于盛装小容量包装容器,以满箱为一件组装件.
A3.3竹筐、柳条筐,适于盛装大容量包装容器,可以单件或多件组装成一个组装件.
A4防震材料
A4.1木箱,在包装容器之间可加一木条,外部以铁皮或铁丝加固.
A4.2瓦楞纸箱,在包装容器之间以及层次之间均应铺垫或间隔瓦楞纸片或其它合适的衬垫、箱体外部应以掘扎带捆扎牢固.
A4.3竹筐、柳条管,根据内装容器重量的多少,单件或多件成组装件,并用捆扎带搁扎牢圈.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涂料研究所、化学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费锦浩、李顺平、梅建.
GB/T 13486-2014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3486-2014代替GB134862000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Portable heating catalytic methane alarm detecto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年3月23日起,转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本标准自2017
GB 13486-2014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与GB13486-200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防爆安全条款内容,并对防爆安全条款进行了分类和细化(见5.21):增加“显示值稳定性”条款(见5.10.1);删除了=仅器分类”(见2000年版的4.1);删除了仪器测量范围“(0~3)%CH"[见2000年版的4.3.1a)];仪器的响应时间由“30s调整为“20s"(见5.9.2000年版的5.11); 5.8 2000年版的5.14);报警功能"报警声级强度在距其1m远处应不小于80dB(A)"调整为“报警声级强度在距其1m远处应不小于75dB(A)[见5.10.2,2000年版的5.12b)];报警误差试验中(0.50~1.00)%CH误差:±0.10,(>1.00~2.00)%CH误差:真值的(6 士10%"调整为“报警显示值与设定值的差值应不超过土0.05%CH"的要求(见5.10.1,2000年版点*”(见6.8,2000年版的6.12);一交变湿热试验周期由“2d"改为"6d”(见6.18,2000年版的6.17); 风速影响试验方法做了修改(见6.15,2000年版的6.14).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扬中市南方矿用电器有限公司、山东隆泰矿业设备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淑玲、唐勇、李者、付文俊、李仲强、李真西、袁立清、王东、刘艺平、刘雅君、张芳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34861992.GB 13486-2000.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分类、型号、基本参数和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等.
注:煤矿用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适用于有甲烷和煤尘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煤矿井下.
本标准适用于I类爆炸环境中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报警仪).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一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
12 h循环)
GB/T2423.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2423.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d:自由跌落GB/T2423.10-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2一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AQ1043-2007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MT21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显示值displayvalue由报警仪的显示器显示的测量数值.
3.2
GB 13486-2014
标定点demarcationpoint报警仪为满足测量精度所选择的校准气样浓度的显示值.
3.4报警点alarmpoint
报警仪依据使用要求所预先设置的警报启动值.
基本误差basic error
在正常试验条件下确定的报警仪测量误差值.
9'
在规定的工作条件和时间内,仪器的零点、标定点和报警点保持在允许变化范围内的性能.
4型号命名
报警仪按下面的方法命名: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报警仪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报警仪的测量范围为:0.00%CH~4.00%CH.
5.1.3报警仅防爆型式为矿用本质安全兼隔爆型.
5.2工作条件
报警仪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b)相对湿度:≤95%(在25℃时); a)环境温度:0℃~40℃;c)大气压力:80kPa~106kPa;d)风速:≤8m/s;e)在甲烷、煤尘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环境中使用.
5.3贮存温度
贮存温度为-40℃~60℃.
5.4外观及结构
5.4.2报警仪应有电源欠压自动关断功能和防高浓甲烷冲击措施. 5.4.1报警仅应有显示值极性标志.5.4.3报警仪应结构合理、坚固耐用、易于操作和调整、便于维修和携带,并能有效地防尘、防潮、抗干扰.5.4.4报警仪表面、镀层或涂层不应有气泡、裂痕、明显剥落和斑点.报警仪内部的元器件应安装焊接牢固,布局合理齐整. 5.4.5报警仅的观察孔罩应透光良好,表头、数码、符号均应清晰完好.5.4.6配备外套的报警仪,外套上开孔应合理适用,便于操作和从不同的方位对报警光信号进行观察及报警声信号的传出,
5.5充电功能
与报警仪配套使用的充电器,应有充电指示及防过充功能.
5.6基本误差
报警仪的基本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基本误差
测量气体 测量范围 %CH 基本误差 %CH空气中甲烷 0 00~1 00 ±0.10空气中甲烷 1 00~3 00 真值的±10%空气中甲烷 3 00~4 00 ±0.30
5.7工作时间测试
报警仪充电后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0h.正常工作时间内,报警仪不应出现欠压关机,零点、报警点符合5.6、5.10.1的规定.
5.8工作稳定性
报警仪连续工作15d(每天工作10h),其基本误差应符合5.6的规定.
5.9响应时间
报警仪的甲烷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08.
5.10报警功能
的差值应不超过士0.05%CH.5.10.2报警声级强度在距其1m远处应不小于75dB(A).5.10.3报警光信号在暗处的能见度应不小于20m.
5.10.1报警仪应能在0.50%CH:~2.00%CH:范围内任意设置甲烷气体报警点,报警显示值与设定值
GB/T 13484-2011接触食物搪瓷制品.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484-2011代替GB/T13484-1992
接触食物塘瓷制品
Enamelledware in contactwith food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1范围3术语和定义 规范性引用文件4产品分类5要求6试验方法检验规则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化如下: 本标准代替GB/T13484-1992《接触食物塘瓷制品》.本标准与GB/T13484-1992相比,主要变
适用范围中增加了煎炸、烧烤食物用的瓷器具:一增加了丝状、网状、块状和光版的定义:-产品分类中增加了4.1按坯体材质分类和4.2按用途分类中的携瓷烤器; 取消了原标准中产品等级的要求,理化性能采用原标准中一等品的要求:增加了亚光产品光泽的要求:耐酸性、耐热水性试验中按GB/T9989一2005的要求,取消了反射试验,只进行铅笔试验:一增加了糖瓷烤器的耐冲击性和耐烧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中接收质量限(AQL)采用原标准优等品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玻璃糖瓷制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397/SC 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华大学、国家眼镜玻璃糖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桑仪、孙环宝、张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628-1981 GB GB 2632-1981.GB/T 13484-1992.
接触食物糖瓷制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接触食物瓷制品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烧煮、煎炸、烧烤食物用的携瓷烧器和烤器、储存食物的塘瓷器Ⅲ及其他接触食物的披瓷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一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804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T7410瓷名词术语GB/T9988抛瓷耐碱性能测试方法 GB/T9989瓷耐室温柠檬酸侵蚀试验方法GB/T11419瓷耐温急变性测试方法GB/T11420糖瓷光泽测试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74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扁平塘瓷制品flatenamelware
从内部最低点到溢流口水平面的深度小于或等于25mm的糖瓷制品.
3.2中空塘瓷制品hollowenamelware 从内部最低点到溢流口水平面的深度大于25mm的塘瓷制品.
丝状threadiness
密着试验后的一种脱瓷状况.试验后糖瓷表面附有致密的丝状瓷轴,呈点线状露坯体.
3. 4网状reticulation密着试验后的一种脱瓷状况.试验后糖瓷表面附有网状瓷箱,呈条状露坯体.
3. 5
密着试验后的一种脱瓷状况.试验后糖瓷表面块状脱落,呈块状露坯体.
9
光版silver
密着试验后的一种脱瓷状况.试验后糖瓷层完全脱落,露银灰色坏体,
4产品分类
4.1按坯体材质分为铸铁接触食物据瓷制品和钢板接触食物瓷制品.4.2按用途分为糖瓷烧器、瓷烤器和糖瓷食物器Ⅲ.4.2.1携瓷烧器用于烧煮食物、烧煮食用用水的糖瓷制品.4.2.2瓷烤器 用于煎炸或烧烤食物的瓷制品.4.2.3塘瓷食物器Ⅲ用于盛放、贮存和接触食物或食用用水的糖瓷制品.
5要求
5.1外观
的饰花缺陷. 不应有鱼鳞爆、裂纹、剥瓷和明显的针孔;不应有明显的桔皮皱、发沸、凹凸点粒和变形:不应有明显
5.2理化性能
5.2.1瓷烧器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目名称 要 求手柄强度 无损坏、脱落和折损密着性 网状以上耐酸性 二级以上谢急变性 耐冲击性 瓷面无剥瓷T>≥260耐热水性 二级以上同时无锈斑耐碱性mg/cm² ≤0.9光泽 有光 亚光≥80 以上 50~60当供需双方有特殊要求时,光泽要求可另定.
GB/T 13474-1992船用潮汐、潮流图表编制方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474-92
船用潮汐、潮流图表编制方法
Themethodofeditingtidal tablesandtidalstream chartsforship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船用潮汐、潮流图表编制方法
GB/T 13474-92
The method of editing tidal tables andtidal stream charts for ship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港口和水城的船用潮汐、潮流图表的计算及编制方法(所用符号见附录E(参考件).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沿海及感潮江河各主要港口和水域.
2术语
2.1潮汐 Tides由于月球和太阳等天体引潮力的作用产生的海面周期性升降运动2.2潮流Tidal stream and tidal current2.3潮高基准面Tidaldatum 伴随着潮汐运动,海水在水平方向的周期性流动.潮位高度的起算面.2.4潮高(潮位)The height of the tide2.5潮差Tidalrange 任意时刻水面到潮高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两相邻高潮和低潮的(潮高)差.2.6潮振幅(半潮差)Tidalamplitude相邻高潮和低潮间潮高差的二分之一,2.7海图深度基准面Chartdatum 海图中水深的起算面.2.8水尺零点(验潮仪零点)Zeroof gauge orzeroof pole进行水位观测的水位高度起算点.2.9平均海面Mean sea level2.10高低潮时差Time differences 某一时期(如一日、一月、一年和数年)海面的平均高度.主港与副港出现高(低)潮的时间差.2.11潮差比 Ratio ofranges半日潮港的副港与主港的平均潮差之比,日潮港的副港与主港的回归最大潮差之比.2.12改正值Correction 由于主、副港的潮高基准面不一致,所引入的修正量.2.13潮汐间隙Tidal interval
月球经过某地子午线至该地发生第一个高(低)潮的时间间隔.
2.14平均大潮升Mean spring rise
大潮期间的平均高潮潮高.
2.15平均小潮升Meanneaprise
2.17差比数Ratio
主、副港间潮时差、潮差比和改正值的总称.
2.18正规半日潮Regular semi-diurnal tide
在一个太阴日里(约24h50min)海水出现两次涨落,且相邻高(低)潮的时间间隔约为12h25min,两相邻的高(低)潮潮高接近,涨落潮时间约相等.
在半个太阴月中,至少有一半的天数每天出现一个高潮和低潮.
2.20不正规半日潮混合潮Irregular mixed semidiurnal tide
在一个太阴日中发生两次高潮和两次低潮,但相邻的高(低)潮的潮高差显著不等.
2.21不正规日潮混合潮Irregular mixed diurnal tide
在半个太阴月中每天发生一次高潮和一次低潮的天数少于七天.
2.22回归潮Tropic tide
当月球赤纬最大时,在混合潮区两相邻高(低)潮的潮高不等达到最大的现象.
当月球位于赤道附近时,在日潮或混合潮区,日潮变得很小,潮汐呈半日潮特征.
2.24 大潮和小潮Spring andneap
半日潮港在朔或望及其后的一至三日,由于月球和太阳引力所引起的潮位相合,使潮差很大,称为大潮:在上弦或下弦及其后一至三日两者位相相反,潮差很小,称为小潮.
2.25 潮汐表Tide tables
刊载有若干潮汐港口和站点的潮时和潮高预报值的表册.
2.26潮流表Tidal stream tables刊载有若干潮流站点的流况预报表册.
2.27潮流图Tidal stream charts以矢量图的形式提供某海区的潮流预报.
3编制潮汐表时采用验潮资料的技术要求
潮位观测资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调和分析的结果,经整编的验潮资料必须包括下述内容(按月报表整编资料).
n.时间(年、月、日、时);c.基准面位置(以m为单位); b.台站名,经、纬度(以(°),(),()表示);d.使用时间标准(我国沿海台站采用北京标准时(东8时));e.每天正点潮高,高低潮潮时,潮高(潮高精确到cm,潮时精确到min);f.以月为单位提供下列统计特征值:
最高潮高及对应的日、时、分;
最低潮高及对应的日、时、分:
平均高潮潮高;
平均低潮潮高:
月平均海平面.
g.备注:用以记录潮位观测过程中异常情况及技术处理过程,对该潮位观测时段进行质量品评,井记录潮高基面的变动情况.
h.每一份潮汐观测月报表必须标明台站负责人、抄录人、校对者、复核人的姓名.
4潮汐调和分析
根据所采用潮位观测资料的时间系列不同,可分为:
a.短期资料:有一天、二天、三天、七天、十五天、三十天等:b.长期资料:有三百五十五天、三百六十九天或多年资料.
4.1短期潮位观测资料的调和分析
对于一次、二次、三次或三次以上周日观测的潮位观测资料的调和分析方法与短期观测资料的潮流调和分析方法类同(参照7.1条).
4.2长期潮位观测资料的调和分析
长期潮位观测资料按最小二乘法进行调和分析(见4.3条).
4.3潮汐最小二乘法调和分析
4.3.1潮高方程的建立
某时间计算潮高可用式(1)表达:
式中:H(r)--时间t的计算潮高,cm;
a-水尺零点起算的平均海面,cm:j--分潮序号;N-分潮总数;fj分潮的交点因数;H;-j分潮的平均振幅,cm;d-j分潮的角速度,rad/s; t平太阳时,h;(V=)j分潮的天文初位相角,();8j分潮的专用迟角,().
4.3.2潮汐最小二乘法分析主要步骤
潮汐现象是一随时间变化的连续过程,故又可用式(2)表达:
(2)
式中:
m-实测资料第一个观测值距该年元旦零时的小时数,h;
m-自然序数,m=0,1,2,,M;M--实测潮位资料的总个数.
对参与分析的M十1个实测资料作平方逼近,使实测潮高与计算潮高间的偏差平方和最小,即:
-(5)
式中:HC(mm)r)-某时间的实测潮高,
根据最小二乘法原理,取:
(9).
4.3.3关于aa,b 的正规方程
(7)
式中;2"-表示求和时首尾两项的权系数为
(9)
GB/T 13471-2008节电技术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471-2008代替 GB/T 13471-1992
节电技术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
Methods for calculating and evaluating the economicvalue of electricity savingmeasure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GB/T13471-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代替GB/T13471-1992(节电措施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一增加了节电技术C0:减排量计算方法(5.3).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成建宏、陶毅、彭妍妍、孟昭利、翟克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市电力公司.本标准于1992年首次发布.
节电技术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节电技术节电量及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和节电技术项目投资的经济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用能单位节电技术经济效益的计算与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8222用电设备电能平衡通则 GB/T13234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节电技术节电量electricity savingbyenergy savingmeasure
在用电条件可比情况下(生产相同数量的产品,或完成相同工作量),节电技术实施后与实施前相比用电量减少的数量.
节电技术投资项目在确定时段内现金流入量(C)与现金流出量(C)之差额.
基准收益率benchmarkreturn rateic 企业、行业或投资者以动态的观点所确定的、可接受的投资项目最低标准的收益水平.
3.4基准投资回收期benchmarkPayback periodT.投资回收年限的最大允许值.
3.5折现率discount rater 将技术资产的未来收益还原(或转换)为现在价值的比率.
节电技术项目投资的财务评价financial evaluation of energy saving measure project investment依据国家现行的经济环境(利率汇率水平、价格水平等)和财税政策环境,考察和测算项目的成本、
费用、效益和效率,以判定项目的财务合理性.
3.7
projeet investment 节电技术项目投资的国民经济评价 national economic appraisal of energy saving measure
依据国家规定的参数,从社会角度考察、测算项目的费用和效益,以判定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4节电量和节电率计算
4.1产品的耗电量按照GB17167、GB/T13234、GB/T3484、GB/T8222的要求进行计量测试和计算.
4.2节电量按式(1)计算:
(T).
式中:
△A一节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通常可按照年计算,也可根据需要,按照“确定时段”计算:d节电技术实施前第i种产品单位产量(或单位工作量)实际消耗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 h);a-节电技术实施后第;种产品单位产量(或单位工作量)实际消耗电量,单位为千瓦时Q一节电技术实施后第:种产品的年产量(或年工作量); (kW - h);一考核节电技术效果的产品(或工作)种类总数量.
i产品种类,取值1.2.3...
4.3节电率按式(2)计算:
(3)
*. ( 4 )
式中:
a技术节电率;
aa-在可比条件下,分别为节电技术实施前、后的耗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5节电技术经济效益计算
5.1按节电量计算年收益额时,计算方法用式(5):
式中:
M-一第n年节电技术节电量年收益额现值,单位为万元;P一当年平均电价,单位为元每千瓦时[元/(kWh)];.一节电技术第年摊涨的投资成本,单位为万元.通常可按照年计算,也可根据需要,按照 “确定时段”计算:n计算期,单位为年(a).
5.2按产量计算年收益额时,计算方法用式(6):
式中:
Q.-实施节电技术前一年、第;种产品的年产量:Q一实施节电技术后第n年、第i种产品的年产量;S.-实施节电技术前一年、第种产品单位产量销售价格,单位为万元; S一实施节电技术后第n年、第;种产品单位产量销售价格,单位为万元:C一-实施节电技术前一年、第;种产品单位产量成本,单位为万元;C一实施节电技术后第n年、第i种产品单位产量成本,单位为万元.
M节电技术实施后按产量计算的第n年收益额现值,单位为万元:
5.3节电技术实施后年CO减排量按式(7)计算:
(7)
式中:△Wco一节电技术实施后CO年减排量,单位为千克(kg);
EF--排放系数,参考值:1kg/(kWh).
6节电技术经济评价方法
6.1净现值与净现值率法
6.1.1净现值是按基准收益率i(财务评价),或社会折现率i(国民经济评价),将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到建设初期的现值之和,按式(8)计算:
NPV=(C-C) (1r)
式中:
NPV净现值,单位为万元;
(C一C)-第:年的净现金流量,单位为万元;可表示i亦可表示i.
6.1.2净现值率是净现值与全部投资现值之比,按式(9)计算:
* ( 9 )
式中:
NPVR-净现值率:
签目Y%00N19
6.2内部收益率法
式中:
IRR-内部收益率;
投资项目寿命期,单位为年(a).
以IRR与i或i相比较,进行财务评价时,当IRR≥i,认为项目可以接受.进行经济评价时,当
GB/T 13470-2008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470-2008代替GB/T134701992
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
Economical operation for the fan system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3470-1992(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
本标准与GB/T13470-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突出了系统经济运行改造措施;一适用范围改为”适用于在用的交流电气传动通风机系统,新系统设计可参照执行”.删除了原标准中的“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一在经济运行基本要求中增加了对设备、机组、管网、系统的要求: 剩除了原术语,增加了“管网”的术语和定义;一分别对设备、机组、管网、系统提出具体评价方法:剩除了原标准电能利用率的概念与计算方法,采用机组效率与机组额定效率进行比较的方法“一增加了系统经济运行测试方法一章; 作为判别主要依据:"分别提出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团广州广一泵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沈阳鼓风机研究所、广一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跃进、李铁牛、霍克俊、李先瑞、朱艳丽、裴念强、刘付云.
本标准于199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气传动的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判别与评价方法、测试方法和改造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的交流电气传动通风机系统,新系统设计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178工业通风机现场性能试验GB/T12497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T13466交流电气传动风机(系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T13467通风机系统电能平衡测试与计算方法GB/T13471节电措施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19075工业通风机词汇及种类定义 GB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T21056风机、系类负载变频调速节电传动系统及其应用技术条件JB/T2977工业通风机、透平鼓风机和压缩机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19075和JB/T297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管网duct network与通风机联接的通风管道以及管道上的阀门、过滤器、消声器、风口等附件的总称.
4系统经济运行基本要求
4.1原则要求
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应符合GB/T13466的要求.
4.2对设备要求
4.2.1通风机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a)满足系统的使用风压和风量;b)通风机的选择应符合GB19761的规定;c)设计运行工况点应在通风机制造厂规定的经济工作区内:
d)根据负载特性确定通风机调节方式.
4.2.2通风机配套的交流电动机应符合GB18613的规定.年运行时间大于3000h、负载率大于60%的电动机,应采用能效指标符合GB18613中节能评价值的电动机.
4.2.3通风机宜采用直联方式,若采用皮带轮变速时,宜采用节能型平带或带齿的毛边V型带,以降低传动损失.
4.3.1机组应与负载特性相匹配机组控制设备应能满足运行工况变化的要求.4.3.2在装配多台机组时,应采用高效通风机承担基本负荷,采用通风机多台联合运行时,在满足工艺、安全及可靠运行的基础上,应使输送单位容积介质电耗最低.4.3.3当流量变化幅度在20%以内,对离心风机应采用进口导叶调节方式:对输流风机应采用改变 动、静叶片安装角的调节方式.4.3.4对于负荷变化较大及非连续运行工况,宜采用变频调速装置.变频调速装置的应用技术条件应符合GB/T21056的规定.
4.4对管网要求
4.4.1系统中管网应在优化生产工艺的条件下,确定合理配置方案和输送半径.4.4.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合理确定管材和管道尺寸.4.4.3台理布置管网,支管宜从主管的上面或侧面连接:减少90弯管及其他通流截面突变的管件,减少管道弯曲,通过降压分析和系统优化,降低管网阻力,应减少管网中的弯头、阀门、接头、变径等管件,4.4.4合理布局风机进出口管道,进出口管道应有必要的直管段.进口管道不应通过渐扩变径管、急 减少管路附件阻力损失.弯管、突变收缩管相连;出口管道不应直接接90弯管、不应直接接突然扩大管.4.4.5对高速气流管网,转弯处应采用曲率半径大的弯管.分流与汇流时应采用30的Y形分支管.对中速或低速气流的管网,分流与汇流时应采用45或30的Y形分支管.4.4.6管路阻力应平衡,各并联环路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在送排风系统中不大于10%.当通过调整管道断面仍无法达到要求时,宜安装调节装置.
4.4.7通风机管道内风速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通风机管道内风速
类型 风速/(m/s)风机 进口 7~15出口 10~30主管道 民用 3.5~4 5 工用 5~-9分管道 民用 3通风管道 低速管道 民用 工用 4-5 2 5分上升管道 工用 4 大气进气口 2.5高速管道 主管道 20~30谷物 15~30风力输送 煤粉 20~40水泥 20~40
表1(续)
类型 风速/(m/s)氧化铝 30~4030~45风力输送 橡胶粉末 157.5金属屑 18锯末 15
4.4.8管道中弯头应采用导流装置,改善气流分布,降低系统阻力和压降.
4.4.9应减少风管泄漏率,一般送、排风系统风管泄漏率应控制在10%以内,特殊场合应符合特殊规定的要求.
4.5对系统要求
4.5.1计算系统额定工况点时,应绘制出管网总阻力特性曲线与通风机性能曲线,使通风机运行在经
济工作区内.系统正常运行工况的通风机运行效率应不小于额定效率的70%. 4.5.2输送单位容积介质电耗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4.5.3当流量变化幅度小于20%或年运行时间小于4000h,宜采用旁路分流、节流等流量调节方法.4.5.5在技术及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采用仿真模拟计算对系统进行设计和提出节能优化方案. 况因素采用相应的调速方式.4.5.6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可采用可编程控制器、直接数字控制器等自动控制手段对系统进行控制.
4.5.4负荷变化较大或运行较长的系统,应根据通风机特性、系统结构特点及工艺运行要求等运行工
4.6系统经济运行管理
4.6.1.1系统中的三相异步电动机的运行状况应符合GB/T12497的规定.4.6.1.2应按照GB17167的规定,在有关部位安装电量、压力、流量等仪器仪表. 4.6.1.3应建立运行管理、维护、检修等规章制度,包括:a)按制造厂的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维护,发现异常及时处理;b)定期检修机组设备,及时更换损坏零部件:c)定期检查清理管道.
4.6.2监测、检查
4.6.2.1监测与检查可采用巡视、定期仪表检测与集中在线监测的方式.4.6.2.2定期检查系统主要部件,维护系统的性能水平与经济运行,主要包括: a)定期检查机组设备的振动情况:b)定期检查过滤网和通风机叶片:c)轴承润滑和更换;d)皮带调紧或更换;e)定期检查管路的泄漏: f)定期检查系统阻力.
4.6.2.3在技术及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在线监测系统进出口压力、温度、流量、电量和调节装置的状态等.
GB/T 13468-2013泵类液体输送系统电能平衡测试与计算方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468-2013代替GB/T134681992
泵类液体输送系统电能平衡测试 与计算方法
Measurement and calculation methods of electric energy balancefor pumped liquid transportation system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和符号,4系统边界的确定5测试要求6电能利用率的计算7运行效率的确定8泵类系统电能和功率的确定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标准代替GB/T13468-1992《泵类系统电能平衡的测试与计算方法》,与GB/T13468-1992相
一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3216GB7784、GB8916,新增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032、 GB/T 12497 GB/T 16666 :一第3章保留并修改了“泵类系统运行效率”术语,其他术语全部删除:-第4章改为"系统边界的确定”:第5章改为"测试要求”;将原第6章“测试方法”、第7章"测量仅表精度及要求”、第8章”泵类系统运行效率的计算方 法”第9章“泵系统电能[量]平衡的计算方法”改为第6章“电能利用率的计算”第7章“运行效率的确定”和第8章-泵类系统电能和功率的确定”.
副除了附录A和附录B.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并归口.
学、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上海理工大学、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能效中心、湖南山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崇超、李鹏程、陈海红、林翎、赵跃进、夏玉娟、秦宏波、瞿英杰、许立冬、王卫宏、刘猛、陈健华、鲍感、赵军、冯蕾、彭妍妍.
GB/T 13467-2013通风机系统电能平衡测试与计算方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467-2013代替GB/T13467-1992
通风机系统电能平衡测试与计算方法
Measurement and calculation methods of electric energy balancefor fan syste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 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和符号,4系统边界的确定5测试要求6电能利用率的计算7运行效率的确定8通风机系统输人电能和功率的确定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标准代替GB/T13467-1992(通风机系统电能平衡测试与计算方法》,与GB/T13467-1992相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剩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1236、GB2624、GB8916、JB2977,新增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删除了“有效接管点”、系统正常运行工况”、“常用运行工况”、“通风机高效区”术语,增加了 GB/T 15913 GB/T 1032 GB/T 12497;“通风机系统运行效率”术语:一将原第4章“测试的现场条件及要求”第5章“测算的项目与内容”改为第4章"系统边界的确定”和第5章"测试要求”;将原第6章“测试方法”第7章“电能平衡的计算方法”改为第6章“电能利用率的计算”第7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理工大学、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刘猛、彭妍妍、王卫宏、羌予剑、鲍威、陈建华.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玉娟、李鹏程、陈海红、林翎、赵跃进、潘崇超、秦宏波、赵军、田建伟、章启忠、
GB/T 13466-2006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466-2006代GB/T 13466-1992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 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economic operation for AC driven fan(pump.air pressor)syste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3466-1992(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本标准与GB/T1346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名称改为(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一标准技术要求的内容有较大改动,引用标准也有相应改变;一由于标准内容的调整,删除了一些术语,并新增补了一些术语;在原标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将系统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分为对机组的要求、对管网的要求、 对系统的要求和系统经济运行管理四部分:一在判别与评价方法中,分为对机组设备、对机组运行、对管网运行和对工质使用的判别与评价.将原"机组额定效率"改为"风机(泵类)机组额定效率”,原"系统电能利用率”改为"风机(泵类)机组运行效率”,其计算公式均适用:另外增补“空气压缩机系统管网泄漏率”的计算:在标准最后增补一章“系统经济运行测试方法”,规定了测试条件、测量仪器仪表要求、测量方 法和测试数据处理.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机械工业节能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克俊、赵跃进、辛定国、李先瑞、张新、陶毅、刘英洲.
本标准于199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 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判别与评价方法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的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新系统设计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2497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13471节电措施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153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1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 economic operation for AC driven fan(pump -air pressor) system
在满足工艺要求、生产安全和运行可靠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运行工况调节或技术改进,使系统中的设备、管网与负荷合理匹配,实现系统电耗低、经济性好的运行方式.
3.3
机组unit
3. 4风机(泵类)机组额定效率rated efficiency of fan(pump)unit
在额定工况下,风机(泵类)机组输出的有效功率与电源输人机组有功功率之比的百分数.
风机(泵类)机组运行效率operational efficiency of fan(pump)unit
在实际运行工况下,风机(泵类)机组输出的有效功率与电源输人机组有功功率之比的百分数.
3. 6
空气压缩机机组额定输入比功率rated input specific power ofair pressor unit
米每分,kW/(m²/min). 在额定工况下,空气压缩机机组的输人功率与空气压缩机实际容积流量的比值,单位为千瓦每立方
3.7
空气压缩机机组输入比功率input specific power of air pressor units
在实际运行工况下,空气压缩机机组的输入功率与空气压缩机实际容积流量的比值,单位为千瓦每立方米每分,kW/(m²/min).
3.8
空气压缩机系统管网泄漏率leakrate of air presser distribution piping system
在相同状态下,管网的泄漏量与空气压缩机机组输人管网的总容积流量之比的百分数.
3. 9
记录期accountingperiod
4系统经济运行基本要求
4.1对机组要求
4.1.1设备
电动机、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额定效率应分别符合GB18613、GB19153、GB19761和GB19762的要求.
4.1.2机组
4.1.2.1机组应与负载特性相匹配,机组控制设备应能满足运行工况变化的要求. 4.1.2.2在装配多台机组时,应采用高效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承担基本负荷.采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多台联合运行时,应使单位容积工质的耗电量最低.4.1.2.3对于变工况运行机组应采用合理的调节控制设备,以实现机组的高效运行.
4.2对管网要求
4.2.1.1应合理布置风机进出口管路,管网中应减少90弯管及其他通流截面突变的管件.4.2.1.2在工艺过程允许的条件下,管网设计时应保持较低的空气流速,主干管网中空气流速应不大于7.5m/s,分支管网中空气流速应不大于5m/s管.对中速或低速气流的管网,分流与汇流时应采用45°或30°的Y形分支管. 4.2.1.3对高速气流管网,转弯处应采用曲率半径大的弯管,分流与汇流时应采用30的Y形分支
4.2.2泵类系统管网
4.2.2.1应合理布置泵类系统进出口管路,管路中应减少90弯管及其他通流截面突变的管件.为了减少管路局部阻力损失,弯管曲率半径应不小于管道直径的1.25倍.4.2.2.2管网系统设计与安装时,应减少管网的沿程阻力和局部阻力损失. 4.2.2.3一般情况下应保持较低的流速.在输送常温清水时,吸人管路流速应不大于2m/s,排出管路流速应不大于3m/s.4.2.2.4管路中选择阀门和流速测量装置时,应减少管路附件阻力损失.
4.2.3空气压缩机系统配送管网
4.2.3.1多台机组的压缩空气管路应与集气管轴成45夹角排列,管路的布置与连接应平滑过渡. 4.2.3.2空气压缩机站中的压缩空气流速应不大于5m/s:空气压缩机站后的主分配管路的压缩空气流速应不大于10m/s:主分配管路到使用点的压缩空气流速应不大于15m/s.从空气压缩机出口到主2
分配管路最远点的压降应不大于压缩机排气压力的10%.4.2.3.3系统应减少泄漏,其泄漏率应不大于10%4.3.1基本要求 4.3对系统要求4.3.1.1系统运行时,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特性应与负荷及管网总阻力特性相匹配,使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运行工况点在制造厂规定的经济运行工况范围以内.4.3.1.2对电动机容量大、压力和流量变化幅度大、年运行时间长的系统,应按要求对其运行工况进行测量.4.3.1.3应合理有效地使用系统终端工质. 4.3.2风机系统4.3.2.1风机进口处流速应均匀、无涡区.若有进口连接管道,则应有一段等径直管道,其长度应不小于风机进口当量直径的2.5倍,当进口处有90弯管时,则应加装导流叶片.4.3.2.2应选用适于负载特性的叶轮类型的风机.风机的性能曲线应与负载特性合理匹配,使其在高 效区内运行.时间大于或等于4000h,不宜采用旁路分流、截流等方法调节流量.4.3.3泵类系统4.3.3.1泵类正常工况的运行效率应不低于其额定效率的80%.4.3.3.3应选用适于负载特性的泵类,泵类的性能曲线应与负载特性合理匹配,使其在高效区内 4.3.3.2当流量变化幅度大于20%、年运行时间大于或等于4000h,不宜采用旁路分流、截流等方法.运行.4.3.4.1对只有一台空气压缩机的系统,应配备自动控制装置使机组适应负载变化,不应采取限制空4.3.4.2对有多台空气压缩机的系统,低负荷运行的空气压缩机不应超过两台. 气压缩机入口流速、开启排气阀等调节方式.4.4系统经济运行管理4.4.1基本要求4.4.1.1系统中的三相异步电动机的运行状况应符合GB/T12497的要求.4.4.1.2应建立运行管理、维护、检修等规章制度. 4.4.1.3应建立维护运行日志和技术档案.4.4.1.4管理和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4.4.2检测与监测4.4.2.1对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应定期检测主要部位的压力、流量和温度等参数.4.4.2.2流量和压力监测仅器仪表应该安装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的相关部位.4.4.3系统管理 4.4.3.1新建或更新系统时,不应采用国家相关规定已淘汰的设备,宜选用高效设备.4.4.3.2对长期处于低负荷或负荷有昼夜、季节性变化的运行系统,应采取改进措施,以改善系统运行效率.4.4.3.3对压力、流量变化幅度较大或年运行总时间较长的系统,在技术经济允许条件下,宜使用调速 装置和微机控制,使其满足运行条件的要求.4.4.3.4应对系统供给的工质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确定系统工质在满足质量、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得到最合理的使用.应制定合理使用工质的改进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改进措施.
4.3.4空气压缩机系统
GB/T 13465.4-2014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 第4部分:冲击强度.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465.4-2014GB/T 13465.4-2002
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 第4部分:冲击强度
Test method of impermeable graphite materials-Part 4:Impact strength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 第4部分:冲击强度GB/T 13465. 4-2014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网址: . gb168. cn服务热线:400-168--0102014年10月第一版书号:155066 •1-50104
前言
GB/T13465《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分为10个部分:
一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第2部分:抗弯强度;一第3部分:抗压强度:第4部分:冲击强度:一第6部分:石墨管水压爆破; 一第5部分:酚醛粘接剂收缩率;一第7部分:增重率和填孔率:一第8部分:粘接剂粘接剪切强度:一第9部分:粘接剂粘接抗拉强度;
第10部分:抗拉强度.
本部分是GB/T13465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试验机摆锤冲击速度为由2.9m/s调整为3m/s.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非金属化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6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兰州铁路局科研技术监督所、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南通华耐特石墨设备有限公司、南通星球石墨设备有限公司、南通京通石 墨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泛科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杰、周磊、李茂东、仇建国、孙建军、陈汉明、忻晨光、叶伟文、黎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465.4-1992 GB/T 13465.4-2002
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 第4部分:冲击强度
1范围
试验程序和结果计算方法. GB/T13465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不透性石墨材料冲击吸收功和冲击强度所用的试验装置、试样、
本部分适用于处在简支梁状态下不透性石墨材料的吸收功和冲击强度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13465.1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总则JJG145摆锤式冲击试验机
3术语和定义
GB/T1346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冲击吸收功absorbing energy of impact test
具有一定形状和尺寸的不透性石墨试样在冲击载荷作用下破坏时所吸收的功.
3.2 冲击强度impact strength
冲击吸收功除以试样缺口底部处横截面面积所得的商.
4仪器、设备
4.1基本要求
试验用仪器和设备应符合GB/T13465.1的有关规定.
4.2冲击试验机
4.2.1试验机支座及摆锤刀刃尺寸应符合图1的要求.4.2.2试验机的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性,放在稳固的工作台上,试验机机座的水平度为0.5/1000.4.2.3试验机的标准打击能量为0.490J0.981J和3.923J,试验机正常使用范围为每套摆锤最大打击 能量的 10%~90%.4.2.4试验机摆锤冲击速度为3m/s.4.2.5试验机应符合JJG145技术要求的规定.
GB/T 13465.6-2009不透性石墨管水压爆破试验方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465.6-2009
不透性石墨管水压爆破试验方法
Test method for hydraulic pressure bursting of impermeable graphite pip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非金属化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吉林市四通防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大连振兴石墨设备防腐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社明彦、宁永林、张俊科、黄玉平.
不透性石墨管水压爆破试验方法
1范围
GB/T13465的本部分规定了不透性石墨管水压试验的仪器、设备、试样、试验步骤和结果处理的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不透性石墨管水压爆破压力值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346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3465.1一2002不透性石墨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HG/T2059-2004不透性石墨管技术条件
3设备、仪器
3.1具有足够压力的高压柱塞系或高压齿轮泵.3.2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为16MPa.精度不低于1.6级,3.4压力表、游标卡尺应选用鉴定合格有效期内的. 3.3游标卡尺:0mm~500mm,分度值0.02mm3.5试验装置:试验装置如图1所示.
GB/T 13465.3-2014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 第3部分:抗压强度.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465.3-2014代替GB/T13465.3-2002
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 第3部分:抗压强度
Test method ofimpermeablegraphite materialsPart 3:Compress strength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13465《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分为10个部分:
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第2部分:抗弯强度;一第3部分:抗压强度:第4部分:冲击强度;一第5部分:酚醛粘接剂收缩率; 一第6部分:石墨管水压爆破;一第7部分:增重率和填孔率:一第8部分:粘接剂粘接剪切强度:一第9部分:粘接剂粘接抗拉强度:
第10部分:抗拉强度.
本部分是GB/T13465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尺寸为(Φ25mm土0.1mm)×(25mm±0.1mm)的不透性石墨块材抗压试样;
一对试样制备及试验时的加载速度进行了修订.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非金属化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62)归口.
南通星球石墨设备有限公司、南通京通石墨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泛科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杰、李茂东、刘晓东、杭玉宏、陈汉军、张俊科、忻晨光、黎华、叶伟文.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3465.3-1992 GB/T 13465.32002
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 第3部分:抗压强度
1范围
GB/T13465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不透性石墨材料抗压强度时所用的试验装置、试样、试验程序和结果计算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不透性石墨材料抗压强度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465.1不透性石墨材料试验方法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346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抗压强度pressive strength不透性石墨材料单位面积上能承受极限载荷值的实测值.
4位器、设备
仪器和设备应符合GB/T13465.1的有关规定.
5试样
5.1取样、试样加工方法及制备按GB/T13465.1的有关规定.
5.2试样尺寸:a)块材:(45 mm±0.1 mm) ×(45 mm±0.1 mm)或(§25 mm±0.1 mm) ×(25 mm±0.1 mm);b)石墨管:直径、壁厚及偏差均按产品规格规定,高度等于管外径;5.3试样受压面平行度偏差≤0.05mm. c)粘接剂浇铸件:(§25mm±0.1mm)×(25mm土0.1mm).5.4试样表面粗度Ra≤3.2μm.5.5每组试样不少于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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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块材、粘接剂浇铸件测量:沿试样轴向测3处,每处测互相垂直的直径各1次,取所得6个数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