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1659-2026代替NY/T1659-2008
畜禽品种(配套系)天祝白耗牛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synthetic lines)Tianzhu white yak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1659-2008《天祝白耗牛》,与NY/T1659-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天祝白耗牛、毛绒产量、体重、屠宰率、净肉率的定义(见2008年版的2.1、2.2、2.3、2.4、2.5)b)增加了“品种来源"(见第4章);d)更改了“体尺体重”(见6.1.2008年版的3.2); c)更改了“体型外貌”(见第5章,2008年版的3.1);e)更改了“产肉性能”(见6.2.2008年版的3.3.1);f)更改了产毛性能(见6.3,2008年版的3.3.2):h)增加了繁殖性能(见6.5): g)增加了“产奶性能”(见6.4):i)增加了性能测定(见第7章);j)增加了等级评定的基本条件(见8.1);k)增加了评定时间(见8.2):m)更改了体型外貌的评定内容(见8.4 2008年版的4.1.1); 1) 更改了毛绒产量的评定内容(见8.3.2008年版的4.1.4);n)更改了体重评定的内容(见8.5,2008年版的4.1.2);0)更改了体高评定的内容(见8.6 2008年版的4.1.3);p)更改了综合评定的内容(见8.7.2008年版的4.2); q)删除了评定规则的内容(见2008年版的第5章):r)删除了附录B(见2008年版的附录B);s)更改了体型外貌评分表(见附录B.2008年版的附录C).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甘肃省天祝白耗牛育种实验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间萍、梁春年、包鹏甲、褚敏、吴晓云、祁学东、郭宪、喇永富、马晓明、李开辉、装成芳、裴杰、熊琳、祁万祯、罗文学、马秀山.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NY1659-2008;2017年强制性标准变推荐性标准,为NY/T1659-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畜禽品种(配套系)天祝白耗牛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天祝白耗牛的品种来源、体型外貌、生产性能、性能测定和等级评定.本文件适用于天祝白耗牛品种鉴定、选育和等级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766耗牛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
NY/T3444耗牛冷冻精液生产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品种来源
天祝白耗牛原产地和分布区为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是经过长期自然选择和人工选育形成的肉毛兼用型耗牛地方品种.
5体型外貌
被毛纯白,体质结实,结构紧资,偏肉用体型.大多数有角,嘴唇、眼险为黑色或粉色.前躯发育良好,警甲隆起,背腰平直.四股结实,蹄小、质地密.裙毛密长,尼毛长而蓬松.公耗牛头大、额宽、有角个体角 粗长,颈粗短,睾丸对称不下垂.母耗牛头清秀,角较细,颈长而细薄,乳房呈碗碟状,乳头短细均匀.天祝白耗牛体型外貌见附录A.
6生产性能
6.1体尺体重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体尺体重
月龄 性别 公 体高cm 体斜长-cm 胸图cm 13 0±1. 6 体重kg初生 母 12. 3±1. 76 公 母 88 6±5. 1 85. 5± 4. 2 86.6± 4. 9 82. 1± 4. 1 109. 5±5. 3 104. 9±4. 8 72. 5±8. 8 62. 8±9. 518 公 98 5±5.3 93 6± 4. 6 125. 4±5. 9 110. 1±10 2母 公 95.4±4.8 107 0±5.2 113.6±5.4 90. 4±4. 0 116. 5±6. 0 154.5±7.2 143 1±19 9 94. 7±9.530 母 101. 4±4.8 109.5±4.8 134.6±5.9 138. 4±15. 942 公 母 104.7±3.9 114 3±4.0 125.4±5.9 116. 7±4.1 155.5±4.8 165.4±5.8 246 3±20.4 197 8±15 0成年 公 118.7±5.2 128.3±5.8 174.7±20.2 279.3±20.1母 107. 5±3. 7 118. 1±3. 9 161. 9±17. 8 217. 4±17. 2